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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有句話這麼說?
——夜路走多了,一定會遇到鬼。
是啊,當我這個專值小夜班,天天在淩晨一點下班的家夥,連續工作一年之後,我終於見鬼了,見到一個……讓人疑惑哪有這麼蠢的鬼。
這麼蠢的鬼?因為那隻鬼是——我自己!
嗄?我死了?不,我還活著,隻是那隻鬼今年三十二歲,而我今年十九。
聽說十三年後,我會死得非常慘,慘到下了地獄還嚇到閻王。詭異的是,未來的我不知道凶手是誰,連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太、太蠢了吧!怎麼死的都不知道?我有蠢到這種地步?
總之,我遇見一個鬼,來自未來的他之所以穿越時空,是為了厘清哪一個是殺他的凶手,聽說十三年後,殺他……呃,殺我的可疑犯人多達一百零八個,當晚有機會動手的至少有五十人。
而未來的我大概喝醉了,死的不明不白、外加死狀淒慘萬分,聽說四肢連同骨頭被剁成一公分左右的肉塊,下半身被石磨碾成漿,上半身則被片成一片片,最後剩下一顆頭完整無缺,卻詭異的帶著幸福微笑。
這什麼跟什麼?讓人不知道該怎麼理清的雜亂情況。
聽說地獄裏的鬼冊上,對於我的死,上麵標示的犯人至少超過三十位。
殺一個人要三十個人動手?我死的那麼詭異是因為被三十個人聯手謀殺?
“不,隻有一個凶手,但是有三十種可能。”我的鬼……這麼說。
我聽不懂,而且這樣要敘述前因後果太困難了。
因為“我的鬼”是我自己,每次要稱呼他就像在叫式神或是我養的小鬼。
幹脆先自我介紹,我叫言良衾,那個鬼當然也叫言良衾,不過他年紀比我大,就惡質一點叫他大言,而我當然是小言。
聽大言說,鬼以最後殺死自己的人為凶手,一旦知道凶手是誰,視怨氣的程度,有時對來世的因果關係會產生足以致命的影響。
一般人死了之後,通常都能正確的說出凶手的名字。
可是大言想不出來誰是補最後一下的犯人,加上鬼冊記載了三十個目標,想要一一厘清,並不是一天、兩天就能調查清楚的。
再加上我有點爛好人,不管對方是跟我有仇還是有交情,隻要他肯對我開口,就算是敵人我也會幫忙,所以十九年來,受過我幫助的朋友多得像山,偏偏我的個性很執拗,一旦認定的事就是咬死不改,常常得罪人。
最後更足以致命的是,我很自以為是,大概是神經不夠纖細,我對於敵意一點都不敏感,還很容易相信別人,也因此我的敵友關係太過錯綜複雜,這也造成了調查的障礙。
所以大言在閻王特別開恩之下,一舉跨過十三年,從這一刻開始重新追溯事實真相。
隻是我很疑惑,難道我一定會死在三十二歲那一年?
我沒有可能度過難關,僥幸活下去嗎?
大言說命運是既定的,終點不會改變,就跟起點不會變動一樣,雖然中途的路程有時會繞道、有時會發現捷徑,但是哪一天該死就是會死。
隻是死時能不能死得清楚一點,是我們該注意的事。
因為不知道凶手是誰,在找出凶手之前,鬼不能投胎轉世。
要是一直都找不到,或許要等到凶手死後,從凶手的生平中找到殺我的紀錄,我才有投胎轉世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