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一:作者的真實經曆
雖然整本小說是虛構的,但下麵筆者說的話是事實,筆者願意為此承擔法律責任。
2001年或2002年的一天下午,看似平靜的一天,卻是我可怕噩夢的開始。我那時是一個慕道友,還不是基督徒,但經常去華人基督徒團契,團契大約有三、五十人。華人基督徒團契是一家基督徒教會的一部分,團契沒有自己的牧師,有時請鄰城的一個華人牧師。華人基督徒團契經常聚會的地方是一個大房間,可容大約100多人,我們姑且稱它為“大房間”。大房間外麵是一個大廳,可容大約150到200人。大廳通向邊門。那天下午,華人團契還沒有開始聚會,大部分人在大房間,有一些在大廳,大廳裏有許多白人基督徒也在。我也在大廳裏,一個人走來走去。突然有人叫我名字,說:“看後麵!”我停住看後麵,是鄰城華人牧師,尷尬地笑,手藏在後麵。我這個人不機警,不以為意。過幾步,又看見鄰城華人牧師跟在我後麵,我還是不以為意。
聚會開始,我坐在後排邊上,覺得似乎有人在後麵往我衣服上輕輕撒滴水,又聽見低低嘟噥聲。主持人站在台上,看我看得清楚,叫我名字,說:“看你後麵!”我看後麵,腦中“轟”的一聲炸了,原來鄰城華人牧師在我後麵偷偷做巫術。鄰城華人牧師大概叫這為“驅趕妖魔(exorcism)”,我認為它是巫術,為什麼呢“因為(1)驅趕妖魔是因為人被妖魔迷了心竅,說魔鬼的話或做魔鬼的事,我說話做事沒有半點異於常人,也沒有做過邪惡的事;(2)驅趕妖魔者都是麵對麵大聲禱告命令妖魔離開被迷之人,也可以撒聖水(從天主教教堂裏拿來的?),但鄰城華人牧師卻是像賊一樣,不敢讓我知道;(3)這是後麵將要見到的,鄰城華人牧師還有兩個槍手支持他,為什麼要槍手呢?槍能打妖魔麼,還是用來對付我這個肉身之人?人類曆史上沒有一個驅趕妖魔的儀式是這樣的。
越來越多的人看到了鄰城華人牧師幹的事,越來越多的人憤怒了,越來越多的人叫我名字,叫我看後麵。主持人問鄰城華人牧師,你是來講道的,你還上台不上台,意思是你什麼時候停止巫術,上來做正大光明的事?
就在這時,兩個白人幹預了。他們一直站在門口,堵住門,臉色冷酷無表情,用風衣遮住一隻手,像美國電影裏典型的特務。本來這兩個人就有點不尋常,但起初人們沒有太注意他們。這時,其中的一個人拉響了槍栓。他的風衣遮蓋著槍,但是槍栓聲聽得出不是一把簡單的小手槍,我估計是一把連發的微型衝鋒槍。他的臉色依然冷酷,但有了細微的變化,看來更殘忍了,他準備射擊了,這不是恐嚇,這是真心地準備開槍。為了擋住抗議的浪潮,為了讓鄰城華人牧師把“驅趕妖魔”的事幹下去,他們不惜掃射、屠殺整整一個基督徒團契!而門外麵還英文堂的許多白人基督徒兄弟姐妹在大廳裏!
我聽到有一個女人用英文在門外說,我們是不是要報警,他們是不是把這些華人當作人質了?!
