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中行事,俗稱歲時民俗,指按時序節令所舉行的固定性民俗活動。時間的切分體係,即曆法,是其存在的基本前提。
直到近代采用西曆為止,納西族長期使用夏曆,年下分月,月下分日,日下分時,並有季的觀念。具體為一年十二個月,一個月三十天,一天十二時,每季三個月,全年分二十四個節令。這顯然是受漢文化影響的結果。東巴經典對此作了納西族式的解釋。《懂述戰爭》稱:
在居那若羅山上,太陽從左邊轉,月亮從右邊轉,除夕的那天晚上在居那若羅山上相見,初一那天又在居那若羅山上分開,就開始有了一月三十日。
其他經典中還稱:懂與述兩部交界處的米麗達吉海中長有一株含英巴達樹,此樹有十二枝、每枝三十葉、全樹共有三百六十片葉子。在這裏,居那若羅山與含英巴達樹都已具有“年”的意義。其中,每根樹枝為一個月,每片葉子為一天,太陽繞神山之四方則表明了四季的變易往複。東巴經中尚無對二十四個節令的說明,但在實際生活中,人們熟知二十四節令,並使用其術語,按此安排生產生活。
年:
“年”在納西語中稱“庫”,或稱“本”,分別借用納西語中“收割”與“做”之音,以表示抽象的“年”這個概念。年以十二支計數,每十二年輪一次,每五輪稱一花甲。十二支的順序一如漢製,分別為鼠、牛、虎、兔、龍、蛇、馬、羊、猴、雞、狗、豬。逾六十年以上者,一般以花甲為單位、另加所處地支而計數,也有直接以年的數量相稱者。
季:
納西語中無“季”這一概念,但有季的觀念。東巴經《含英巴達樹》是這樣解釋季的區分的:棲息於含英巴達神樹上的大鵬鳥每年依次從東飛往南、西、北,並各在一個方位飛翔三個月,它們各成春、夏、秋、冬四個季節。春天叫“每尼”,夏天叫“每榮”,秋天叫“每次”,冬天叫“每初”。納西人又稱春季為“風季”、夏季為“雨季”、秋季為“花季”、冬季為“雪季”。
月:
“月”在納西語中稱“亨”,它是根據月亮的運行周期而切分的時間單位。東巴經中有這樣的內容:太陽與月亮為夫婦,夫走婦隨。因妻子比丈夫更勤勞,走得更快,她每三十天與丈夫會合一次。初一是分別之日,三十乃重逢之期。月亮每走一圈即是一個月。十二個月分別稱作:
一月:“遊本”;
二月:“亨糾”;
三月:“薩瓦”;
四月:“路美”;
五月:“凹美”;
六月:“串美”;
七月:“珊美”;
八月:“化美”;
九月:“郭美”;
十月:“側美”;
十一月:“側丟”;
十二月:“打瓦”。
納西族也習慣於用一年十二個月中所開的花各代指該月,如麗江大東鄉哉丹村有一首在婚禮上吟誦的《花歌》中就有這樣的內容:
正月:“桃花”;
二月:“裏布花”;
三月:“菜花”;
四月:“用茲花”;
五月:“亨特花”;
六月:“妥化花”;
七月:“斯裏花”;
八月:“貝布花”;
九月:“稻花”;
十月:“白蒿花”;
十一月:“青刺花”;
日:
“日”在納西語中稱“尼”。“日”是根據太陽的升落而劃定的時間。東巴經對日的解釋為:太陽置於一座白岩之上,它與白岩同時運行,並每日聞大鵬鳥鳴叫而升起。
“日”在納西族中有兩種計數方法,一至九日在其前加上“側多”,相當於漢語中之“初”,而十至三十日則直呼之。由於納西族不僅用十二支計數年、月,而且還用十二支計數日,因此,在許多情況下,人們又將具體的日子以十二屬相中的具體動物相配稱,並添加上“庫”(歲或年),如鼠日稱“負庫尺尼”。
時:
“時”在納西語中叫“止”。一天分十二時,亦用十二支動物代稱,與漢族用十二支表示時間的習慣大致相同。約夜間十一二點為鼠時,一二點為牛時,三四點為虎時,五六點為兔時,晨七八點為龍時,上午九十點為蛇時,十一二點為馬時,中午一二點為羊時,下午三四點為猴時,五六點為雞時,傍晚七八點為狗時,晚間九十點為豬時。
除此之外,還以雞鳴、天亮、起床、日出、早飯、午飯、日落、晚飯、睡覺等分別表示淩晨五點、六點、早晨七點、八點、九點、中午兩點、晚間八點、九點等時間。最短暫的時間以“眨眼間”表示,稱“繆氐曼”;約半分鍾以雞類性交時間相比喻,稱“安師兒”;一刻左右以抽一袋煙的時間相計算,稱“尤氐貢特古買”。太陽出來之後,以其離東山梁有多高來估量時間,以人踩人影與否而定正午及其前後,以太陽離西山梁之距離而定傍晚及其前後。
除了夏曆之外,納西族似乎還使用過其他的曆法,至少還受過其他曆法的影響。如火把節在納西語中稱“串每生厄”,是“時至六月、新舊歲相交替”之意。在永寧納日人中,夏曆十一月為新歲之始。這兩種曆法當與彝語支民族古曆法或是與藏曆有某種淵源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