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楚辭》大量采用楚語詞使之極富楚文化色彩。據郭沫若考證,《楚辭》中屈原手忙腳亂的楚國“方言”可考的有24個字。另據瑞安李翹考證,《楚辭》中名詞楚語詞有34個字,形音詞楚語詞有18個字,動詞楚語詞有15個字,這些楚語詞有的至今仍有痕跡。例如“陵”字,《天問》中有“釋舟陵行,何以遷之”之句,此“陵”字就是“陸”的意思。所以朱季海《楚辭解故》中說:“陵謂陸也。楚人言陵,因其俗也。”至今在湖南與水相對的地名多用“陵”,如沫水邊有茶陵,瀟水邊有零陵,淥水邊有醴陵等,都是“陵”這個古楚語詞在地名上的一個痕跡。
所有這些,可見楚語的“兮”字文體和雙疊韻,是楚民族在其共同語言上的鮮明色彩。
楚民族在“江南暑濕,近夏痹熱”的自然環境中形成了以稻米為主食的火耕火種。“火耕而水耨”就是刀耕火種,水中耘田。之種農業生產方式在江南延續得很久,直到唐代,在唐人詩歌中還有不少記載。如杜甫《戲作緋諧體遺悶》雲:“互卜傅神語,佘田費火耕。”原注“佘田”曰:“楚俗,燒榛種田曰佘。先以刀芟治林水曰佘”又如溫庭筠《燒歌》雲:“自言楚越俗,燒佘為旱田。”再如柳宗元《同劉二十八述舊言懷感時書事》雲:“貨積舟難泊,人歸山信佘。”原注:“佘音賒。吳楚燒山而種曰佘田”。總之,據查唐詩中所講楚民族刀耕火種遺習涉及的地域,上起三峽,至西楚,武陵,包湘贛五嶺,及其東南諸地,正是楚民族共同地域的大致範圍。所以《鹽鐵論·通有》說:“荊楊南有桂林之饒,內有江湖之利,伐木而樹穀,燔菜而播粟,火耕而水耨。”
“飯稻魚羹”,就是說楚民族的飲食生活以大米和魚為主。當時,除江漢地區盛產稻穀外,洞庭湖以外的長沙、衡陽的廣大地區,都是楚國的穀倉,故《史記·越王勾踐世家》稱:“讎龐、長沙、楚之粟也。”同時,江南楚越之地是我國栽培水稻的起源地之一,浙江餘姚河姆渡遺址發現的水稻種子,距今已7000多年;位於江漢地區的屈家嶺遺址和洞庭湖畔的安鄉桂家崗遺址發現的大量稻穀,也有4000多年的曆史了。這說明“飯稻”的曆史是很悠久的。而且《史記·貨殖列傳·正義》又說:“楚越水鄉,足螺魚鱉,民多采捕積聚,搖疊包裹,煑而食之。”所以,長江中、下遊各地,至今仍被稱為“魚米之鄉”。
楚民族“飯稻魚羹”的飲食生活在《楚辭》中有不少記載。《大招》雲:“五穀六紉,設菰梁隻”。“五穀”,《楚辭補注》曰為“稻、稷、麥、豆、麻也。”稻為“五穀”之首。《招魂》雲:“稻粢穱麥,挐黃粱些。”言將稻米與其他糧食相雜為飯。《離騷》雲:“懷椒糈而要之”。椒糈,就是和有椒香的祭神精米。由於楚國盛產大米,所以楚民族常常用大米釀造清酒,《大招》說:“吳醴白蘖,和楚瀝隻。”就是將吳國人的醴和以白米之曲,釀製成楚民族特有的瀝過的清酒。正因為楚民族的清酒美香冽,所以周王朝便責成楚國年年進貢用楚國物產的香茅濾過的大米清酒。《左傳》僖4年所記齊桓公責楚“包茅不貢,無以縮酒”,就是指這種“香茅”清酒。
楚民族的副食以魚類水產為主,並輔以其他各種禽獸和家畜。《招魂》雲:“靦鱉炮羔,有柘漿些。鵠酸鳧,煎鴻鶬些。露雞矐蠵厲而不爽些。”《大招》雲:“內鶬鴿鵠,味豺羹隻。”“鮮蠵甘雞,和楚酪隻。醢豚苦狗,膾苴蓴隻。”“炙鴰烝鳧,鶉隻。煎逐雀,遽爽存隻。”《天問》雲:“鯪魚任所?”《七諫》雲:“雞鶩滿堂壇兮,蛙黽遊乎華池。”這裏所言之“鱉”、“蠵”(大邑)、(鯽魚)、鯪(鯉魚)、蛙等均是水產品。用這些水產品與其他肉食品烹飪,其味鮮美無比,清烈不敗,令人爽口。所以《逸周書·王會解》所列貢品有“長沙鱉”;《戰國策·楚策》說蔡聖侯“食湘波之魚”,都是楚民族的水產名品。就是在今天南方人吃魚之類的水產品也比北方人為甚。“飯稻魚羹”實在是楚民族共同飲食生活民族色彩鮮明的形象概括。
除此以外,楚民族的金屬貨幣又自成體係。從大量的考古材料中,我們可以看到在幣形、幣村、幣值、幣文諸方麵,楚民族的金屬貨幣都別具一格,表現出與中原各諸侯國貨幣不同的特點,而自成體係——楚幣係統。貨幣係統的主要特點,是形式多樣性。金幣分餅形、版形,前者按式樣又可分為4、5種,後者按印文又可以分為7、8種;銀幣分餅形、版形、鏟形,鏟形又可分4種;銅幣分貝形、鏟形、圓形、方形、其中貝形按印文又可分為7、8種。本來取象龜,貝的金餅、金板、銀餅、銀鈸、蟻鼻錢是楚幣形的傳統特征,但是,一由於楚的擴張發展,被兼並的諸侯國帶來了與楚幣不同的金屬貨幣;二由於與各諸侯國商業貿易的發展,使楚幣係統與中原貨幣係統發生了頻繁的交流,這就造成了楚幣係統形製多樣性的特點。這種情況的出現,既反映了楚民族商業的繁榮,又折射出楚民族交通的發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