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這些先輩名家在擁有了富有含義、典雅動聽的名和字後,“號”也是他們不可或缺的一個稱謂。“號”也叫“別字”、“別號”。自從崇尚清淡的晉代文人開了自取別號的先河以來,曆代文人雅士都競相仿效,到了唐宋時更為盛行,明清時則幾乎人人都有別號。別號有兩個字的,如宋代歐陽修號醉翁,王安石號半山;有三個字以上的,如晉人葛洪號抱樸子,杜甫號少陵野老,蘇軾號東坡居士,黃庭堅號山穀道人,袁枚號隨園老人,近代人辜鴻銘號漢濱讀易者,等等。別號的意義、字數都不受限製,可以比較自由地體現出個人的意趣和愛好。

號不僅是古代社會人們交往所必具的稱號,也作他們賦詩著文的署名。就像後來的作家(包括寫文章的人)發表文章、出版著作時所用的代稱筆名一樣。現代人所用的筆名也正是號的延續。像《紅樓夢》作者曹雪芹,字夢阮,雪芹則是他的號,當然也是他的筆名了。《彷徨》的作者魯迅,姓周,名樹人,字豫才,魯迅則是他的筆名,相對也可以看作是他的號。後來的作家雖然不將筆名視為別名,但其選取自由,純粹出於作者自己的創造,卻與號有著一脈相承的聯係。所以像古代許多妙趣橫生的別號一樣,筆名中就有很多很能展示作者個性的傑作。如著名科普作家高士其原名高仕錤,他之所以改成了今日的“高士其”,據他自己說是“去掉人旁不要官,去掉金旁不要錢”。表達了作家高尚的情懷和操守。“高士其”既成了他的真名,也是他的筆名。

令尊、令堂、家父、家母怎樣區別?

有這樣一個笑話:從前有個酸秀才,自命博學、幽默,見同村的種田農夫不懂文言稱呼,便存心要捉弄農夫,告訴他,自己的兒子名叫令尊。農夫信以為真,便問秀才:“敢問相公,你家有幾個令尊。若沒有或缺少,我倒可以送你幾個”。此話一出,引得圍觀的人一陣哄笑。結果酸秀才落得個自搬石頭自壓腳,畫虎不成反類犬,羞得掩了麵孔狼狽地跑開了。

那麼,這裏所說的“令尊”究竟是什麼意思呢?有一些古典文藝作品中,時常可看到“令尊”這兩個字,稍加留心,還會發現,這是作品中寫的一方在稱呼另一方的父親,而且從字裏行間,還能看出是一種帶有敬意的尊稱。其實,“令尊”是舊時社交場合和書信往來中時常使用的一個敬辭,一方為著表示對彼方父親的禮貌尊敬,才使用這個敬辭。在文言詞彙裏,“令”字可作尊敬解,也含有善良和美好的意思在裏頭;“尊”字則與現代漢語通用,即為尊敬之意。“令尊”這個合成詞的出現,還表示一種道德規範:封建社會認為長輩和晚輩之間,不僅有長幼輩份之序,同時也有尊卑之別,那就是長輩為尊,晚輩為卑,於是形成一種認識慣例,便有了一方稱彼方父親為“令尊”韻禮儀用辭,由此連帶的是“令堂”一詞的解釋。因為古代做母親的,通常坐守內堂,故此內堂也就被引申出作為母親的代稱;使用禮儀用詞時,表示對彼方母親的尊敬,也就隨著出現了“令堂”的稱謂。

由此擴大,在社會交往中,一方稱呼彼方的祖輩、平輩和低輩,統統在稱謂前,加上一個“令”字,這都是出於對彼方親屬表示的一種尊敬。如令祖父、令祖母、令姑父、令弟、令妹、令郎、令愛等等均是。

按照舊時禮儀,人們在交往中間,對別人的父母尊稱“令尊”、“令堂”,表示一番問候後,自然的也會談到自己的父母,於是隨之便有了“家父”、“家母”的稱呼。所謂“家父”、“家母”,就是在別人麵前對自己父母的一種自稱,含有謙卑之意,也是謙稱。“家”在這裏是被看作小的意思。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在古代,雖有“諸侯稱國,大夫稱家”之說,實際上那時國、家二字常不分義,取自一個用意,認為國即是家,家即是國,所以曆史上也有家國的說法。所不同的是,國家的家是群體聚眾的大家,比之社會組織的單個細胞——血緣親屬組成的家,後者就被看作為小家了。正是這個緣故,這個大家與小家的觀念,經過擴大發展,後來沿用到人際交往的稱謂上,便成了自謙為小的一種謙稱,此也就是“家父”、“家母”稱謂的由來。由此推及“家祖父”、“家祖母”、“家姑丈”、“家姑母”等等亦是同樣道理。

為什麼俗稱媒人為“月老”?

唐代的杜陵地方,有個書生叫韋固,父母早死,想盡快娶個媳婦操持家務,但多次相親,總是沒有成功。有一天他要到清河去,途中住在宋城南店。店主知道他還未成婚,就給他作媒,介紹前清河潘司馬的女兒。他與媒人約定,第二天清早在西龍興寺門口相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