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小父母就病故了,和姐姐相依為命長大,姐姐是我唯一的親人。有一次,我回姐姐家探親,卻發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
那天,當我剛剛跨進姐姐家的門,就看到姐姐家開的小賣部裏擠滿了人,還聽見鄰居們在議論:太欺負人了,欠人家貨款不還,還又砸店鋪又打人。我擠進去一看,眼前的情景讓我驚呆了:店鋪被砸得七零八落,姐姐滿身血汙,就連小外甥也滿嘴流血,躺在地上哇哇大哭。原來,這個打人砸東西的高某欠姐姐家貨款幾年了,現在不但不給錢,還說以前所買的東西全是假的,要求賠償損失,並粗暴地動手打人。我和姐夫把姐姐、外甥送到醫院治療,並囑咐姐夫照顧好姐姐和外甥,不要衝動冒失,就到當地派出所督促他們盡快做出傷情鑒定。十幾天過去了,派出所遲遲沒有答複。一周後,當我又去派出所詢問鑒定結果時,民警還是不冷不熱地說:“事情還沒調查清楚,你先回家待著吧!”
麵對他們的冷漠和敷衍,我再也控製不住內心的怨氣,衝著他們叫道:“一個軍人的親屬受到了如此傷害,你們卻一點也不關心,這哪是人民的警察!”我心裏想,看來派出所是有意偏袒高某,事情不是我想象的那麼簡單,我個人的能力已經無法解決這個問題了,應該求助於組織。於是,我撥通了營裏的電話。教導員非常重視這件事情,建議我先到市武裝部求助,並說馬上向團裏反映此事,請團政治處給當地政府和武裝部發函。教導員的一番話更加堅定了我依法解決問題的決心,於是我就到了市武裝部。武裝部領導對此事非常關注,並告訴我他們一定會同有關部門解決好這個問題。幾天後的一天下午,市武裝部的同誌帶著派出所民警一齊來到了我家,在他們的多方努力下,事情很快得到了解決。派出所對肇事者進行了治安處罰,並責令其賠禮道歉,賠償了醫藥費和物品的損失。
某團坦克六連一級士官丁仁傑說,我依法維護親人權益的事在家鄉引起強烈反響,受到了鄉鄰們的熱情稱讚。
拿起法律的武器
“法者,天下之重道也”,管子把法律看作是天下最高的準則。法律是國家立法機關按照一定程序製定的、具有一定文字形式的,並由國家強製執行的行為規則。它是維護公民權利、保障社會秩序、製裁犯罪行為的重要武器。法律和每個公民的自身利益密切相關,遵守法律、依法辦事是每個公民的光榮義務。
尤其是當前,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人們交往的空間在擴大,軍人個人及家庭中遇到的諸如婚戀糾紛、人身權益受侵害、財產權益受侵害等涉法問題也不斷增多。如文中所述,戰士小丁的姐姐家不但開的小賣部被砸,且人還被打了一頓。作為一名軍人,既不能魯莽行事、激化矛盾,又不能放任不管,使自己及家庭的合法權益受到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