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說到好吃的你就來勁,真是個小饞貓。”楊小蠻又氣又好笑地看著貪吃的劉博兒,真被這小吃貨給打敗了。
“民以食為天,民以食為天。”劉博兒就抓住了這句至理名言來反駁,開心地哈哈大笑。
“那衣服穿好了,你自己刷牙洗臉,我去給你準備早餐。”楊小蠻幫他把穿好的衣服再整理了一下。
衣服雖然普通,但這精氣神卻非常重要,可不是幾件衣服可以襯得出來的。
好在劉博兒身強體壯,愛好讀書,專研學業,身上不自覺地散發出一股淡淡的書卷氣息。
一直以來,楊小蠻可從未把他當成自己的小丈夫,相處下來,她更是把他當成自己的親弟弟一樣,是手足之情。
楊小蠻幫他準備好水,劉博兒很聽話地自己在房裏洗漱。
趁這時間,楊小蠻出去剛想幫忙,張彩雲已經一個人把所有的血跡都處理幹淨,院子裏比之前更加整潔。
“小蠻,你現在總該告訴我了吧。”張彩雲有些累得氣喘籲籲,說話自然沒了往日裏的霸道之氣。
楊小蠻這下已經不需要那些準備好的說辭,直接帶著張彩雲進了柴房。
廚房裏是一身血衣,昏迷中的司徒軒。張彩雲看到麵無血色的司徒軒,驚訝地張大了嘴巴,說不出一句話來。
胖成水桶的身子走到司徒軒旁邊,半蹲著身子,伸手探了探他的鼻息。
千萬別死在她們家裏呀,那樣真的是太晦氣,而且還會惹來無盡的麻煩。
昏迷不醒的司徒軒,麵色蒼白如紙,不過幸好鼻翼間還有微弱的氣息,證明他還沒死。
縮回手,張彩雲起身在柴房裏踱步轉悠,嘴裏不停地叨叨:“怎麼辦?怎麼辦?……”
這司徒軒她當然認得,據說他的父親是知府大人的恩師。雖說他本人隻是一個有錢的公子哥,但他還有一個做知縣的朋友,隻是這樣來頭就已經非同小可。
“娘,不如我們送他去就醫吧?”楊小蠻適時開口,幫忙出主意。
原本她就沒打算收留司徒軒幾天,昨晚就打算著如果天亮司徒軒醒來,就可以送他去縣衙。如果他沒醒,那就送他去就醫,然後通知白牧歌來接人。
遠近也就一天的時間,事情應該是很好解決的。
“就醫?”張彩雲疑惑地開口,然後又搖頭否定,“不行啊,他這傷不是普通的傷,萬一被懷疑是我們傷的他,那豈不是跳進黃河也洗不清了。”
“他的傷不是普通人能做到的,你大可安心。”楊小蠻的想法很簡單,那就是直截了當地把他送走。
“那也不行,看他這樣子,不死也差口氣兒。還沒怎麼折騰就斷氣了,我們就更加說不清楚了。”張彩雲也是非常頭疼,麵對這樣的事,她自然是沒什麼好主意的。
“不送走,難道還養在咱們家裏?”楊小蠻十分不爽地問,這家夥,天生就是個大爺,不用猜也知道是個非常難侍候的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