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謠頓時惡寒一下,打了個冷顫。
舉著三叉戟的惡魔童小謠,冷酷的說:“趁著他還沒醒,沒找你算失身的賬,走為上策吧!”
童謠委屈的對了對手指,囁嚅道:“可我也失身了啊!”
雖然到了後麵,她是有些自願的……
童謠回想起以往的時光,忍不住苦笑出聲,小聲的自言自語道,“為什麼又是我走呢?上次我走了,你說你一定會來找我的,結果你不但沒來,還忘記我了……唉,這次我走了,你肯定更加不記得我了……”
她努力奮鬥了好多年,孤身來到他的城市打拚了好多年,為的就是能離他更近一些。
十五年前的她何其無知,她總是想著,既然他不能兌現諾言來找她,那她就來找他好了。
反正他那麼驕傲,那時兩人在一起,從來都是她先低頭讓著他。
後來長大了,明白了兩人差距有多大,慢慢也就灰心了。
這麼多年了,他對她來說就是個遙不可及的夢,或者說是不可觸摸的信仰。
就像是十五年前的小女孩迷戀F4,十五年後的小女生迷戀EXO一樣。
她像個虔誠的信徒一樣尋找他膜拜他,他就是她努力活得更好、變成人上人的動力源泉。
她所求不多,隻希望能拉短兩人的距離。
哪怕一開始兩人是相差一千步,等到相逢的時候相差一百步了,那她也覺得不枉此生。
可上天偏偏這麼愛跟她開玩笑,在她重新落魄的一無所有之時,讓她找到了他!
最後再戀戀不舍的看了他一眼,童謠下床想先穿好衣服,門口卻忽然響起了震天響的敲門聲!
“咚咚咚!”敲門聲後麵還伴隨著一道凶巴巴的男聲,“開門!快開門!”
童謠嚇得一哆嗦,又縮回了被子裏,然後四處摸手機,想著趕緊打電話求救……萬一是警察來臨檢呢!
她被人吃了還不能找人家負責,已經很苦逼了,千萬不要被警察蜀黍誤會成失足婦女啊!
小手漫無目的的在床上亂摸,還沒摸到手機,就摸到了身旁的某人……
童謠漲紅了一張臉,連忙坐到了床邊上,躲閃又躲閃,死活不敢麵對頭頂那道剛睜開就帶著寒意的目光。
“你是……”他的話還沒說完,就被更猛烈的撞門聲打斷了。
男人似乎也發現了不對勁的地方,趕緊圍了一條浴巾,走過去開門。
沒想到門剛被打開,最先衝進來的不是人,而是閃著鎂光燈的攝像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