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作品的情節采用哪種結構,它都必須保證在實際寫作的若幹個月或若幹年內,作品仍能保持著新穎。——羅伯特。巴納徒
我設計的情節,就像葉芝的《恩尼斯湖島上的平靜》中所描述的那樣,總是“徐徐落下”。我從來設計不出任何一個完整的情節,也從來無法在知道情節進展的情況下寫書。我的情節是一點點誕生的,時間拉得很長,甚至可追溯到我開始著手創作作品的“情節記事本”。我想每個作者都會有一個記事本,而它在我的寫作中猶為重要。
這個記事本就放在壁爐台上,我通常在傍晚邊聽音樂邊往裏記些收獲。記下來的大多是些簡單的話語,如我聽到的新鮮詞或奇聞軼事。但關於作品的最初的想法,係列的變化,衍生的枝節,次要的角色以及可能誤導讀者的情節轉折等等都隱藏在裏邊。如果我要為一個短篇尋找主題,我就從頭到尾地測覽這個記事本,因為我已想不起若幹年前記人的想法,甚至連潦草的字跡也辨認不出了。
我習慣於在10月和來年春天之間寫書,在聖誕前後即書寫到一半的時候略作停頓,休息調整一番。春末和夏天則用來修改、校訂或寫些零散的短篇和發表於雜誌上的文章。在這個“休閑時期”,我還將決定下一步該寫哪本書,盡管我心存想法的作品不止一部。這一步並不總是按我預期的計劃行事,有時一個念頭會攫住我,讓我現在就想寫它,我寫《草叢中的骷髏》時就如此。
然後我拿出一個新的記事本,記下所有我想寫的新作品的想法。於是,更多的想法開始誕生,我將它們集中於一個主題,記在記事本的開頭。
當然,不是所有的想法都與新的情節有關,如一些“有趣的俚語”,一些關於角色的詳細描述,關於房間、村莊的描寫等。但所有這些都和情節有或遠或近的聯係。情節就是行動著的角色,而場所則映襯出情節所需的氛圍,有時還會成為作品的一個關鍵因素(我的偵探小說《致命的節日》中那個破落的城堡就是一例)。我總能清醒地意識到,我麵對的將是一部兩百多頁的作品,必須有足夠的材料、足夠的故事將這些空頁填滿。《死得像一個紳士》是我以伯納德。巴斯特伯為筆名發表的曆史犯罪小說,它花了我整整12年的時間。正是由於它短才花了我如此長的時間。在我寫出了部分作品時,感到手頭掌握的材料不能保證兩百頁的質量,而且我認為,已寫出的那部分東西的質量是相當上乘的,我就更不想因為節奏拖遝或介紹分散而破壞了整體的效果。最後,我不得不深吸一口氣,作出一個審慎的決定,即寫一本篇幅更短的小說。
我一向認為,故事情節在發展上必須有足夠的緊張和趣味來吸引讀者閱讀,否則,任何渴望成為通俗文學的作品都將是一部失敗之作。
我作品的第一章除了定下整體風格之外,通常還會包括一個或幾個中心角色,而且他們常常是受害者。作品中的死者通常在60頁左右或更後的地方出現,往往都是非常不討人喜歡的角色。這點是從我自己的喜好出發的,如果我安排自己喜歡的角色死亡(如《致命的節日》和《鍍金盒裏的死屍》),我會感到非常不安並對此痛苦不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