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1 / 3)

孟廣俊五短身材,胖胖的,張口就笑,嘴巴也巧,像一尊彌勒佛。他比布小朋大幾個月,當兵時已經過了二十歲,明顯比年齡小的兵成熟。來了沒幾天,就贏得了領導的喜歡。班長說:“咱這個班,孟廣俊最有前途,不信你們等著瞧。”布小朋最先吃了他一個啞巴虧。一天淩晨,搞緊急集合,睡得正香的新兵們被一陣尖利的哨子聲驚醒,班長要求不要亂,趕緊穿衣服,打背包,用最快的速度跑出去。結果,慌亂中布小朋的褲子被孟廣俊穿身上了,布小朋摸過一件,是孟廣俊的,孟廣俊沒有布小朋高,也沒有他那麼壯實,衣服碼數自然比他小兩號,布小鵬費了很大勁,才穿身上。他是最後一個跑出去的。連長發現了問題——他不僅穿反了褲子,前開門轉到了屁股上,而且露出了裏麵的紅襯褲。紅襯褲是姐姐布花給他買的,叮囑他盡量多穿,說是辟邪。結果就這樣鬧出了笑話。

連長讓布小朋出列,站在隊列前,屁股朝大家,讓大夥參觀。人們盯著他屁股上露出的紅布,像欣賞猴子一樣,想笑又不敢笑。這回他洋相出大了,臊得臉通紅,大冬天的,腦門上全是汗。回到宿舍,班長還沒完,班長繼續懲罰他。班長有辦法,不打不罵,不讓他作自我批評,而是把盛煙灰的破杯子倒滿水,讓布小朋喝煙灰水。這是班長的作風,教訓一次就能讓你記住。布小朋辯解說:“是孟廣俊穿錯了褲子。”班長說:“別怪別人,怪你自己下手慢。”他隻好咬咬牙喝下去了。班長問:“記住了嗎?”他說:“記住了。”從這以後,每晚睡覺,他都把自己的物品放到枕頭邊上,夜裏醒來,還不放心,不時伸手摸摸。

其實這個時候,中越邊境已經是磨刀霍霍,一場戰爭在所難免,大家的注意力都集中到南部邊境,搞得人心惶惶,尤其是幹部們,神情格外緊張,新兵連的訓練也不像往年那樣抓得緊了。有傳言說,他們這批新兵有可能要上戰場,因為戰端一開,誰也不知道打多大,打多久,全國進入戰爭狀態,也不是沒有可能。

孟廣俊腦子活,他竟然寫了一封請戰書,交到了連部,他是全連第一個交請戰書的,就差沒寫血書了。連長說:“你個新兵蛋子,槍都不會打,上戰場還不是找死?滾一邊去!”連長雖然罵了他,但還是在全連軍人大會上表揚了他,說他勇敢不怕死,是個好兵等等。

或許是因為穿錯了布小朋的褲子害了他一回,孟廣俊對布小朋很是客氣,私下透露說,他的一個老鄉在基地當保密員,老鄉來看他時,向他透露,這回隻選部分基層幹部到南方去,戰士一個不去,他這才有了寫請戰書的膽子,否則借給他十個膽,他也不敢寫那樣的信,真要去打仗,他還沒想過。

孟廣俊說得沒錯,上級很快下達了指標,要選一批連排幹部,補充到南方邊境上的部隊去。新兵團雖不是建製部隊,臨時拚湊起來的,但也不能例外。團領導先讓每個連的幹部自願報名,然後再進行挑選。當然要選政治思想、軍事素質雙過硬的。

聽班長說起這個消息,布小朋心裏一緊:會是誰去呢?王副指導員、康副連長,還是連長、指導員?對於連長、指導員,布小朋不關心,他關心的是王新亮和康文定,因為這兩個人都關心過他。

到新兵連後,布小朋一直沒再見到康文定,說是他病了,住進了803醫院。開始人們沒當回事,等到上級要選人去前線,人們這才回過味來,這家夥在逃避。

王新亮第一個報了名,強烈要求上前線。

一年多來,王新亮一直受著煎熬。他在老家有一個未婚妻,他入伍之前二人訂了婚。王新亮入伍第三年提了幹,當了排長,突然提出退親。女方不幹了,先是到他家吵,後追到部隊,非要跟他結婚,不同意就不走。各級領導找王新亮談話,要他端正態度,不要當陳世美,地位變了,人心不能變。王新亮解釋,說跟她沒有感情,沒有感情怎麼能結婚?而且發誓說,連女方的手都沒拉過,更別說發生關係了。女方拿出了幹到底的架勢,不論部隊怎麼做工作,就是不回去,每天到營門口堵王新亮,或者到領導的辦公室哭鼻子,弄得全基地都知道這事。為了讓他躲避,他所在的警衛營派他到新兵團帶兵。以為躲到郊區的郭鎮,女方找不到他,會回老家去,哪想到她還是很快打聽到了,追到了郭鎮,每天到新兵團門口喊他的名字,弄得新兵團領導很不高興。有一天,她居然混進來了,到操場上找王新亮。布小朋和新兵們這才知道,王副指導員有這麼一個甩不掉的麻煩。那一陣子他消瘦得厲害,人幾乎脫了形。

上級給王新亮下達了最後通牒:要麼和未婚妻結婚,要麼脫軍裝當戰士複員回老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