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歲,一個花樣的年紀卻因為過勞死的,而且還是有父有母不是孤兒的情況下,不得不說是一個笑話。這就是月華現在能夠占據的這具身體的主人的原因。
這句身體的名字叫羅月華,是**大學的新聞係大四的學生,目前在神龍衛視做實習生,也算是一部分生活來源,還有晚上其他的兼職,就是為了付自己的學費和生活費。要說為什麼這麼拚,隻是因為有一對離異了的父母,從7歲的時候開始,月華就過著父親家住幾天,母親家住幾天,還好一直都有寄宿學校,跟一個礙眼的東西經常出現在自己眼前相比,付點住宿費用還是很劃算的。
這樣的日子一直持續到月華念初中開始,就獨自一人在學校附近租了個小房子住,算是徹底的擺脫了寄人籬下的生活,但因為不常見到父母雙方所以也沒有任何一方說主動找來給生活費,而每次上門也都會受到奚落。不知是因為叛逆還是傷心絕望,月華拿起了法律武器武裝自己——把父母告上了法院。
雖然是庭下和解,但梁子還是結下了。畢竟,雙方雖算不上是什麼新聞人物或知名富翁,可也算是頗有財產的有錢人。雖然事情是私下調解完了,但世界上沒有不透風的牆,多少還是有那麼點風言風語傳出去了。
為此雙方直接買斷了親情關係的,為此父母雙方願意付直到18歲的贍養費和學費,而從付完錢開始雙方就再無任何關係,將來不得已任何理由打擾到雙方。
從拿到錢那天開始,雙方就沒有任何關係了。不知是不是缺乏安全感,所以還知道買個房子住,即使明知道剩下的錢也許不夠支持到自己大學畢業。
不知是好事還是壞事兒,當初買的那個貧民窟的快倒的房子也會趕上城區改造的事情,這也就是月華現在還有地方住的原因,即使是個20幾平的蝸居,但在羅月華的心裏這就是家,是即使努力打工也要保住的地方。也就有了現在*月華的消失,月華的到來。
“是不是因為我也叫這個名才有了這麼一個機會?不知道這是幸還是不幸?”知道了這具身體的所有經曆,月華也為這個女孩痛心,算是一個同病相憐的人吧!
當然剩下的也就是一些打工,學習,被欺負的記憶,沒什麼值得特別重視的信息。因為大四的答辯要從下學期開始,所以現在基本上是在實習。那些餐廳什麼的打工的工作也不準備再去了。畢竟咱現在也是有外掛的人,弄點兒錢還是有把握的。隻是目前,月華認為最重要的就是弄明白自己所實習的那個神龍衛視是不是自己所認為的那個神龍衛視。
不過,首先月華做的第一件事確實請了個假到東北的大興安嶺旅遊了一次,個人遊,回來後就找到一家有名非常有名的店將空間中原本就有的年費不算太大的人參賣了。要知道像現在這個年代十幾年的野山參都不好找,何況是上百年的,為此月華倒是直接就得了520萬。到此總算是解決了經濟問題。
銷假回來後的一周,經多方打探和觀察,月華終於確定了,此神龍真的是彼神龍,還是那個隻有購物欄目的神龍衛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