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名字叫易天邪,我自小就沒有爸爸,因為我的媽媽是一個□□,說難聽點,她就是出來賣的。我的出生是個意外,是媽媽的某個客人不小心把精子遺落在媽媽的身體裏,然後,便有了我。
其實,我的出生是一個錯誤。對於媽媽而言,我是她的負擔,每當她喝醉酒之後,都會邊用皮帶抽我,邊訴說著不應該光顧著喝酒而沒有注意到自身的變化。不錯,我是媽媽無意中懷上的孩子,等媽媽發現我的存在時,已經有五個月了,根本就不能流掉,所以,我來到了這個世上。
媽媽是□□,但她並不是很紅的那種。她可以說有錢,也可以說沒錢。說她有錢,因為她擁有一大堆名牌衣服跟化妝品,說她沒錢,因為跟她住的永遠隻有二十平方米大的小房子。我相信,要不是她還需要“辦事”,也許我要跟著她後麵流浪。
在我六歲那年,媽媽因為染上了性病,死去了。這個世上,又隻剩我一個人。其實,我並不是一個人,因為總有人會記得我的存在。我必需幫他們去乞討,必需幫他們偷東西,必需幫他們騙人……
我躲在世界上最黑暗的角落,啃食著那好不容易從臭水溝裏撿來的半塊饅頭。每當看著與我同齡的孩子,牽著他們爸爸媽媽的手,我的心就嫉妒的發狂。憑什麼那些孩子眼裏充滿了天真,憑什麼那些孩子能得到父母的寵愛。
從那以後,就出現了兩個我。一個,是在人前的我,永遠的聽話順從,不會反抗,另一個,是專門在背後不遺餘力的累積自己的勢力,得到自己想要得到的,就算是殺人,也在所不惜。
在這個冰冷的世界裏,對敵人仁慈就是對自己的殘忍,隻有死人才不會開口說懂得說話。如果想爬到頂端,就必需做到絕情絕義,心狠手辣,想爬得越高,那踮在你腳底下的屍體就越多。
在懂得這個道理那天,正好是我的八歲生日,而我的禮物,則是一個個子比我高的少年,他曾是我的頭領。是的,曾經是,但現在不是了。我扔了那把帶血的刀,毫不留念的轉身離開。
我十三歲就在道上成名,但不過是小小成就,手裏隻有一小批手下,說通了就是沒有父母的小孩子。於是,我做了跟幾年前,別人對我做的事。
十六歲那年,我遇到了一個女孩子,她叫藍心。她是一個好女孩,上了一所名牌高中,而且是身在富貴人家,在家裏則是一個小公主。我喜歡她,因為她很漂亮。於是,我去勾引她。
其實,讓一個純情的少女喜歡你,是一件很簡單的事。隻要你做到與別人的與從不同,讓她對你抱著好奇心,你就差不多成功一半了。在她的眼裏,我是一個很帥很酷又很神秘的黑道中人,於是,少女的浪漫情懷,一個英雄救美,徹底顛覆了我們的關係。
我教了她許多東西,教她如何逃課,教她去酒吧跳舞,教她……吸毒,甚至殺人。
我讓她親身體會到世上最黑暗的地方,當她眼裏的純真不在時,我以為她跟我一樣,成為了一種人。我以為,我們以後會在一起,但是,她卻走了。
我不知道她是跟誰走的,因為那個要帶她走的男人被我殺人。當然了,沒人知道是我殺了那個男人,在外人眼裏,我不過是一個膽子很小,牆頭兩邊倒的一個狗屎。但是那個女孩知道是我,她來找我,當著我的麵自殺了。
她臨死前曾留下一句話給我。
“阿易,你永遠都不會愛人,也不會有人為你流下半滴眼淚,你永遠都會是一個人,永遠。”
突然之間,我覺得自己很空虛,但同時,我又喜歡那種把一個善良的人慢慢引上邪路上的感覺。於是,我開始在我的手裏挑選我認為合適的孩子,教導他們,如何成為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