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節(1 / 2)

本文為同人作品,純屬瞎編,與正文無涉。

知識之神臨走前大有深意地對譚洛寧言道:“其實,對我來說,故鄉已經是很遙遠的事了,之所以渴求,無非是知識神職所必需的對未知的好奇罷了。也許,有一日你過慣了久居人上的生活,也會忘記自己想要回歸故土的心思吧。對一位神來說,生命開始的歲月雖然難忘,卻也僅僅是漫長生涯的一小段罷了。神的生命中,存在隻不過是為了自己的堅持罷了。那永恒的歲月,為的是自己的理想,所以諸神都盡力發展信徒,試圖讓天上地下隻有符合自己標準的國度存在。其實,諸神都是偏執狂。來到了這裏,你應該先想清楚自己在新的世界裏要做什麼。”語音嫋嫋,知識之神閃身不見。

譚洛寧沉默了,自從父親被捕後就開始了坑蒙拐騙無所不為的生活的他也曾經像這樣沉默過。那次,是自己對母親表達了傳說中劫富濟貧的俠盜的羨豔。母親告訴他,劫富濟貧貌似是為貧者牟利,其實多半出手者自己同樣屬於富者抑或隻是為了安心地享受那劫來地富的一部分罷了。那時的譚洛寧為了報複父親被補,初出江湖,很是犯了幾件大案。正為自己也同樣是俠盜的一份子而感到自豪,就被母親當頭撲了一頭冷水。

於是,他開始思考,自己進行偷竊的目的。從小一直接受母親教育的譚洛寧一直認為自己應該是一個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素質的四有青年。即使做了小偷也應該去為民謀福。他開始思考偷竊為什麼為千夫所指。他發現偷竊騙取作為一種得到的手段,本身並沒有錯誤。錯誤的是這手段輕易地將利益進行了直接轉移,它太輕鬆,太損人利己了。出於對可能發生的自己利益的受損與他人的得利,自然受到了無力行竊者的抵製。那麼,一切還是在與利益的交接。最後,譚洛寧決定,當手段成為目的的那一天,即當行竊隻是為了行竊而行竊的時候,偷竊行為便應該名正言順地成為正當行為了。“使民不爭,不貴難得之貨。”自此成了譚洛寧的理想,這樣的環境應該能夠讓作為目的的盜竊行為生根發芽吧。從此,譚洛寧開始了他前世的傳奇一生。

開始,他以身作則,把目標放在價值取向差異極大的臨近物品上,從不取他人心中貴重的,僅取走似乎價值低下的。於是,博物館的櫥窗玻璃被整塊撬走而名畫尚存,富豪家的保險箱大門被卸下帶走而財物分文未失。。。種種他人看來不可思議的事情最後被當作竊賊炫耀自己技術的方式,而沒能使自己的理念得到認同。

後來,他想,既然要“使民不爭,不貴難得之貨。”那麼自己把世上的難得之貨,可爭之事全部消滅又如何?卻發現這樣頗有些反社會,反人類。無奈隻好有限地推行這條。從此,他的行竊對象改換為無意義的高價值物品。他開始幹偷竊鑽石換成玻璃,名車調換零件之類的事。三月內如果失主發現異樣,那麼他將得到原物奉還,如果發現不了,你會在三月後得到一張說明。上麵一般這樣寫著:尊敬的XXX,在下竊以為您所有某物對您來說並不符合其所表現的價值,現對其進行處理。須知天地視萬物一同,故此物不當其值,萬望理解。後來,他發現,真正麻煩的,其實是人類自知的區別之心,對此,他無能為力。無計可施之下,他影響全球人類思想的心思也漸漸的淡了。

譚洛寧此時聽了知識之神的話後,那顆早已冷卻的心又燃燒了起來。神之國度,所形皆在神之一念間。所謂信徒,無非是為了趨向於神,爭取一日能與神同一,尊神之旨,順神之意當是理所當然吧。也許,自己可以創造出那個偷竊為最終目的,萬物價值等同的理想世界呢。譚洛寧心中興奮,手中緊緊握著那塊徽章,往日取走過無數奇珍異寶的穩定雙手輕輕顫抖,居然還微微出了些汗。那麼,自己目前需要做的,就是得到對凡人來說的最高榮譽-封神的機會。哎,對於譚洛寧來說,這個目標實在是有些麻煩。因為他雖然身手不錯,但是從來不認為自己能夠有遠超常人的能力和資質。而即使是這個世界的半神,所擁有的能力也不是一般人可以比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