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我還在這裏(2 / 2)

“五年了,原來你還是一點也沒變,喜歡噴泉,喜歡許願。。”,一位年輕男子從對麵走來。我的視線頓時模糊了,有人說,喜歡一個人最好的距離就是,當他走近時,那三秒鍾是模糊的。沒想到我會在這裏遇見他,那個我戀了十年的人,縱然時間過去了那麼久,他的聲音還是一點也沒有變,還是那麼的動聽。隻是我沒想到會以這種方式在這裏遇見他。是的,他就是我的初戀-楊俊逸。我們分開五年了。“嗬嗬”,我幹笑了兩聲,“是啊,其實我一直停留在這裏,沒有變的,有些習慣,僅僅隻是習慣,習慣去做,沒什麼特別意義”。我慌張的解釋道。因為我不想讓他誤以為我還愛著他,即是這的確是個事實。我整理了一下自己,抬頭問他:“你怎麼也會來這裏,工作還是?”在抬頭的那一瞬間,我發現他還是像以前一樣,那麼的帥氣,足以令女生癡心啊。“哦哦,我是來工作的。”他簡單的回答道。他也還是和以前一樣,永遠不做多餘的解釋。“哦哦,我也是。”這時他的電話響了,還是那個電話鈴聲,我還記得我替他選的電話鈴聲,但我沒有多想,他這個人一旦習慣了一件事,也不會去更改的,就像手機鈴聲一樣,他並不是戀舊,隻是懶得去改。我回過神來,他已接聽完電話,“我要先走了,有點事,別忘了,你的頭發,嗬嗬”,說完他就微笑著離開了。我的頭發?我把鏡子拿出來一看,天啊,我的頭上還插著剛才摘得一朵小黃花,他是什麼意思,肯定是覺得特別老土,啊,沒想到會以這樣的方式出現在他的麵前。天啊,丟人丟大了。我隻好簡單的整理了下,就往會場走去,不管怎麼樣,任務還是要完成的,回到會場,看來今天的嘉賓真的是來頭大,要不然各路媒體雜誌都來了。我不禁向四處看了看,他也是來著工作的,那應該也就是記者了,但結果沒看到他的身影,心裏還是會小小的失落。算了,我甩了甩頭,過去了就過去了,不要想了,我從包裏麵,拿出相機,準備著來大幹一場,也好回去交個差。

可是當講台上那個人出現時,我已經忘卻了所有,沒錯,就是我的初戀,站在那還萬眾舉目的舞台上,那一瞬間,他是那麼的耀眼,那麼的不可一世。世界仿佛就定格在那一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