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死亡可以讓一個人從痛苦中解脫,那麼對於這個人來說最恐怖的就不是死亡。可是為什麼死亡對於我來說這般的恐怖,這麼的痛苦?
混蛋,現在這什麼情況,我就是去海邊度個假,遊泳的時候不小心溺了點水,可等我醒來的時候,為何我會被綁在一根木樁子上,周圍全被柴火包圍?是我度假犯法了?還是因為我溺水觸犯天條了?為何我會和齊天大聖遭到同樣的待遇?
“下麵宣讀魔王的七宗罪!”
魔王的七宗罪?開什麼玩笑,魔王犯法,難道要我庶民跟著一起受罪?等一下,魔王這是個什麼稱呼?雖然在公司我有一點小邪惡,和幾個女同事經常搞曖昧,但也不至於把我叫成魔王啊?還七宗罪?難道我在公司小角落摳腳的事兒也能被稱為罪?
“第一罪,盜竊大陸魔法聖杯拉多潘尼。”
什麼玩意?魔法聖杯拉多潘尼?喂喂,這玩意我聽都沒聽過,我什麼時候偷了。
“第二罪,殺害魔法大主教法諾奇。”
殺死魔法大主教?我什麼時候有這本事了?連狗肉都不敢吃的我,怎麼有膽子殺人?******胡說八道,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好歹讓我好好解釋一下啊!
“第三罪,滅國之罪。”
滅國之罪?唉,算了,不吐槽了,有了前兩罪,滅國之罪也不算什麼了。聽聽其他四罪吧!
“第四罪,勾引並強搶海菲斯公主之罪。”
這點我也就不否認了,但願海菲斯公主是個美女,而不是洗發水吧!要不然因為我搶了一瓶洗發水就定我死罪,那我也太冤了。
“第五罪,縱容邪惡魔法教團擾亂國家安全罪。”
媽的,這些事兒我全沒幹過,為什麼要讓我來承受這些罪?
“第六罪,私自吸取血之滴魔力罪。”
……
“第七罪,使用禁忌魔法坦薩之翼。”
聽這意思,每一條都足以定死罪。可是,這些事兒我都沒幹過,我就是一個私企公司的小職員,我沒必要因為這些與我無關的事兒去死吧。而且,為何我會在這兒啊?
“綜上所訴,元啟1210年,魔王拉德哈斯所犯七宗罪,罪罪當誅,經十魔魔法局商議決定,判決魔王拉德哈斯死罪,允許使用血之滴火焰燃燒其靈魂,直至靈魂消亡。行刑前,魔王拉德哈斯還有話可說?”
讓我說話了?還算有點人性,雖然不知道現在是什麼情況,但是我必須要為我自己辯解,畢竟現在被綁在火堆中間的是我,剛剛才溺水昏迷了的我,莫名其妙被綁在這兒的我。
在我腳下,有一個紅色帶有魔法印的圓形魔法陣,看起來是用來行刑的魔法陣,以我的知識理解範疇,這東西應該叫做魔法陣,畢竟身為平凡的小職員,網絡遊戲還是玩得挺多的,對於這種圖形還是有點認知力的。
“無話可說了,那麼開始行刑。”
“就都嘛得!”阿嘞,我怎麼冒出這麼一句島國話?
“還有話說?”
我靠,居然還聽懂了,這裏難道是島國?周圍那幫穿著魔法長袍的家夥,從麵相上看和島國人掛不上鉤啊,全是一群各色毛發和各色眼瞳的老外,男女老少一樣不少,隻是全部滿臉的仇恨,好像恨不得食我肉啃我骨,我就那麼十惡不赦?
“首先,我想說的是,剛才你們定的七宗罪,我全沒幹過,其次,我不是魔王拉德哈斯,一定是你們搞錯了,最後,我想說,能不能把我先放了,咱有話好好說,可以嗎?何必這麼大動幹戈,非要至人於死地不可呢?佛曰,饒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有事兒好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