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貧富論 (2 / 3)

貧富的問題一旦從國際談到國家內部,先哲們不但態度和觀點相左,有時甚至水火相克誓不兩立。

耶穌對一位富人說:“你若願意做仁德之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財富分給窮人。”

否則呢,耶穌又說:“駱駝穿過針眼,比財主進上帝的國門還容易呢。”

耶穌雖不是人,但是他的話代表著古代的人對貧富問題的一種願望。比之一部分人後來的“革命”思想,那是一個溫和的願望。比之一部分人後來在發展生產力以消除貧窮現象方麵的成就,那是一個簡單又懶惰的願望。

人類的貧窮是天然而古老的問題。因為人類走出森林住進山洞的時候,一點兒也不比其它動物富有。

一部分人的富有靠的是總體生產力的提高。

全人類解決貧窮現象還要靠此點。靠富人的仁德解決不了這一點。

蘇格拉底是多麼偉大的思想家啊!

可是他告訴他的學生阿德曼托斯:當一個工匠富了以後,他的技藝必大大退化。他並以此說明富人多了對人類社會發展的危害。

他的學生當時沒有完全接受他的思想,然而也沒有反對。

但事實是,一個工匠富了以後,可以開辦技藝學校、技藝工廠,生產出更多更好的產品。那些產品吸引人們去消費,提升了人們的消費水平,甚至可引領消費時尚。人們為了買得起那些產品,必得在自己的行業中加倍工作……

人類社會基本上是按這一經濟的規律發展的。

因而我們有根據認為蘇格拉底錯了……

經院哲學的集大成者阿奎那不但讚成蘇格拉底,而且比蘇氏的看法更激烈。

他說:“追求財富的欲望是全部罪惡的總根源。”

如果人類的大多數至今還這麼認為,那麼比爾·蓋茨當被燒死一百次了。

但是財富和權力一樣,當被某一個人幾乎無限地壟斷時,即使那人對財富所持的思想無可指責,其合法性也還是會引起普遍的不安,深受懷疑。

普通的美國人自然不可能同意阿奎那的神學布道,但是連明智的美國也要限製“微軟”的發展。幸而美國對此早有預見,美國法律已為限製留下了依據。

比爾·蓋茨其實是無辜的。

“微軟”其實也沒有什麼“罪惡”。

是合法的“遊戲規則”導演了罕見的經濟奇跡,而那奇跡有可能反過來破壞“遊戲規則”。

美國限製的是美國式的奇跡本身。凡奇跡都有非正常性。

一個國家成熟的理性正體現在這裏。

培根不是神學權威。但睿智的培根在財富問題上卻與阿奎那“英雄所見略同”。連他也說:“致富之術很多,其中大多數是卑汙的。”

他的話使我們聯想到馬克思的另一句話—(在資本主義製度之下)資本所積累的每一枚錢幣,無不沾染著血和肮髒的東西。

按照培根的話,比爾·蓋茨是卑汙的。

但全世界都不得不承認他並不卑汙。

按照馬克思的話,美元該是世界上最肮髒的東西了。但是連我們中國人,也開始用美元來計算國家財政的虛實了。而且,一個中國富豪積累人民幣的過程,就今天看來,其正派的程度,肯定比一個美國人積累美元的過程可疑得多。因為一個中國富豪積累人民幣的過程,太容易是與中國的某些當權者的“合作”過程了。

任過美國總統的約翰遜說:“所有證明貧困並非罪惡的理由,恰恰明顯地表明貧困是一種罪惡。”

蕭伯納在他的《巴巴拉少校》的序中則這樣說:“窮對一個人意味著什麼呢?意味著讓他虛弱,讓他無知,讓他成為疾病的中心,讓他成為醜陋的展品,肮髒的典型,讓他們的住所使城市到處是貧民窟,讓他們的女兒把花柳病傳染給健康的小夥子,讓他們的兒子使國家的男子漢變得有瘰症而無尊嚴,變得膽怯、虛偽、愚昧、殘酷、具有一切因壓抑和營養不良所生的後果……不論其他任何現象都可以得到上帝的寬容,但人類的貧窮現象是不能被寬容的。”

而黑格爾的一番話也等於是蕭伯納的話的注腳。他說:“當廣大群眾的生活低到一定水平—作為社會成員必須的自然而然得到調整的水平—之下,從而喪失了自食其力這種正常和自尊的感情時,就會產生賤民。而賤民之產生同時使不平均的財富更容易集中在少數人手中……”

他還說:“貧困自身並不使人必然地成為賤民。賤民隻是決定於與貧困為伍的情緒。即決定於對富人,對社會,對政府等等的內心反抗。此外,與這種情緒相聯係的是,由於依賴偶然性,人變得輕佻放浪、嫌惡勞動。這樣一來,在他們中便產生了惡習,不以自食其力為榮,而以懇求乞討為生並作為自己的‘特權’。沒有一個人能對自然界主張權利。但是在社會狀態中,怎樣解決貧困問題,當然是貧困人群有理由對國家和政府主張的權利……”

怎樣回答他們呢?

林肯1864年在《答美國紐約工人聯合會》時說:“一些人注定的富有將表明其他人也可能富有。這種個人希望過好生活的願望,在合法的前提之下,必對我們的事業產生巨大的推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