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8章 寫在《回眸》之後(1 / 1)

《回眸》這本書包含三篇中篇小說,分別為《回眸》、《遺忘》、《遇見自己,在雪域中》。《回眸》約三萬六千字;《遺忘》約兩萬八千字;《遇見自己,在雪域中》約兩萬五千字。

《回眸》所描述的高中生活,是我那個時代的事。現在的高中生應該不太一樣。未來科技更進步後,高中生也許可以把網絡卡藏在頭發裏,用手指觸摸額頭以傳送文字訊息。也許連觸摸額頭都不用,隻要在心裏默念文字,便可直接傳送。於是人們可能更擅長跟遠距離外的人交談,卻拙於跟身邊的人聊天。我常被問及小說題材通常從何處取材?有時我會回答:山中。因為取柴當然要在山中。很冷,抱歉。這是我的壞習慣。我並沒有固定寫作的習慣,也從未擬過寫作計劃,可以算是一個不知長進的寫作者。如果有想寫東西的欲望而且時間又能配合時,才會動筆。自何處取材的問題對我而言意義不大,若要認真回答這個問題,我通常會回答:生活周遭。一這樣回答,人家便以為我的生活光鮮璀璨,仿佛處處充滿驚奇。但其實我的生活很簡單,某種程度上甚至可說枯燥,一如我的個性。人們常以為美好的事物應該是在遠距離外或是山中,不會在身邊。於是才會到山中取柴。但你的遠距離外是他人的身邊;他人的遠距離外就在你身邊。對我而言,小說題材不在深山遠處,就在生活當下。所以,是的。《回眸》所描述的通字條,是我枯燥高中生活中的插曲。那篇寫了三次的作文,你可能以為我又在唬爛,但很抱歉,那是真的。不僅被推舉的理由一樣,連重寫的理由都一樣。至於《回眸》中的其他情節或是結局,你就別執著於真假,好好用心過你的生活才是王道。

《遺忘》這名字有些怪,情節和寫法也跟我之前寫的小說不太一樣。曾經想過把篇名改為《迷迭香》,聽起來比較浪漫。但我已寫了《檞寄生》和《夜玫瑰》,再來一個《迷迭香》的話,你可能會認為我有病。所以最後還是用《遺忘》這個虛無縹緲的篇名。有一陣子電視裏的韓劇常有主角因車禍而喪失記憶的橋段,害我一直不敢去韓國旅行,因為覺得韓國的車禍一定很多。撞車能撞到不傷及五官和肢體而隻讓人失去記憶,這是一種境界啊。《遺忘》裏的“海馬回”觀點,或許學理上並不嚴謹,但應該達不到韓國車禍的那種境界。寫小說至今已超過十年,這些年來的經曆,讓我覺得像是一場夢。就像《遺忘》裏所說:“所謂的夢,其實是記憶。不管是前世,或是今生的過往。或許也可以說,所謂的記憶,隻不過是一場夢而已。”至於《遺忘》裏描述的人物或情節的真實度,這還是老話一句:不要太執著。

《遇見自己,在雪域中》這篇我可能得解釋一下。去年年底,我在西藏地區待了八天左右,那是一段很神奇的經曆。回台灣後,我因而想寫點東西。這時剛好收到約稿信,裏頭提到一些人物的設定,比如:車夫韓寒、客棧老板石康、女導遊饒雪漫、神秘人蔡駿、失戀欲自殺女滄月等。我用了這些人物的設定,反正這與我想表達的東西不會衝突。韓寒、石康、饒雪漫、蔡駿、滄月、路金波等都是大陸知名的作家,希望他們的讀者別見怪,我隻是遵照人物的設定,沒有不敬的意思。由於有一萬五千字的字數限製,所以我先寫了一萬六千字交稿,篇名也叫《遇見自己,在雪域中》。今年六月與其他作者的作品合出成一本叫《七喜》的書。然而《回眸》裏的《遇見自己,在雪域中》,我又多寫了九千字。除了加強敘述外,也額外增加了一個章節,讓結局轉了個彎。此外,我還附上我在西藏時拍攝的照片。我以為,這樣才能完整表達我要寫的故事。至於《遇見自己,在雪域中》是小說?散文?還是旅遊記事?請不要執著,也不要起分別心。當成故事看即可。

老話一句,因為有著“痞子蔡”的名稱,所以這本書可能會在書架上的青春文學或愛情小說區。不過《回眸》、《遺忘》、《遇見自己,在雪域中》這三篇中,愛情成分最大的,應該隻有《回眸》。當然《遺忘》中莉芸的不離不棄,你也可以解讀成愛情。很多愛情故事在發生時的當下不覺得,過了兩年或三年也不覺得,但十年後甚至二十年後驀然回首,才會驚覺好像就是。《回眸》大概可以在這種角度中被視為愛情小說。我說過了,關於我寫的作品都被視為愛情小說;或我被視為專寫愛情小說的作者,雖然我不太認同,但並不介意。隻是有時會有困擾。例如探討愛情觀或兩性關係之類的活動邀我參加甚至是主講,我總是覺得尷尬。

題外話,我們都知道金庸大俠寫了很多經典的武俠小說。但你曾聽過少林寺方丈寫信給金庸,邀請他到少林寺講解《易筋經》嗎?沒有聽過吧。所以即使我真的是位愛情小說作者而且所寫的愛情小說還不錯,我也不見得有正確的愛情觀或熟知兩性關係。

我相信別的愛情小說作者也是如此。

扯遠了,抱歉。

總之,這是我的第九本書,請指教。

蔡智恒2008年10月 於台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