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二章一對戒指,一對新人(1 / 2)

接下來,大明星的演唱會,似乎變成了與王某人兩個人共同的演唱會。因為王某人不僅會唱歌,跳舞也是個高手。

當然了,他沒有練過跳舞,但是以他本事,想要耍出什麼動作不可以?大明星長得本來就漂亮,今天又穿的是裙子,因為王某人的關係,竟然也開始了翩翩起舞。

這一下,兩人唱歌加跳舞,竟然不知不覺,就過了一兩個小時。

大明星的演唱會,竟然有一半多時間在和王某人同台表演中準備結束了。而這一次,眾人也感覺到了不一樣的大明星,對她更加覺得親近了。

以前的大明星,雖然一直微笑,給人感覺很親近,但那種骨子裏的高貴,還是讓眾人隻有仰望的份。

但這回顯然不一樣。因為大明星與王某人的表現,太親近了。而王某人,代表著的是普通觀眾,也是個粉絲,代表的是眾人啊。

“大家覺得過癮麼?我也想不到,這次隨便喊個觀眾上來,竟然有這樣的效果。”大明星很激動,因為這就代表著,這次演唱會幾乎完美結束了。

想不到自己一時心血來潮,甚至抱著整他的心思,他卻幫助自己取得了這樣轟動效果,真是意料之外啊。

所以這一下,她都不好意思讓王某人送自己戒指了。畢竟她知道,王某人把那戒指戴在自己手上。而之前,他卻冷冷看著自己,把珍珠項鏈戴在了小美女身上。哼,他一定是故意氣自己的。想到這裏,大明星又有些不爽。

“喂,那哥們,你不是說要給大明星送戒指的麼,我們還等著呢。”就在大明星不想讓王某人難堪的時候,卻有觀眾叫了起來。沒辦法,他們被王某人的歌聲所感染,心中想著,若是大明星與一個歌迷走到了一起,其實也不錯。

因為這個社會,通常女明星都嫁給了有錢人,哪個普通人能娶到漂亮又純潔的女明星?那可真是個笑話了。

但王某人或許就能打破這個規律。雖然男主角不是自己,但他畢竟能唱能跳,代表的又是大眾,如果他真的做到了,那也很好啊。

一般人都有種崇拜英雄心理,特別是當那個英雄也是個普通人的時候。很顯然,王某人現在就滿足了這一點,所以眾人更希望他能把大明星給追到手。

“看,這下不是我為難你的吧?”大明星暗樂。哼,如果你送不出戒指來,那就等著本小姐收拾你吧:“如果你敢把自己手上的戒指還我,我就說你偷了我的戒指。”見王某人摸著自己左手無名指,那裏正是自己給他的戒指,大明星威脅道。

隻是當她反應過來,卻又是一愣。把戒指戴在那裏,不是象征結婚的麼?戴在中指,那才是訂婚呢!哎呀,自己都在想什麼?她臉瞬間就紅了。

“喂,你們是不是知道我沒買戒指,所以故意起哄啊?”王某人不爽了,對著台下吼了一聲。

“哥們,我們是支持你追大明星呢。哼,大明星早晚都得嫁人,如果能嫁給你,你放心,我一定不會嫉妒,隻會羨慕、祝賀你們的。”一個觀眾說了,其餘觀眾也都響應。

王某人倒是沒料到他們竟然會這麼說,想起娛樂圈有個傳聞,說什麼明星怕丟歌迷、影迷之類的,直到很大年齡才結婚,莫非大明星是個另類?

可不管怎麼樣,既然被逼到這個地步了,他不表現一下,那也太丟人了。所以他大聲道:“你們說的是真的麼?可別當我追到了大明星,你們拿著硫酸到我家門口潑啊!”

眾人聽得大笑:“哥們,你就放心吧,我們都是二十一世紀的,講究的就是素質。素質,你懂不?”

MD,既然你們都講素質了,我還有什麼好怕的?王某人哈哈一笑:“沒錯,你們講素質,我講人品,三百年前,或許我們都是一家呢。怪不得你們支持兄弟我。”

王某人大樂,卻聽有人大吼道:“王康,你這混蛋,原來早就認識大明星了。哼,我算是看出來了,那天去我們班上上課的,不就是大明星麼?”

聽了這話,王某人冷眼一掃,頓時就笑了。原來說話的不是別人,正是班上的同學,他旁邊坐的卻是衛涵。想來就是衛涵指使他這麼說的。

班上同學雖然不少,但敢和王某人對著幹的,卻沒有幾個。除了周昱外,就是計宇林了。因為周昱的關係,衛涵倒是也與王某人過不去。

不過計宇林已經是個將死之人,王某人倒是不在意。上次在學校,王某人已經徹底收拾了他,雖然後來把他身上的殘疾治好了,但致命的傷,卻沒給他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