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2章 文化視野下的中國古代舞蹈(1 / 2)

1.舞蹈背後的中國古典文化

“文”的本義是指各色交錯的紋理。對“文”作解釋較早的是《易經·係辭下》中有這樣一段話:“物相雜,故曰文。”“古者庖犧氏之王天下也,仰則觀象於天,俯則觀法於地,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於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這段文字中“觀鳥獸之文”,就是指觀察鳥獸身上的各色交錯的紋理。後來,在此基礎上,“文”字又有許多引申意義。其一,引申為文字,文章。在此基礎上又引申為詩詞曲賦。其二,引申為古代的禮樂製度,在此基礎上又引申為法令條文。其三,引申為精神修養,在此基礎上又引申為文采。其四,在禮樂製度和修養的基礎上還引申為美,善,德行之義,如成語“文質彬彬” (《論語·雍也》)中的“文”即指文采和修養德行。總之,“文”在古人心目中,起初指紋理,後來又引申出近十幾種引申義。其中,文字、文章、修養、德行與現在人們理解的“文化”一詞的意義最為接近。

“化”的本意有三個方麵:一是變化,二是生成,三是造化。主要指事物動態變化的過程。《莊子·逍遙遊》中的“化而為鳥,其名曰鵬”中的“化”即指變化。《易經·係辭下》中“男女構精,萬物化生”中的“化”即生成,化生也是生成。雌雄構精,於是生成各種動物及某些植物。以上三個本義,最基本的是指改變,變化,即事物形態或性質的改變。在此基礎上,後來又引申為風俗,風氣教化等等。“化”字的引申義與現代人理解的“文化”一詞最相近的是“教化”,也即倫理德行的化成,如“潛移默化”。

“文”與“化”並聯使用(但不是一個整詞)最早見於《易經·賁卦·象傳》:“(剛柔交錯),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其中“剛柔交錯”四個字加括號,是今人補的。這段文字是任何研究中國文化的人不能忽略的。這段文字說,日月往來,陰陽並陳,剛柔交錯成文,這就叫作“天文”。文化教育旨在使人行當所行,止當所止,這就叫做“人文”。治國者觀察天文,用以認識自然界的變化規律,觀察人文,用以教化,造就天下的人。很顯然,這裏所說的“天文”,既指“自然變化規律”,也指“人對自然變化規律的認識”。這裏所說的“人文”,既指社會變化規律,也指人對人倫社會規律的認識。“天文”、“人文”大致相當於我們今天所說的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我們要注意的是,這段文字中“文”與“化”分開使用,但整段文字強調的是“以人文教化天下百姓”,具有明確的文明教化之意。

中國古典文化,有一種特別的氣質。中國有著悠久和燦爛的舞蹈曆史和文化,對於中國舞蹈的曆史而言,不論在曆史文物、文字史料還是戲曲的具體表演形式中,都有大量的記載和遺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