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真正的愛與難過,也就是那幾年(2 / 2)

二十三歲的時候你在12點的時候打電話給他,他聲音很疲倦,他說我在加班。你說我這就掛了。他說有什麼事?你說生日快樂。他挺驚訝,今天是我生日啊。我都忘記了。沒事,你說,你繼續忙吧。注意身體。

二十五歲的時候,那年忽然就迷茫了,所以就分開了一段時間。一天在一起吃飯的餐廳遇到,你們各自都有同伴。最後幹脆拚桌坐在了一起,晚上的時候他送你回家,到了樓下安靜地看你上樓,你打開屋子裏麵燈的時候電話兀自響起來,接通後聽到他悶悶的聲音,想了很久還是覺得不行,想問你剛才陪你吃飯的那個男的不是你男朋友吧?你聽得想笑又有點想哭,你說那和你一起來的女孩子是你女朋友麼?

於是就又在一起。

二十六歲的時候,你看到他和年輕的女孩子逛街,你回家什麼都沒有說。

二十七歲的時候,又分開,然後又在一起。

明明感動越來越少,分開卻像是缺些什麼,在一起又不能好好地走下去。分分合合,一年兩年,又三年。也已經習慣了。那些好些年前做過的夢,你和他坐在老房子的壁爐邊,窗外天寒地凍,你靠著他偶爾把腳伸出去烤他會伸出手輕輕捏你的鼻子,看來也真的隻是一個夢。窮極無聊的時候你也會想想,可能不是不愛,是不知道還能怎麼愛了。

我們喜歡一件東西能喜歡多久。

一首歌聽了幾天也就膩了。

一種飲料喝了幾個月也該換了。

一個人喜歡了幾年,怎麼樣?也就應該找下一個了。

你想到你和他都還十六歲的時候,那些共撐一把傘的日子,他握著的傘柄明顯地傾向你,自己卻淋濕半個肩頭的日子。

光陰無法倒退,你覺得實在是已經到頭。

剩下的三十歲,四十歲,五十歲,或者說下半生都和他沒有關係了。

一種感動能保存多久。

你接到手裏的玫瑰花幾天就凋謝了,那香氣能留在你記憶中麼。

你們曾經聽過的那首歌幾年後就已經過時了,那旋律你還記得麼。

天早就放晴了與你撐傘的也不再是那個人了,那把傘還立在你的牆角麼。

你是不是會把這些都忘記呢。

仿佛什麼都是有期限。愛情或者友情,以及更多更多。

過程,挫折,時間,現實,無論是什麼讓他過期了。你聽過壓抑的哭聲,了解情感的過渡,知道心境的變化。你那麼遺憾而又無可奈何。

當你停在這樣一個美麗而又冷酷的地方,很久之後才想起回頭去看看,對岸依舊青春正好,梧桐樹在兩旁筆直地連成線,男孩或者女孩一路搖搖晃晃地衝過,笑聲長留在耳邊。於是你背過身用手掩住了潮濕的眼眶。

然後你才明白。

我們真正愛了,真正難過了,原來也就隻有那幾年。

文林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