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3章 國民性(3)(1 / 3)

中國人同情心的缺乏,從他們對付殘廢的人的態度裏,可以看出一部分來。他們中間有一種很普通的信仰,就是凡屬跛的,瞎的,聾的,禿頂的,以及對眼的,都是不祥而應當回避的人,對於一隻眼的人,避之更是唯恐不速。他們的假定好像是,凡是體格有欠缺的人,心地上一定也有欠缺。據觀察所及,這種人並不受什麼虐待,不過他們也並不能引起別人的同情心。這便是和西洋人很不同的一點了。他們甚至於以為這種缺陷是作了孽的報應,理有應得,所以沒有向他表示什麼同情心的必要。

摘自潘光旦《民族特性與民族衛生》商務印書館1937年版第126頁

自利和自私便是中國人中間最顯著,也是最可惜的品性。好比他們堅強的體格和省儉的美德一樣,這種自私自利的品性似乎也成了種族血統的一部分,深深地鐫在精質裏麵,可以說它是種族遺傳的一部分,因為以前凡是能夠損己利人,解衣推食之輩,在荒年的時候已經死完了。

摘自潘光旦《民族特性與民族衛生》商務印書館1937年版第241頁

中國民族最重家族的道德,講求人倫間的關係,因為日常實際生活,處處都是對人的問題,所以重視如何奉上,如何處下,以及保持家族和睦或繼續家族繁昌。這種家族的道德發達,當然足以防止家族製度的崩潰,而且一種克己、容忍、依賴或服從的特性亦隨之產生。

摘自莊澤宣、陳學恂《民族性與教育》商務印書館1938年版第529頁

中國人民,向來重視家族關係,政治製度又是實行專製,所以人治主義,非常發達,人民不能獲得法律的保障,養成惟禍苟安,不管閑事的態度,從事社會工作,就是多管他人閑事。本來普遍人士對於國家政事、社會公務亦很熱烈注意,但是事實方麵因為沒有法律保障,很易動輒得咎,一般遠見的人,為適應社會環境計,當然就噤若寒蟬,不談國事,漸趨消極無為了。東漢太學生伏闕上書,對於國家政治熱心參加,結果反有黨錮之禍,或被殺戮,或被放逐;到了魏晉時代,學者名士,大家崇尚清淡,純然是一種逃避現實的消極行為。以後各代類似的情形極多,於是整個民族就逐漸養成一種“各人自掃門前雪,莫管他家瓦上霜”的心理。

摘自莊澤宣、陳學恂《民族性與教育》商務印書館1938年版第538頁

中國民族很能潔身自好,對於公共事務常不願自動參加,認為多一事反不如少一事,這種態度實際緣於政治製度及社會風習而來。中國向來采取人治主義,個人權利缺乏法律保障,又因帝王專製,易於動輒得咎。中國人身家觀念本來看得極重,不肯冒險進取,再加這種危險,誠恐連累家族,聰明之士當然消極怕事,放逸浮誇,避人耳目。由於多年適應結果,所以產生了冷淡態度。中國人過分重視現實生活,故不願多事興革,不相信進步,力戒年少氣盛,尊重老成持重,所以對於一切都淡然置之。

摘自莊澤宣、陳學恂《民族性與教育》商務印書館1938年版第555頁

和平是美德,但過猶不及,易於流為文弱。中國民族看重現實生活,善於享受人生樂趣,因此能夠心平氣和。中國有悠久的文化曆史,閱世極深,所以知道和平是處世良法。古來思想就多鼓吹和平的思想,厭惡武力侵伐,中國人對於異族曆來亦時常采取和平手段,即國家任用官吏,亦複重文輕武。儒家最重視“和”的原則,崇尚德化,排斥武力,讚成王道而反對霸道。道家崇尚自然,排斥人力,提倡和平更比儒家來得徹底,此外墨家亦倡兼愛非攻,主張博愛同情,反對暴力征服。幾千年來中國社會重人治輕法治的結果,大家重視道德勢力,隨處能寬容講情,也是促成和平特性的主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