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城入秋,也一樣是秋風落葉,滿目蕭條,雖然名字中帶一個“春”字,卻也難多擁有春天時的朝氣蓬勃。
春城是帝國十大名城之一,地處帝國腹地,城池占地麵積廣,人口多,極盡繁華,但繁華之下掩藏的,是腐朽與糜爛,與其他諸城並無二致。
丁冬在城門口,跟隨一眾外來人口,排著隊,等待守門官兵的檢查。他低著頭,跟隨人群緩慢向前移動。
“唰”的一聲,一杆尖端帶著火苗的長矛橫在他的麵前,紅櫻被風吹得微微顫動,十分好看。
“哪來的?”守門官的聲音如炸雷,洪亮而威嚴。
丁冬抬起頭,發現自己眼睛平視向前,隻能看到對方的腹部。這位守門官有著明顯的將軍肚,將深褐色的獸皮縫製的官服撐得鼓脹了起來。他看著對方肚子上繃緊的狼頭圖案,覺得有趣,想笑,卻終於強忍住。
“你小子聾嗎?問你話呢。”守門官顯然有些不耐煩了,大聲對丁冬催促道。
“我是來投奔親戚的。”丁冬大聲答道,說著,從身上掏出一張記有地址的紙條,上遞給守門官,卻不敢抬頭去看那守門官的臉。
守門官接過紙條,卻沒怎麼看,又還給了丁冬,不冷不熱的道:“進去吧。”
丁冬收起紙條,進了春城,他一路向前,沒有回頭,一直走到一個無人的深巷,才鬆了一口氣。他之所以這麼緊張,是因為他是一名馬匪。
是的,丁冬年齡不大,身材矮小,但是他確實是一名馬匪,而且是來自西部凋謝平原的剽悍的馬匪。
凋謝平原的馬匪不隻一家,他們常年為爭奪地盤而拚個你死我活,偶爾劫個把富商,來保證溫飽。
原本丁冬以為自己會同寨內的弟兄們一樣,要在刀尖上舔血一輩子,然後哪一天劫一個姑娘,再有一個小孩,最後一不小心死在誰的刀下,用自己的屍體占上一塊風水寶地,至彼完整人生。但他沒想到,就在半月前,大當家、二當家還有軍師竟然將他趕出了寨子,這一幕他現在還記得。
“去春城吧,找一個叫段胡醫的人,那是一個神醫,應該能幫你恢複記憶。”軍師帶笑的麵容依然存留在丁冬腦中,他卻隻覺得那張臉隱藏的隻有陰險與狡詐。
“臭小子,還不快滾?”大當家對準丁冬的屁股就是一腳,這一腳,是沒留餘力的,踢得丁冬過了這麼多日子了,還是感覺到臀部隱隱作痛。
丁冬今年十五歲,但是他十歲前的記憶如同一張白紙,他記不起絲毫。軍師說他必然有著複雜的身世,必然有很重要的責任要去擔當,但是,無論是身世還是責任,軍師都說不出是什麼,不過軍師一直都在說的是,等他成年那天,會給他指一條明路。
而這所謂的明路,就是三更半夜被大當家從床上揪下來,一腳踢出寨子,不讓回頭,卻讓他去帝國中部的春城找一個叫段胡醫的人。
丁冬在巷子裏發了一會呆,確認沒有官兵尾隨,才放下心來,大搖大擺的上了街。
春城的繁華與凋謝平原的荒涼是高度鮮明的對比,這裏大花姑娘滿街跑,各種有趣的小玩意擺滿街,更有一些看起來好看的東西吃起來也怪好吃的,這讓丁冬興奮不已,挨條街道吃了過去,興奮的忘記了此行的主要目的。
丁冬這樣的顧客,是小販們的最愛,被小販們私下稱為“土豹子”。“土豹子”都有點小錢,花起來十分痛快,從不砍價。眼賊的小販,甚至對丁冬偷偷提價幾倍,卻依然賣的痛快。他所在的位置,其實屬於春城的平民區,因此他大手大腳的行為,頓時使得他鼓鼓的錢袋引來他人的覬覦。
“怎麼走路的?”一個瘦不拉機,穿著破爛的小乞丐和丁冬撞了個半身,小乞丐竟然叉著腰,指著丁冬鼻尖,大嘴一咧,唾液橫飛。
“你他媽說誰呢?找打是不?”丁冬馬匪出身,根本就不怕硬的,瞪圓眼珠子,拎著拳頭就要去揍那小乞丐。
小乞丐頓時悶聲不語,走出一段距離後,忽然大喊丁冬一聲“土豹子”,然後挑釁的豎起了小拇指甩了甩,接著轉身便跑。
丁冬在寨中一直被寵慣,出了寨子,凡是讓他不愉快的,都被他大卸八塊,此時竟受了一個乞丐的氣,他的肺差點炸了。
“你他媽別跑,老子弄死你!”丁冬大吼一聲,將買來的小吃往地上一摔,就向著那乞丐追了過去。
丁冬追著那小乞丐幾條街,眼看著對方七拐八繞就不見了,於是隻好停下來,一邊喘著粗氣,一邊心中暗罵:“小兔崽子,有能耐別讓老子逮著你。”這時,一股香氣飄進了他的鼻孔。他鼻頭抽了抽,嘴角上揚,伸手擦了擦口水,大笑道:“大肉包子!你丁爺爺來啦。”他像獵狗一樣,聞著氣味,找到了路邊的肉包子鋪,一邊伸手掏錢袋,一邊點了兩個純肉餡的包子。可是,他這一掏錢袋不要緊,頓時腦中“嗡”的就一聲,之後空白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