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越的突起,首先得助於先進的夏、周兩民族的影響和幫助。
《史記·越王勾踐世家》載:“越王勾踐,其先禹之苗裔,而夏後帝少康之庶子也。”正義《吳越春秋》雲:“禹周行天下,還歸大越,登茅山以朝四方群臣,封有功,爵有德,崩而葬焉。至少康,恐禹跡宗廟祭祀之絕,乃封其庶子於越,號曰無餘。”賀循《會稽記》亦雲:“少康,其少子號曰於越,越國之稱始此。”
《史記·吳太伯世家》載:“吳太伯,太伯弟仲雍,皆周太王之子,而王季曆之兄也。季曆賢,而有聖子昌,太王欲立季曆以及昌,於是太伯、仲雍二人乃奔荊蠻,文身斷發,示不可用,以避季曆。太伯之奔荊蠻,自句吳。荊蠻義之,從而歸之千餘家,立為吳太伯。”索隱顏師古注《漢書》,“以吳言句者,夷語之發聲,猶言於越耳”。此記載可靠性頗大。1954年江蘇鎮江煙墩出土一組銅器,其中有屬於成、康時代的宜侯矢簋,從銘文內可知周初曾封矢於宜,宜侯與周定王同姓,可見吳國統治者的始祖係周民族成分之人是完全可能的。此乃周民族對於越發生關係之始。
由於夏民族的無餘和周民族的太伯、仲雍的遷入,完全可以設想:與江、浙相鄰的其他夏、商、周三族人民間的遷徙不僅是可能的,而且一定很頻繁。這樣,在夏、商、周三族先進的經濟、文化的影響下,於越的經濟得到了迅速的發展,主要表現在農業的發達、紡織業的進步和冶金術的高水平三個方麵。
於越是一個以種植水稻為主的農業部落聯盟。於越活動的地區,湖泊密布、江河縱橫、土地肥沃、氣溫暖濕、植被良好、物產豐富。在這樣有利的自然環境中,他們開邗溝、圍湖塘、築堤造田,不斷克服“險陰潤濕,又有江海之害”,促進了農業的發展。於越農業之發達情況,首先從其“獨有鳥田之利”可證之。所謂“鳥田”就是利用農業益鳥參加大田作業。而“鳥田之利”即指“鳥田”給農業帶來的好處。《越絕書》卷8雲:“大越海濱之民,獨以鳥田,大小有差,進退有行,莫將自使。”《水經注·漸江水》具體解釋說:“有鳥來,為之耘,春撥草根,秋啄其穢”。眾所周知,益鳥是眾多農業害蟲的天敵,它可以除草、滅蟲、殺鼠、肥田,簡直可以稱之為古代農業的“保護神”。所以深刻認識到“鳥田之利”的於越人,“禁民不得妄害此鳥,犯則刑無赦”。1973年8月,在江蘇六合縣和仁的一座春秋戰國時期的墓葬中,發現了一件被一層織物包裹著的極薄的銅殘器的中心部位,刻畫著一幅春耕祭祀圖:在一片廣闊的田野上生長著稻穀,行處有兩個反向拱身的農夫,似在插秧。遠處佇立著4隻昂首的長啄鳥類。田野的左前方是一座大型兩層台榭建築,樓上設案,供陶製大罐兩個,上下樓各有3人手持禾苗作跪拜狀。從這一幅珍貴的春耕祭祀圖中,我們既可以看到於越“鳥田之利”的生動寫照,也可以了解到於越以水稻為中心的農業已發展到相當的水平。其次,從務農之風盛行又可證之。諸樊在推辭王位時說:“臣誠耕於野”,後“果耕於野”。伍子胥奔吳後,“退而耕於野”。所以吳王夫差打比喻說:“比如農夫是耦,以刈殺四方之蓬蒿”。再次,糧食生產的發展又可證之。由於農業技術的提高,耕地麵積的擴大,糧食生產大大增加,吳國一次就借給越國“萬穀”稻穀。糧食的增產,一般老百姓家中也吃上飯了。所以伍子胥亡命吳國時,遇一女子,求其施舍,“女子知非桓人,遂許之,發其簞,飯其盎漿”。另一漁父也“持麥飯,鮑魚羹,盎漿”與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