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都暻秀
今天首爾的天氣真的很好,是個有雲的天氣,我想我穿西裝襯衣打領帶也不會出很多汗吧,不然就不帥氣了。
婚禮當然要帥氣,對嗎?我的燦烈。
開車的時候還是喜歡手放到窗外,想抓住風,那種明知道不會抓住卻想抓在手裏的感覺。
就像想抓住燦烈一樣的心情。
其實如果今天有一點雨的話才好,因為燦烈喜歡下雨,我問過為什麼,他隻說,因為我喜歡跟你打同一把傘。是呢,每次下雨我都會鑽在在他的懷裏,我們的身高好像比正常情侶的身高差稍微多了一點點,我比他矮,很多。
我每次都會擔心的問他,你不嫌我矮嗎?他都會用低沉好聽的聲音說,暻秀啊,我就喜歡每次抱住你都可以蹭著你的頭發。對,他低沉的聲音是我最愛的聲音。
“把手拿回來,伸出去很危險你不知道嗎?”記憶裏燦烈總是一邊開車一邊皺著眉頭看著坐在副駕駛上的我把手伸出去,他從來沒有問過我為什麼每次都會伸手出去,所以我心裏想的台詞到今天都沒有用上。
把我從記憶裏拽回來的是迎麵而來就要撞上的車的尖銳的喇叭聲,急急忙忙的把手伸回來往右打了方向。呼……好險,差一點出車禍。“打起精神來!”我總是這樣給自己提醒。
今天是燦烈的婚禮,我怎麼可以在路上出事故呢?我還要去參加他的婚禮,看他娶了個什麼樣的男人,看看我魂牽夢繞想念的男人。
今天是樸燦烈的婚禮,而我,隻是一個嘉賓。
不知道他是不是還是笑起來那麼好看,耳朵還是那麼大,是不是還是笑起來沒心沒肺的露著很多牙齒。
不知道他的眼幹症好些了沒有,沒有我的提醒,他是不是會按時的治療眼睛。不知道他的頸椎好些了沒有,是不是他愛的那個人會像我一樣總給他揉。不知道他的氣喘好些了沒有,是不是也會有人總幫他背著藥,提醒他不要跑太快……
我太熟悉他的一切了,就像熟悉我自己的名字一樣。我和樸燦烈相識了十年,大學時我們在一個宿舍,直到大四畢業時,他才在一個喝多了的晚上把我喊到他身邊,用很漂亮的眼睛閃著光的看著我,輕輕的跟我說:“都暻秀我愛你,我們在一起好不好?”
那晚上酒吧外麵出奇的安靜,如果亂一些我就會以為我聽錯了,可惜那輕輕的一句話還是深深的落在我的心裏,當然,我們就順理成章的在了一起。
在一起的一年以後他才知道,其實我在他進宿舍的時候就開始喜歡他了,當然在他一次一次幫我帶飯,照顧我一次一次的發燒,帶我回他首爾的家,把我介紹給他的父母和他漂亮的姐姐的時候,我就更一點又多一點的喜歡他了。
他總說,我們浪費了四年在一起的時間。而我總是告訴他,不急,還有一輩子,慢慢來。
隻是我說的那一輩子他給了別人,在一起第六年的時候,他的早出晚歸已經露出了他愛上別人的破綻。我問過他,燦烈,是不是累了?愛上別人就告訴我,我會笑著擺手送你走。他看著我,跟我說真的沒有,在聽到這句話的時候,我也看到了他眼裏的不堅定。我知道那日子不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