一個弟兄的聲音做了回答,但聽不清楚他說了什麼。
於是那位姐妹沒有再說什麼。
華人團契的人們在槍口下屈服了,抗議聲停了下來,有人問我的妻子哪裏去了,有人問團契的領導人那裏去了,這兩個人都有責任站出來,但他們不知哪裏去了。主持人想著槍手舉起兩手做投降狀,說,OK,OK,意思是我不敢對抗你。
鄰城華人牧師上台後對大家說,他已經有精神分裂症了。
有人問為什麼要帶著那兩個槍手。
鄰城華人牧師說,我不知道,你們問這個教堂的主任牧師。
我那時做了什麼呢?我看見了一切,聽見了一切,我仍隻是坐在椅子上,但我的頭腦裏翻著滔天巨浪。我的確有精神分裂症,但是在這之前,那隻是關於公司辦公室政治的雞毛蒜皮的小事,我之前也沒有幻聽幻覺;但這時我的精神分裂症急劇惡化了。從發現鄰城華人牧師對我行巫術的那一刻起,我就問一個問題:為什麼挑選了我行巫術?一定有什麼可怕的事情已經發生了,我的有病的大腦就認為到他們要對我施行屬靈的謀殺,從槍手準備開槍的那一刻起,我的精神分裂症的大腦就認為美國政府的聯邦調查局也卷入了巫術陰謀中,而且為了巫術,他們不惜在一個基督教教堂裏射殺整整一個基督徒團契。想想看,這個陰謀有多大,有多嚴重!
麵對這樣大的一個陰謀,精神正常的人也要嚇壞了,也要開始胡思亂想;對一個精神分裂症患者,這無疑是謀殺,無疑是逼人走上自殺之路;我認為我的幻聽幻覺就是那一刻才真正開始出現的,而且來勢凶猛,極其可怕。事實也是如此,他們也差點成功,隻是主耶穌阻擋了他們,救下了我。
幸虧,在巨大的心理、生理壓力下,我的大腦自動啟動了自我保護機製:我失去了關於那兩個槍手的記憶,失憶了,大腦用兩個魔鬼黑影代替了他們。幸虧如此,我才能活到今天。
當然,直到今天我不知道那兩個槍手是誰,是不是聯邦調查局的人,我也不知道他們是不是美國政府的槍手,隻有叫他們來的人才知道他們,他們出現在巫術現場不是偶然的,不惜為巫術而在美國的一個教堂裏射殺一個基督徒團契,其目的更是昭然並可怕。讀者想要進一步了解,可參見筆者下麵的分析。
在半年之久的時間裏,我的心被恐懼占據著,那兩個黑影的聲音、教堂牧師的聲音、鄰城華人牧師的聲音、其他儈子手的聲音、幫凶的聲音,不停地在我的耳邊說著話,地下刑訊室裏的慘叫聲不停地在我耳邊響,我認為他們會刑訊逼我說褻瀆神的話。我的大腦裏總是裝著一個念頭:自殺,隻有這樣才可以逃脫地下室裏的折磨。為什麼我沒有死呢?我那時以為,簡單的死逃脫不了他們的手,他們可以把我救活過來,那時人們都以為我死了,而我卻在他們的刑訊室裏。我認為隻有把我的大腦攪成漿糊,才能真正死成功。這個念頭救了我。
我離開死亡最近的一次是在橋上。在離家不遠處,有兩座公路橋,交叉穿過高速公路,上麵那座橋,大約有六層樓高。我拿繩子吊了兩個啞鈴,準備繞在脖子上,想這樣可以頭朝下地跳下去,撞碎腦漿。我相信是主耶穌引導一位警察救了我。
