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緹蘭……”
正掃著地,緹蘭希斯聽到身後有個熟悉的聲音在叫他。不過他並沒有回答,連頭都沒抬一直,繼續做著手上的活。
“……這是誰幹的!太過分了!”
狄亞斯的聲音因為怒氣而顫抖,他大步走過來抓住緹蘭希斯手中的掃帚,強迫他停下了清掃工作。
“別掃了!”狄亞斯氣得滿臉通紅,“跟我去見校長!墨水瓶根本就不是你砸的,為什麼一句話都不說?他們沒有權力這樣懲罰你!”
緹蘭希斯使勁奪回掃帚,沒有理會狄亞斯的自說自話,繼續掃著地。
“緹蘭!”狄亞斯著急地叫道,“為什麼你一直都這樣默默承受?!為什麼一點也不反抗?!難道你真的覺得這樣就行了嗎?”
緹蘭希斯抬眼看了看露出一臉不可思議表情的狄亞斯,邊打掃邊說道,“默默承受的時候,他們隻砸20瓶墨水,反抗的話,他們會砸200瓶墨水。”
“什麼……”
“當你一個人在夜晚的野外遇到狼群,這時你的手中有一個火把。”緹蘭希斯邊掃邊說,“狼群害怕火把,所以不敢輕易靠近你。但你孤身一人,也不會有人來救你。這時你會怎麼辦?是靜靜地與狼群僵持,還是拚盡全力用這個小小的火把與狼群戰鬥呢?”
狄亞斯無法回答,於是隻能等待著緹蘭希斯給出答案。
“如果你靜靜地待在原地沒有任何動作,狼群可能會因為顧忌火把而不敢輕易行動。你有機會等到天亮,狼群便會散去,你用忍耐贏得了一條生路。要是冒險逃跑或與之搏鬥,狼群便會無視火把的威脅一湧而上,就算不死也會受傷。”
“可是……”狄亞斯說,“如果你還以顏色,他們就會知道你不是他們能捕獵的對象!”
“在這裏是數量決定勝負,”緹蘭希斯說,“一個勇猛的戰士,麵對10個敵人時,他能輕易幹掉他們。麵對100個敵人時,他會受傷,但最終也有可能獲勝。但如果他麵對的,是一支一萬人的軍隊,那他還會想要戰鬥嗎?就算戰鬥,他還會贏嗎?”
“緹蘭……”
“我麵對的,是一支一萬人的大軍,而我,也不是勇猛的戰士。”
狄亞斯沉默了很久,然後靜靜地離去。緹蘭希斯沒有再看他一眼,隻想著如何盡快做完手中的活。然而過了沒一會兒,他卻發現從上方傳來了亮光。抬起頭來,卻看見狄亞斯正在二樓的走廊上依次點亮懸掛在走廊外的油燈。
“天快黑了,這樣看得清楚一點。”
手裏拎著油燈和掃帚下樓,狄亞斯跑到中庭的另一頭與緹蘭希斯一起打掃起來。緹蘭希斯為他的舉動而詫異,一時不知說什麼好,愣在了原地。
需要打掃的地方隻剩一小部分,狄亞斯很快便將垃圾掃到一起倒掉,然後又拎來了水桶和兩個刷子。他卷起衣袖蹲在地上使勁刷著被墨水弄髒的磚塊,表情卻如此愉悅。
“你不用這樣……”緹蘭希斯生平頭一次不知說什麼好,“我一個人就行……”
“別在意,”狄亞斯笑著抬起頭,“我並不是為了你而這樣做,是為我自己。”
見緹蘭希斯一頭霧水的樣子,狄亞斯邊刷地板邊說,“能幫到緹蘭的話,我就會很開心。為了自己能開心,所以來幫緹蘭。”
真是詭異而無聊的理論。
“人都是自私的,不是嗎?”狄亞斯用輕鬆的口氣說,“想要別人過得好,並不是在為別人著想,隻是為了在看到那個人幸福的時候,自己也能露出笑容而已。說到底,我也是個自私的家夥呢,緹蘭明明討厭我,但是啊,我能看到緹蘭、能在緹蘭身邊的話,就會很開心。所以為了自己開心,便厚著臉皮留在緹蘭身邊,即使惹緹蘭討厭也無所謂。”
的確……很自私……
“今後緹蘭還會更討厭我吧?因為我已經決定了,不管緹蘭有多討厭我,我也不會再離開你半步!”
但是,我並沒有討厭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