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枸木必將待栝烝矯然後直;鈍金必將待礱厲然後利;今人之性惡,必將待師法然後正,得禮義然後治。故性善則去聖王息禮義矣,性惡則興聖王貴禮義矣。故栝之生,為枸木也;繩墨之起,為不直也;立君上,明禮義,為性惡也。(同)
這是說人所以必須君上禮義,正是性惡之證。
孟子把“性”字來包含一切“善端”,如惻隱之心之類,故說性是善的。荀子把“性”來包含一切“惡端”,如好利之心,耳目之欲之類,故說性是惡的。這都是由於根本觀點不同之故。孟子又以為人性含有“良知良能”,故說性善。荀子又不認此說。他說人人雖有一種“可以知之質,可以能之具”(此即吾所謂“可能性”),但是“可以知”未必就知,“可以能”未必就能。故說:
夫工匠農賈未嚐不可以相為事也,然而未嚐能相為事也。用此觀之,然則“可以為”未必為“能”也。雖不“能”,無害“可以為”,然則“能不能”之與“可不可”,其不同遠矣。(同)
例如“目可以見,耳可以聽”。但是“可以見”未必就能見得“明”,“可以聽”未必就能聽得“聰”。這都是駁孟子“良知良能”之說。依此說來,荀子雖說性惡,其實是說性可善可惡。
五、教育學說孟子說性善,故他的教育學說偏重“自得”一方麵。荀子說性惡,故他的教育學說趨向“積善”一方麵。他說:
性也者,吾所不能為也,然而可化也。情也者,非吾所有也,然而可為也。注錯習俗,所以化性也;並一而不二,所以成積也。習俗移誌,安久移質。塗之人百姓積善而全盡,謂之聖人。彼求之而後得,為之而後成,積之而後高,盡之而後聖。故聖人也者,人之所積也。人積耨耕而為農夫,積斫削而為工匠,積反貨而為商賈,積禮義而為君子。工匠之子莫不繼事,而都國之民安習其服。居楚而楚,居越而越,居夏而夏,是非天性也,積靡使然也。(《儒效》)
荀子書中說這“積”字最多。因為人性隻有一些“可以知之質,可以能之具”,正如一張白紙,本來沒有什麼東西,所以須要一點一滴的“積”起來,才可以有學問,才可以有道德。所以荀子的教育學說隻是要人積善。他說“學不可以已”(《勸學》),又說,“騏驥一躍,不能十步;駑馬十駕,功在不舍。鍥而舍之,朽木不折;鍥而不舍,金石可鏤”。(同)
荀子的教育學說以為學問須要變化氣質,增益身心。不能如此,不足為學。他說:
君子之學也,入乎耳,箸乎心,布乎四體,形乎動靜;端而言,蠕而動,一可以為法則。小人之學也,入乎耳,出乎口:口耳之間,則四寸耳,曷足以美七尺之軀哉?(同)
又說:
不聞不若聞之,聞之不若見之,見之不若知之,知之不若行之。學至於行之而已矣。行之,明也。明之為聖人。聖人也者,本仁義,當是非,齊言行,不失毫厘。無它道焉,已乎行之矣。(《儒效》)
這是荀子的知行合一說。
六、禮樂荀子的禮論樂論隻是他的廣義的教育學說。荀子以為人性惡,故不能不用禮義音樂來涵養節製人的情欲。他的《禮論篇》道:
禮起於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則無求,求而無度量分界,則不能不爭。爭則亂,亂則窮。先王惡其亂也,故製禮義以分之,以養人之欲而給人之求。使欲必不窮乎物,物必不屈(楊注,屈,竭也)於欲,兩者相持而長:是禮之所起也。故禮者,養也。君子既得其養,又好其別。曷謂別?曰貴賤有等,長幼有差,貧富輕重皆有稱者也。
這和《富國》篇說政治社會的源起,大略相同:
人倫並處,同求而異道,同欲而異知,性也。皆有所可也,知愚同。所可異也,知愚分。勢同而知異,行私而無禍,縱欲而不窮,則民奮而不可說也。如是,則知者未得治也,群眾未縣也。群眾未縣,則君臣未立也。無君以製臣,無上以製下,天下害生縱欲。欲惡同物,欲多而物寡,寡則必爭矣。百技所成,所以養一人也(言人人須百技所成。楊注以一人為君上,大誤)。而能不能兼技,人不能兼官。離居不相待,則窮。群而無分,則爭。男女之合,夫婦之分,婚姻聘內,送逆無禮;如是,則人有失合之憂,而有爭色之禍矣。故知者為之分也。
禮隻是一個“分”字;所以要“分”,隻是由於人生有欲,無分必爭。《樂論》篇說:
夫樂者,樂也,人情之所不能免也。故人不能無樂。樂則必發於聲音,形於動靜:人之道也(此四字舊作“而人之道”今依《禮記》改)。故人不能無樂,樂則不能無形。形而不為,道則不能無亂。先王惡其亂也,故製雅頌之聲以道之,使其聲足以樂而不流;使其文足以綸而不息;使其曲直繁省,廉肉節奏,足以感動人之善心;使夫邪汙之氣無由得接焉。故樂者,所以道樂也。金石絲竹,所以道德也。故樂者,治人之盛者也(此節諸道字,除第一道之外,皆通導)。
荀子的意思隻為人是生來就有情欲的,故要作為禮製,使情欲有一定的範圍,不致有爭奪之患;人又是生來愛快樂的,故要作正當的音樂,使人有正當的娛樂,不致流於淫亂。這是儒家所同有的議論。但是荀子是主張性惡的。性惡論的自然結果,當主張用嚴刑重罰來裁製人的天性。荀子雖自己主張禮義師法,他的弟子韓非、李斯就老老實實的主張用刑法治國了。
心理學與名學
一、論心荀子說性惡,單指情欲一方麵。但人的情欲之外,還有一個心。心的作用極為重要。荀子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