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穀】古代所指的五種穀物。“五穀”,古代有多種不同說法,最主要的有兩種:一種指稻、黍、稷、麥、菽;另一種指麻、黍、稷、麥、菽。兩者的區別是:前者有稻無麻,後者有麻無稻。古代經濟文化中心在黃河流域,稻的主要產地在南方,而北方種稻有限,所以“五穀”中最初無稻。

【五牲】五種動物,具體所指說法不一:一種指牛、羊、豬、犬、雞;一種指麋、鹿、磨、狼、兔;還有一種指磨、鹿、熊、狼、野豬。第一種說法流傳較廣。

【五味】指酸、鹹、甜(甘)、苦、辣(辛)五種味道。烹調上講究“五味調和”。

【六畜】指六種家畜:馬、牛、羊、豬、狗、雞。

【八珍】指古代八種珍貴的食品。其具體所指隨時代和地域而不同。陶宗儀《南村輟耕錄》卷九雲:“所謂八珍,則醍醐、麝沆、野駝蹄、鹿唇、駝乳麋、天鵝炙、紫玉漿、玄玉漿也。”後世以龍肝、鳳髓、豹胎、鯉尾、鴞炙、猩唇、熊掌、酥酪蟬為八珍。

【古代食器】古代食器種類很多,主要的有:簋(gui),形似大碗,人們從甗(yan)中盛出食物放在簋中再食用。簠(fu),是一種長方形的盛裝食物的器具,用途與簋相同,故有“簠簋對舉”的說法。豆,像高腳盤,本用來盛黍稷,供祭祀用,後漸漸用來盛肉醬與肉羹了。皿,盛飯食的用具,兩邊有耳。盂,盛飲之器,敞口,深腹,有耳,下有圓形之足。盆盂,均為盛物之器。案,又稱食案,是進食用的托盤,形體不大,有四足或三足,足很矮,古人進食時常“舉案齊眉”,以示敬意。古人食肉常用匕把鼎中肉取出,置於俎上,然後用刀割著吃。匕,是長柄湯匙;俎,是長方形砧板,兩端有足支地。古人常以刀匕、刀俎並舉,並以“俎上肉”比喻受人欺淩、任人宰割的境遇。《鴻門宴》中有這麼一句:“人為刀俎,我為魚肉,何辭為?”說的就是這種境遇。箸,夾食的用具,與“住”諧音,含有停步之意,因避諱故取反義為“快”,又因以竹製成,故加個“竹”字頭為“筷”,沿用至今。以上食器的質料均可選用竹、木、陶、青銅等。一般百姓大多用竹、木、陶製成,貴族的食器則以青銅居多。古代統治者所用的筷子,有的用金、銀或象牙製成。

【古代炊具】我國古代炊具有鼎、鑊(huo)、甑(zeng)、甗(yan)、鬲(li)等。鼎,最早是陶製的,殷周以後開始用青銅製作。鼎腹一般呈圓形,下有三足,故有“三足鼎立”之說;鼎的上沿有兩耳,可穿進棍棒抬舉。可在鼎腹下麵燒烤。鼎的大小因用途不同而差別較大。古代常將整個動物放在鼎中烹煮,可見其容積較大。夏禹時的九鼎,經殷代傳至周朝,象征國家最高權力,隻有得到九鼎才能成為天子,可見它是傳國之寶。鑊是無足的鼎,與現在的大鍋相仿,主要用來烹煮魚肉之類的食物;後來它又發展成對犯人施行酷刑的工具,即將人投入鑊中活活煮死。甑,是蒸飯的用具,與今之蒸籠、籠屜相似,最早用陶製成,後用青銅製作,其形直口立耳,底部有許多孔眼,置於鬲或釜上,甑裏裝上要蒸的食物,水煮開後,蒸氣透過孔眼將食物蒸熟。鬲與鼎相近,但足空,且與腹相通,這是為了更大範圍地接受傳熱,使食物盡快爛熟。鬲與甑合成一套使用稱為“甗”。鬲隻用作炊具,故體積比鼎小。炊具可分為陶製、青銅製兩大類。一般百姓多用陶製,青銅炊具為貴族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