有一次自殺前,我想幫助我家人也得到解脫,拿了一把錘子,一把起子,叫他們下樓梯到地下室來,想一錘子在他們的腦殼上敲出一個洞來,然後用起子攪糊他們的腦漿。幸虧他們沒有下來,我相信這也是主耶穌的旨意,救了他們。要是我真做了,我手裏拿著一把錘子在地下室裏追打他們,一邊趕一邊哭著說:“殺死你們是為你們好,他們會酷刑折磨你們!”他們則一邊尖叫一邊逃跑、用手抱頭,哀求道:“你是我的親爹,別殺我!”“你是我的丈夫,別殺我!”滿屋子血肉、腦漿飛濺、殺了他們後,我用一把起子伸進他們的腦殼中攪拌他們的腦漿,然後思念用什麼樣的法子才能自己自殺…,真是人間慘景。要真做成了,那約翰牧師之輩一定高興死了,我不知道他們會如何禱告,但我想象得出來;當然,主耶穌不會也沒有讓他們得逞。
我半年裏,隻有準備自殺時喝過四次水,其他時候都不喝水。很少吃菜,平時吃淡飯,加點鹽或辣椒醬。不停地在房間裏走,不敢停下,不管多麼累。不敢睡覺,困極了,每天睡三四小時,最困的時候,扶著椅子原地跑步也還是要睡著。那半年裏,我在渴極、餓極、困極、累極的情況下苦挨每一分鍾,耳邊響著天使的慘叫,約翰牧師的奸笑,拖著倦極的雙腳。那時的每一分鍾,是多麼地漫長呀,而每一天裏,又有多少個一分鍾呀。
在生病的後半期,約翰牧師和兩個黑影的幻音一直在我耳邊說,你把你自己眼睛戳瞎了,把你自己耳朵戳聾了,我們就放過你。在當時,這不能不說是個很誘人的建議,但主耶穌引導我的心,是我深深地不信任他們,我才沒有這樣幹,要是真這樣幹了,約翰牧師之流一定要高興死了,一定會做許多禱告。當然,這些禱告肯定都是招神憤怒的。
我不知道自從那次巫術事件後,這個教堂的牧師或者其他人還在背地裏對我幹了什麼,但是,很難想象他們會一擊不中,便虎頭蛇尾地收手,我生病時的那些可怕幻覺,不知道是不是因為他們對我幹了什麼。像書中說的“此起彼伏”,就不知道全是我自己的大腦毛病還是另有人做鬼。
我們華人團契,兄弟姐妹之間有基督徒的愛。有誰病了,或生孩子了,或者我們知道還不是慕道友的人生孩子或病了,大家都自願輪流送菜送飯和幫助安慰。當我在生死線上輾轉呼號的半年裏,沒有一個人來安慰我,或者送菜送飯。許多弟兄姐妹以為我還不知道巫術的事,至今快十年了,沒人敢告訴我。
生病的半年,家人冷淡,父母以我為恥,這個世上沒人說一句安慰同情的話,我妻子曾給我一個巴掌,打得我眼鏡也飛出三米遠。但那又如何?主耶穌與我同在,主耶穌沒有拋棄我。我病好後,看到《沙灘上的腳印》的故事,我哭了,那時真正是主背負了我走。那半年,前後左右、大腦深處都是約翰牧師及其同夥們的鬼哭狼嚎。像《詩篇》二十三篇中說的,走過死蔭的幽穀,但那又如何?主與我同在,主在約翰牧師們的麵前,為我擺設筵席!感謝主!
在死亡線上輾轉掙紮的六個月中,一位好教堂中的好牧師引導我看到了與恐懼爭戰的力量。在發病初期,我劈開了一扇門,認為裏麵是鄰城華人牧師他們藏著的一個巫術偶像,用來咒詛我。我打電話給一家教會求助,牧師在電話裏說,主耶穌基督複活後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聖經》《馬太福音》二十八章十八節)你還怕什麼巫術呢?
