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1
我姓姚,單名一個伍,其實我叫啥和這本書一點關係都沒有。
作為一個普普通通的上班族,最大的願望恐怕就是買張彩票中個大獎,從此過上衣食無憂的生活,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腐敗生活,光想想就有些小激動。
今天閑極無聊,出門閑逛,竟然能遇見警察叔叔與暴徒交火,場麵很是驚險。咱們中國老百姓最大的樂趣恐怕就是看熱鬧了,雖然和我一樣都躲在超市裏,不過依然擋不住熊熊燃燒的八卦之魂。
互毆的結果當然是正義的警察叔叔擊中了暴徒,那暴徒的血滋滋的往外冒,太特麼刺激了,真特麼血腥。警察叔叔一擁而上,活捉了這個歹徒。這不是廢話嗎?不被抓走怎麼會有這本書的?
看著警察打掃完現場,一個明顯是領導的胖子,在風騷漂亮妖嬈的女主播,啊錯了,是女主持的麵前侃侃而談。不外乎暴徒如何如何殘暴,我們正義的人民警察如何如何不懼危險,最後在自己的英明領導下活捉了暴徒,從而證明了人民警察為人民,警察叔叔是人民的保護神……
口才不錯,不過聽不下去,因為看著漂亮的女主持,我覺得體內的洪荒之力已經快壓抑不住了。
運氣不錯,在回去的路上,我撿到了一個單肩包,竟然還是驢牌的。提著挺沉,摸起來裏邊好像是厚厚的幾遝,難不成裏邊裝的是親愛的毛爺爺?
從小老師就教育我們,撿到東西要交給警察叔叔。作為隱秘身份是共產主義接班人的我自然也是拾金不昧,等了大概有五秒鍾吧,沒見警察,那可就不能怪我了。做好事不留名,我胸前的紅領巾看起來都鮮豔了好多。
回到家以後,打開包以後發現竟然隻是幾本日記。矮油,我去!雖然不是親愛的毛爺爺,但這不是紅果果的引誘我偷看別人的隱私嗎?不過我喜歡!再說了,我也沒偷看啊,我可是喝著可樂,嗑著瓜子,正大光明看的!
這幾本日記看的我是心潮澎湃,熱血沸騰。沒想到世界上還有這麼牛逼的人?雖然日記裏語法錯誤一大堆,錯別字連篇,但是任然擋不住我對這貨那宛若滔滔江水連綿不絕,猶如黃河泛濫一發不可收拾的仰慕之情。
日記最後一篇是昨天晚上,在已經知道被警察叔叔包圍的時候,這貨剛剛完成了一龍三鳳的偉大壯舉,最後的日記還是在一位良家的背上寫的。內容之詳細,描寫之細膩,如果全發出來的話,明天我就可能會是起點的神中神作家,那點擊率絕對火爆。當然,通篇的“*”是少不了的。所以還是建議各位讀者自行百度XX文學,然後把主角的名字換成這貨,就差不多了。
這樣的好東西如果不拿出來分享,可能會被朋友們罵的狗血噴頭,生孩子沒那個啥。所以還是發出來,獨樂樂不如眾樂樂嗎。
序章2
好吧,隻是單純的散布別人的隱私,是不是有些不地道?我覺得有些過分了。但是現在這貨已經進局子裏去了,我又能怎麼辦呢?
擺在我的桌麵上隻有一個驢牌包,和厚厚的幾本日記,什麼線索也沒有。我又不是柯南,沒有一個在夏威夷的,什麼都會的老爹,幹瞪眼也沒辦法啊。
第一本日記是綠色的,主要講的就是這小子在學校裏怎麼風光,沒啥意思,不過後半部分卻是講的很文藝,就像是換個一個人似得。至於原因,當然是找了一個女朋友了。
還有一張照片,上邊是一個男的騎單車帶著一個穿白衣服的姑娘,男的看樣子有個一米七五左右,那姑娘則是笑的很甜美,秋天的陽光撒在她們兩個人的身上,很有一種純愛係的感覺。
女生摟著那男的腰,看樣子好像是在校園裏,旁邊則是兩排高大的白楊樹,道路上都是飄落的樹葉子,整張照片的氛圍包括拍攝的時間和角度都很不錯。
是北方某大學的,這小子也不是什麼好鳥,打架鬥毆的,為了追這個姑娘,還放棄了已經到手的幫派二把手,很好,很強大,很有一種某某電視台50集狗血電視劇的情節。
好吧,就這樣一個類似與桑原家夥,竟然為了一個姑娘,搖身一變成為了文藝青年,畢業以後放棄了幫會老大的招攬,毅然決然的成為萬千打工一族中的一員。
愛情真的就這樣偉大?小說裏是美好的,但是現實是殘酷的。看到這裏,我用腳丫子都能想得到他們兩個的最後結局是什麼,不外乎勞燕分飛罷了。
校園愛情不都是這樣嗎?我為什麼知道?老子大學白上的嗎?誰要問我這個問題我就嗬嗬誰!
好吧言歸正傳,這就是一個被愛情遮掩了本性的男人,如果這段感情失敗了,會不會性情大變?成為一個變態?又或者成為一個殺人狂?或者一怒之下回歸幫派,成為謝文東那樣的黑惡勢力傑出代表?
我?我當然知道,原因就是這幾本日記我都看完了。現在猶豫的就是原文上傳呢?還是刪除一部分呢?
如果原文上傳,我相信各位在看的時候真的要準備衛生紙了。不過老子可不想被轉發500遍,所以呢?你們還是看縮減版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