燈光閃爍,掌聲雷動,一陣又一陣安可聲。唉,無語。這是夏季巡演的最後一場,3個小時的演唱會,加唱5首安可,要到什麼時候才能結束?熱情的歌迷大人們,求求你們放過我吧。
我,左雅致,
19歲,美錯樂隊的主唱,A大醫學係二年級學生。俊男,帥哥,偶像,天之驕子。。。。。。
千萬別以為我是自戀的BT‘水仙王子’
。有媒體所述為證,我的嗓音低沉磁性,我的體態扶風醉柳,我的眼神慵懶魅惑,我的笑容誘人心智。我一定可以成長為真正的天皇巨星。
我扶風醉柳?我早八百年就練成了貨真價實的六塊腹肌,也許我該在狗仔隊麵前裸奔一次。我眼神慵懶?那是因為學業工作兩頭忙,睡眠嚴重潰乏,睡眼惺忪還差不多。我笑容誘人?那是因為我懶得與人扯皮糾纏,一概以傻笑對付罷了。除了嗓音低沉還算屬實外,其他。。。。。。。嘿嘿,隻能算歪打正著。
其實真正值得我驕傲的,是我一頭的披肩長發。絕對比道明寺狂野,比花澤類溫柔,比西門深情,比美作有型。我,天生是男性洗發水的最佳代言人。
那我豈非是美男繡花枕一個?非也,非也。
我雖談不上十八般樂器樣樣精通,但也稱得上鋼琴彈得,吉它撥得,架子鼓奏得。信手寫個小曲兒,隨口哼個小調兒,也如閑庭信步般信手拈來。
不要太崇拜我。我不怕自我揭短兒。用我經紀人阿鳴的話說,我就是太隨遇而安、不思進取。如果我有劉德華劉天王千分之一的勤奮,我早成為一顆又大又亮的星星了。
我說:“知足者常樂。流星夠大夠亮了吧?我要真成顆流星,第一個哭死的恐怕就是老哥你。”
阿鳴說:“二十一世紀青少年的不良習氣,好吃懶做、頹廢懶散、好高騖遠。。。。。。你怎麼都有?難怪你在他們眼中是超級偶像,在成熟的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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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眼中,隻能是嘔吐對象。”
“你再羅唆,我,我就罷演。”
我使出殺手戩。
“大少爺,行行好吧。我也不跟你磨牙了,你老快上場。”
邊說邊把精疲力竭的我,惡狠狠地推到台上,狡詰地笑道,“報答歌迷上帝的時候到了噢,別半死不活的。。。。。。Shit!
我倒真想看看你這家夥,上輩子修了什麼福,為什麼連邋遢頹廢的樣子都能迷死人?”
我向他豎起中指,咬牙切齒:“最後一首。”命苦啊,可謂一失足成千古恨,當初怎麼就和這魔鬼簽了約呢?他分明是假公繼私,公報私仇。想讓我掛掉,明說嘛。
我深深吸口氣,甩甩一頭被汗水浸濕的頭發,醞釀醞釀情緒,然後側身瀟灑地朝樂隊打個響指。
樂聲響起,人聲漸去。咦?奏的竟然是王菲的
。開什麼國際玩笑?這不應該在曲目表上吧?雖然是我最喜歡的歌之一,可要我堂堂青年偶像,當眾唱這麼溫婉纏綿的歌,也太那個。。。。。。了吧。
我怒氣衝衝地走向樂隊。
撲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