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章 石器時代及漢以前的敦煌地區(1)(1 / 3)

(第一節)舊石器時期的敦煌及其周圍地區

1922年一1932年,楊鍾健和德日進、桑誌華在內蒙、甘肅、寧夏、新疆、陝西西部和北部等地,先後采集到許多零星石器。這些石器從打製方法上看,大部分都是舊石器時代中期的,也都產生在黃土層的底部礫石層中。當時考古工作者認為,在這一地區很有希望找到豐富的舊石器時代文化遺物。1934年,西北科學考察團的中國古脊椎動物學家楊鍾健先生,在河西走廊西北端的酒泉北部明水地方(馬鬃山麓,現為內蒙古額濟納旗地),發現了舊石器時代人類打製的石器。

20世紀80年代在玉門昌馬地區再次發現了舊石器時代的人類遺跡。同時,從酒泉銀達鄉上溝村沿北大河岸,發現了象牙化石,從北河灘上采集到了牛角化石,從屯升鄉沙山村北草溝井灘,尋覓到了珊瑚蟲群體化石等古脊椎動物和古生物化石。這和20世紀50年代從嘉峪關、酒泉附近文殊山口外戈壁中的發現是一致的。因此,我們可以認為,在舊石器時代及以遠時期,在百萬年至幾萬年前,河西走廊地區西北部,包括敦煌在內其自然生態環境和林草植被是適合古脊推動物和古生物生息繁衍的,其時的氣候溫暖濕潤,沼澤湖泊遍布,大河小溪縱橫,有大象、珊瑚賴以生存的絕好條件。同時,也說明在人類的童年階段,與“北京人”、“丁村人”、“河套人”、“山頂洞人”處於相同和相近緯度的河西走廊的西北部地區,這塊適宜於人類生息繁衍的、土沃水美林草豐茂的地域,已經有人類的活動。此後,隨著氣候的變化,自然生態條件的變化,這一地區的早期居民的一部分或大部分向東南遷移,隨同仰韶文化的居民成為現代華北人的祖先1978年一1984年,在對酒泉北10公裏處的邊灣遺存的調查中,在原始沉積層中發現野牛、野馬、野駱駝、鹿等古脊椎動物牙齒、脊椎骨、腿骨、肋骨化石等300佘件。這進一步證明,距今約60萬年至2萬年時代,河西走廊西北端,是古脊椎動物活動和棲息之地。

敦煌盆地及其周圍地區在當時的自然生態環境裏,與河西走廊西北部其它地區一祥,甚或更加適宜於人類的生存和發展。為此我們完全可以推斷,舊石器時代的中晚期,甚至早期,人類原始群落就活動於這一地區,他們是中華民族祖先的重要組成部分。

附注:

根據裴文中先生《中國舊石器時代的文化》,自《中國人類化石的發現與研究》中認為:中國舊石器時代文化分期,應為60萬年前一2.5萬年前為“0石器時代”,2.5萬年前一5000年前為“新石器及中石器時代”。

(第二節)新石器時期的敦煌及其周圍地區

公元前5000年到公元前3000年,在中原發展起來的仰韶文化已經影響到甘肅、青海等地。新石器文化的遺址和遺物在西北各省各地都有發現,仰韶文化的陶器顯示其文化直達甘肅洮河流域及內蒙古南端。

同時,我國西北部的新疆、寧夏、內蒙古的有些地方也分布著不少細石器文化的遺址。其特征是陶器較少,而且製陶技術較差,陶器上常壓有篦紋。石器是以用燧石、瑪瑙等堅硬石料打製成的細小、精製的刮削器、刀、鑽和矢鏃為主。磨製石器較少。骨製工具有魚叉、魚鉤等。出土的獸骨、魚骨較多。顯然,漁獵和牧畜在西北原始的經濟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而龍山文化晚於仰韶文化,它的年代大約是從公元前2800年到公元前2000年左右,分布於黃河中下遊及相毗鄰的湖北、江蘇、遼寧、甘肅等省區。也有很多與龍山文化相類似的原始文化遺存,特別是“玉門騎馬文化”、“平涼安國文化”,其對比的主要資料,陶器的形製、製作方法和紋飾布局與組成花紋圖案的基本字母體等許多方麵,都有一脈相承和繼往開來、遞次演變發展的線索,是具有人類文明初創時期的共性的。

我國北方地區廣泛地分布著一種特殊性質的新石器時代文化,在石器中包含著許多打製精巧而細小的細石器,因此定名為細石器文化。這種文化遍布在長城以北,在東北、內蒙古、甘肅和新疆一帶都有發現。考古工作者認為,內蒙古、甘肅和新疆等地的遺址,都屬於“牧畜、狩獵型”的細石器文化,因缺乏農業生產工具,當時是以畜牧、狩獵為主要的經濟來源的。同時,在各地遺址中的細石器文化特征,出土的少量彩陶片,又說明其與仰韶文化和龍山文化是相關的或是相互影響的。後來考古發現證明,仰韶文化西端達到了甘肅境內渭河上遊、挑河流域,甚至於個別的還遠到青海民和縣。其上層文化遺存還有龍山文化覆蓋或交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