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充分發揮現有文化設施的作用。各類公共文化設施要進一步明確服務標準,創新服務方式,為城鄉居民提供優質高效、普遍均等的公共文化服務。縣級文化館(站)、圖書館要發揮綜合功能,輻射和帶動群眾性文化活動的開展。博物館、美術館、紀念館、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等要盡可能做到免費或優惠向社會開放。推進公共文化設施服務公示製度,在窗口接待、場所引導、資料提供以及內容講解等方麵,創造良好的服務環境,增強吸引力。政府投資的博物館、美術館、紀念館、文化館、圖書館和鄉鎮綜合文化站等要堅持公益性事業單位的性質,不得企業化或變相企業化,不得以拍賣、租賃等形式改變其文化設施用途,已挪作他用的要限期收回。要充分發揮工人文化宮、青少年宮、婦女兒童活動場所在公益性文化服務中的作用。
(三)加強公共文化產品生產。公益性文化單位要充分發揮在公共文化服務中的骨幹作用,麵向基層、麵向群眾,著力提高生產能力和服務水平,提供適應人民群眾需要的公共文化服務。要采取政府購買、項目補貼等方式,支持文化企業生產質優價廉、安全適用的公共文化產品,參與公共文化服務。要緊密結合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實施,逐步增加廣播電視、電影、報刊為農村服務的資源總量,加強“三農”出版物的出版發行,購買優秀劇本提供給基層藝術團體使用、改編並為農民群眾演出。加強少數民族語言廣播影視節目的譯製和少數民族文字出版物的出版發行。國家投資、資助或擁有版權的文化產品要無償用於公共文化服務。
(四)積極開展公益性文化活動。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利用各種有效形式,在社區、鄉村、企業、校園和軍營搭建公益性文化活動平台。繼續開展文化科技衛生“三下鄉”、“心連心”、“送歡樂、下基層”等公益性文化活動,建立長效機製,做到經常化、製度化。精心安排適合農民工需要的廣場文化,組織實施送書、送戲、送電影到工地。鼓勵和支持國家投資建設的影劇院每年安排一定場次,為低收入居民、農民工及其他特殊群體免費或低價演出。廣泛開展文化誌願者活動,在“高校畢業生到農村服務計劃”中增加文化服務內容,鼓勵離退休文藝工作者、藝術院校學生和其他熱心公益事業的各界人士為社區和鄉村提供誌願文化服務。加強企業文化建設,豐富職工文化生活。不斷創新群眾文化內容,依托傳統節日、重大節慶和民族民間文化資源,組織開展群眾樂於參加、便於參與的歌詠、讀書、朗誦、文藝演出、陳列展覽、書畫攝影比賽等文化活動。城市公園要為群眾性文化活動提供方便。
(五)提高產業支撐和市場供給能力。大力發展影視製作業、出版業、發行業、印刷複製業、廣告業、演藝業、娛樂業、文化會展業、數字內容和動漫產業等重點文化產業,為公共文化服務提供堅實的產業支撐。充分利用市場機製的作用,引導文化資源向公共文化服務領域合理流動,拓寬選擇公共文化產品的空間,增強公共文化服務效能。鼓勵興建大眾化的影劇院,鼓勵經營單位薄利多銷,改變票價過高、群眾消費不起的狀況。發展專、精、特、新中小文化企業,鼓勵、引導農民和社區居民自辦文化,開發獨特文化資源,豐富麵向基層、麵向群眾的文化產品種類和數量。支持各類市場主體積極開發農村出版物發行、電影放映、文藝表演等文化市場。
五、創新公共文化服務運行機製
(一)推進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改革。按照增加投入、轉換機製、增強活力、改善服務的要求,深化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人事和內部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全麵實行聘用製度和崗位管理製度,加強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建立健全競爭、激勵、約束機製,努力提高公共文化服務能力和水平。黨報黨刊、電台、電視台、通訊社、重點新聞網站和時政類報刊等新聞媒體,要優化組織結構,整合內部資源,增加公共文化服務總量。承擔政治性、公益性出版任務的出版單位和體現民族特色、國家水準的藝術院團,要麵向群眾、開拓市場,提供更多為廣大群眾喜聞樂見的文化產品。
(二)創新公共文化服務方式。積極探索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保障社會公平正義的公共文化服務方式。引入競爭機製,對重要公共文化產品成本、重大公共文化服務項目和公益性文化活動,要實行政府采購、項目補貼、定向資助、貸款貼息等,擴大服務範圍,提高服務質量,增強服務效益。鼓勵具備條件的城市圖書館采用通借通還等現代服務方式,推動公共文化服務向社區和農村延伸。完善相關管理製度,簡化審批登記程序,積極引導社會力量以興辦實體、讚助活動、免費提供設施等多種形式參與公共文化服務。支持境內各類文化基金會和文化投資公司參與公共文化服務。支持民辦公益性文化機構的發展,鼓勵民間開辦博物館、圖書館等,促進公共文化服務方式的多元化、社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