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俠以武犯禁(1 / 2)

“撲通”,一聲悶響驚醒發呆的眾人,大家不約而同地朝防護墊看去,卻是張雨婷從旗杆上掉了下來,摔在墊子的正中央,18米高度的自由落體運動,把厚厚的海綿墊壓得凹進去一個深深的人形坑。

眾人七手八腳地上前察看張雨婷的傷勢,見她趴著不動,還以為她掉下來時發生了什麼異常狀況。幾位校領導正準備派人給醫院打電話。卻聽張雨婷嗚嗚咽咽道:“為啥我這麼倒黴,我就想好好學一點東西啊。”

從墊子上有氣無力地坐起身來,揉自己酸麻的腿,對著圍在她身邊的眾人,愁容滿麵道:“莫老師,師兄,師姐,我沒事,休息一下就好。”

“莫老師,你先去看看其他人有沒有受傷吧。”

被人扶著坐到主席台的椅子休息,張雨婷望著田徑場上的陸續散去的學生,其中有受傷的則被校醫先做簡單的護理再送醫院,其他的人各自回宿舍去了,一場大規模的衝突經過校方與張雨婷的努力,終於被製止。

校醫也給張雨婷全身檢查一遍,發現沒問題,就也趕去護理其他的學生。隨後幾位校領導找她溝通了半個小時,一邊詢問事情的起因經過,一邊安慰她不要有心理負擔,學校會公正的處理這一事件。

張雨婷情緒低落,她預感結果很不好,自己雖擁有強於別人的身體與大量的未來信息,仍不能掌控自己的未來走向。

告別關懷自己的老師和同學,張雨婷回到家裏已是23點15分。麵對父母的關心,又把在體校發生的事情簡單地陳述一遍。為了讓他們有心理準備,也把可能遇到的最壞結果透露出來。

“爸爸,媽媽,我可能會被學校(東寧小學)開除,我讓你們失望了。對不起。”張雨婷低著頭,愧疚道。”

1986年《義務教育法》剛出台,隻有原則性的18條條文,直到2006修訂通過,增加到63條,裏麵的第二十七條才明確地規定:“對違反學校管理製度的學生(小學與中學),學校應當予以批評教育,不得開除。”

現在是1985年,學校會怎麼處理她,她不清楚,但絕對好不了。

她的預感是正確的,體校當晚的衝突是整個延峰地區所有學校自建國以來最大規模的一次,後世稱之為“延峰體校1.21事件”,衝突導致重傷七人,輕傷十九人,輕微傷四百多人,影響巨大,直接驚動了市省兩級的教育局、教育廳、體育局與省委省政府。

省委省政府批示,“嚴懲肇事者,相關校領導存在失職瀆職行為的也要嚴肅處理。。。。。。”

其後,市體育局公示處理結果:“延峰市體育學校校長邱文博黨內嚴重警告,副校長莫天宇撤銷黨內職務、行政降級。。。。。。”

直接參與衝突的學生,兩人開除學籍,十六人勒令退學、保留學籍,其餘的分別受到“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記大過、留校察看”各式不同的處理,簽於致人重傷與輕傷者都未滿14周歲,免除刑事責任。

張雨婷在體校看到通告時,是1月24日下午,上午她就被東寧小學勒令退學了(下午開始放寒假)。體院的公告欄上貼著特大張白底黑字的通告,通告上一長串醒目的名字,象千鈞重錘,一錘錘錘打著她的心髒,讓她呼吸艱難,全身僵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