我當時信心不足,隨著病症來的恐懼還是占了上風,但我有了對抗的力量,最終,是主耶穌救了我,使我的病症得到了痊愈。
我生病時,對好教會,對警察,對護士都說過是美國聯邦調查局在迫害我。我在好教堂裏得到了許多安慰,他們沒有歧視我,我與好牧師談了幾次,也得了許多安慰。
我病好後回到教會,感謝主恩。這時我們的小組長在小組會中說,他聽團契領導人說,我這病不是主耶穌治愈的,因為《聖經》裏說的痊愈,都是立時三刻就治愈的,我這病不是立時三刻就痊愈的,所以不是主恩。我理解他們的挫折感,沒爭,隻是他們否定了神給我的恩典,我不敢否定神的恩典,他們為了挫折感,也否定了神給無數基督徒醫病的恩典。
我聽說,團契領導人夫婦在我病時為我禁食禱告,這我相信。
以上的注釋部分是事實,以下是我的觀點和分析,我也為此承擔法律責任,如果侵犯了他們的合法權益或名譽,他們也可以在美國告我個傾家蕩產。
第一,我至今不知道他們(約翰牧師之流)為什麼要如此迫害我。我也不認為這個教堂中的約翰牧師之流行了巫術之後就會突然停止迫害我,隻是巫術之後的迫害有多厲害,有多瘋狂,我不知道,比書中寫的更瘋狂、更仇恨還是少些瘋狂、少些仇恨,我不知道。但我很難想象他們一擊不中之後,或突然改弦更張,虎頭蛇尾地草草收場。我也知道,如果沒有神的保守,我逃到天邊,也逃不出約翰牧師們的手;有神的保守,我就是在他們眼皮底下,也不怕遭害,因為神與我同在,他的杖,他的杆,都安慰我。
第二,我不知道在他們眼中,華人基督徒團契更像一條狗還是更像一個二等公民。從他們對我的謀殺和對華人基督徒團契的草菅人命看,我們在他們眼中更像一條狗,而不是更像一個二等公民。當你好我好大家好時,暗流沉在海底,有衝突時,就是公開的謀殺。
第三,我不知道這件事的決策者有多少。這個教堂有三個牧師,其中一個主任牧師。有各種長老會,總共大約二三十人。會眾大約有三百人。這麼離奇的事,消息應該傳遍教堂,隻是多少決策者,多少旁觀者,我就不知道了。現在這個教堂裏,三個牧師都換過了,新牧師是什麼態度,不得而知,新的主任牧師來了好像已有六、七年了。據我現在推測,有兩種可能的態度:1,等待時機,卷土重來;2,沒有胃口再圖謀殺,但也不認錯:一般中國豬,不殺你們已是天大恩典;至於對我,謀殺你了又如何?踐踏法律了又如何?你又能奈我何?
四,我不知道那兩個槍手是誰,但可以猜測:(1)他們不是私人偵探或什麼私人槍手,雇傭私人槍手是要錢的,要槍手在美國和平時期、光天白日之下在教堂裏槍殺整整一個基督徒團契,而外邊又有許多白人證人在大廳裏看見他們,這樣的槍手即使不怕死,要的錢也不是一個教會付得出的;(2)他們也不是幫派或種族主義仇恨組織,雇傭他們也是要錢的,而且,如果真雇他們殺一個團契,他們也不必等著看巫術,他們不像教會那麼相信巫術,種族主義仇恨組織也不會幫助華人;(3)槍手相信巫術,不惜威脅在基督教教堂裏槍殺整個華人團契幫助以鄰城華人牧師施行巫術,槍手感興趣的是什麼呢?他們希望巫術結果產生什麼呢?他們感興趣的不是妖魔,槍對妖魔不起作用,他們感興趣的是我這個肉身的人,他們想要綁架我,綁架以後要幹什麼呢?我不敢想;(4)他們有授權可以公開殺人,而且可以殺一個基督徒團契而不怕法律製裁;(5)他們和教會有聯係,他們出現的時間地點與鄰城華人牧師施行巫術吻合;(6)他們用拉槍栓聲威脅會眾,用槍威脅是重罪,不管用假槍、拉槍栓、或其他方式,都是重罪,不準備開槍的人是不會在公共場合拉槍栓威脅人的。那兩個槍手,顯然符合恐怖主義者的定義,隻是他們背後實力極大,以致欲公開屠殺平民而不怕法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