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以來,中國經濟和社會進入新的發展階段,但在發展的同時也存在許多問題。例如,投資是中國經濟增長的引擎,是技術進步、生產率提高和結構變革的主要動力,也是中國經濟周期性波動的原因[美]James Riedel,金菁,高堅。中國經濟增長新論:投資、融資與改革。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7.前言。;投資和出口的高速增長拉動國民經濟高速增長,以至於資源和環境難以承受;投資高速增長背後隱含著投資領域的各種政府行為等。當前,中國投資領域的政府行為方式不同於過去,也不完全等同於現代市場經濟的政府行為,表現出不規範。各種不規範的政府行為已經成為中國投資領域問題的根源之一。2004年,國家頒布《國務院關於投資體製改革的決定》,但該決定主要是針對政府投資管理問題(即政府財政投資行為中存在的問題),而不是針對投資領域中政府的各種非財政投資行為,該決定有助於規範政府的財政投資行為,卻無法規範投資領域中政府的其他行為。可見,規範投資領域的各種政府行為是解決中國投資領域問題的現實需要,也是中國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現實需要。
理論來源於實踐,用於指導實踐。規範投資領域中各種政府行為至少需要從理論上回答以下幾個問題:投資領域中規範的政府行為是什麼?投資領域中各種規範的政府行為之間的關係是什麼?轉型時期我國投資領域中存在的各種政府行為是什麼?它們是否規範?它們不規範的原因是什麼?如何使之規範?針對這些問題,筆者查閱了大量文獻資料,沒有發現專門研究這些問題的博士論文或公開出版的著作,卻發現不少與之相關的文獻資料。事實上,規範我國投資領域中各種政府行為不僅涉及經濟問題,還涉及公共管理問題。也許是因為專注於本學科研究領域的學者很多而從事經濟學與公共管理學交叉研究的學者卻不多,也許是因為進入新發展階段的中國投資領域新問題尚未被人們從新的視角加以研究。總之,當前有關理論研究滯後於現實需要,不利於更好地指導實踐。
本書以現有經濟學理論(投資經濟學、公共經濟學、轉型或轉軌經濟學)為基礎,結合公共管理學和係統論思想,試圖從政府作為公共管理者(具有公共管理職能)視角探討轉型時期中國投資領域的四個方麵的政府行為,希望能引起人們的注意,嚐試著為規範轉型時期中國政府行為貢獻微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