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2章 論儒家和諧思想與和諧文化構建(1)(1 / 2)

談曉明

構建和諧社會離不開文化和諧。隻有造就深層次的文化和諧,以社會主義“和諧文化”促進和保障完整全麵的社會和諧,才能造就充滿活力、安定有序、全麵協調可持續發展的和諧社會。和諧文化是指文化體係自身的內容及各種形式、各個環節之間是統一和諧、積極互動的,而不是分裂、衝突和相互抵消的,文化體係與其經濟基礎、政治導向和生態環境之間也是和諧一致、積極互動的,而不是分離、對立和相互抵消的。構建和諧文化,關鍵在於要正確處理文化“一元與多元”問題,排除兩種傾向:一是拒認或幻想取消文化多樣化的文化自大主義;一是把承認多元變成主張多元的文化自毀主義。應當采取“麵對外部多元,發展自身一元,用一元引導多元”的立場,正視文化多樣性多元性的現實,努力擴展自身先進文化的普適性和包容性,增強適應力和競爭力;同時重視主導文化自身的科學性、先進性建設,增強馬克思主義意識形態的指導力,提高黨的文化執政能力。(汪瀾,哲學視野中的和諧社會理論研討會綜述[J]。思想理論教育導刊,2006(8):27。)和諧是中國傳統文化的精要和中華民族自強不息的主旋律,是涉及天地人關係狀況的總體範疇。構建社會主義和諧文化體係,離不開對傳統文化的批判繼承,要從源頭上尋求當代和諧文化潮流的活水。在傳統文化中,孔子創立的儒家學說對中華文化影響最為深刻,重視和諧是中國儒家思想的內在精神和顯著特征,儒家思想孕育了中國和諧文化理念。

一、儒家的思想體係及發展脈絡

孔子創立了以“仁學”為核心的龐大思想體係,它的根本出發點是“仁者愛人”的人道主義,理論取向是現世的人文關懷;它主張仁政,強調“德治”;重視人生的價值,強調人格的獨立;追求“中庸之道”、“天人合一”的精神境界和社會理想。這些理論奠定了儒家思想的基本框架。孔子之後,儒分為八,其弟子後學又各自宏揚、發展了孔子的思想,但作為原始儒學的定型則主要經曆了孟、荀、易三個環節。

孟子以“內聖”學說發揮了孔子的學說。孟子道性善,認為君子所性“仁義禮智根於心”,並在此基礎上建立了以“民貴君輕”、“正經界”、“製民恒產”為基本內容的“仁政”學說。這套理論體係,因其對心性學說的發揮,而被視為道之正統,其“內聖”說更為後世所推崇。韓愈稱其為“醇乎醇者”。宋儒黃戟認為“自周以來,任傳道之責者不過數人,而能使斯道章較著者,一二人而止耳。有孔子而後,曾子、子思繼其微,至孟子而始著”(黃戟:《宋史“道學”朱熹傳》)。與“內聖”學說相對的“外王”學說,則由荀子加以充實擴大。荀子言性惡,倡言化性起偽,主張治理天下應以禮為本,禮法結合,他講“群”論“分”,說“禮”談“法”,形成“隆禮尚法”的政治學說和“親親、故故、庸庸、勞勞,仁之殺也,貴貴、尊尊、賢賢、老老、長長,義之倫也。行之得節,禮之序也”的“仁親、義行、禮節”說。盡管韓愈稱荀子為“大醇而小疵”,意指荀子思想有逸出儒家框架的痕跡,其實這還是站在心性學說一路所作的指責。就孔子思想的內涵而言,荀子治學仍是孔子思想的合乎邏輯的發展,並成為其後儒重禮製、講事功一路的發展源頭。無論孔、孟,都未詳說“性與天道”,即使是荀子,雖有專門的《天論》,其用意亦不過論述天行有常、天道自然,“聖人”必須明於天人之分,“不與天爭職”,除此而外,則“聖人為不求知天”。而《易傳》提出的天道、地道、人道係統,恰恰填補了這一空白,使得原始的儒學的建構具有某種形而上的哲學基礎。從而使原始儒家思想體係的建構最終得以完成。不僅如此,由於《易傳》言天道、談陰陽、明禮法、重思辯的特點,還為爾後同諸如道、陰陽、法、釋等其他學派的融合提供了共同的因子。朱熹論《易》時說:“《易》與《春秋》、天人之道也。

《易》以形而上者說出那形而下者。《春秋》以形而下者,說到那形而上者去。”(《朱子語類》卷六七)總之,由孔子奠定的儒學理論的基本構架,經由孟、荀的內外擴充,及《易傳》形而上基礎的確立,形成了一個成熟的、開放的、兼容性極強的思想體係,構成儒學原義的最基本的內容,成為後世儒學發展的總的源頭。(黃彬,淺談儒家思想對中國文化的影響[J]。甘肅社會科學,2006(4)。)二、儒家和諧思想是和諧文化的重要資源

儒家的和諧思想包含了兩種和諧關係:其一是指人與自然的和諧,把天、地、人看成一個統一、平衡、和諧的整體;其二是人與人的和諧、人與自身和人與社會的和諧,倡導建立起以“仁”為核心的人際交往關係,通過“成己成人”來達到自我身心的和諧以及與他人的和睦相處,達到社會的和諧有序。儒家的和諧思想蘊涵了實現社會和諧的中庸方法:用“和而不同”的方法解決社會矛盾;用“執兩用中”來綜合治理國家,實現社會和諧。這幾個方麵為我們今天構建和諧文化體係提供了可貴的思想資源。(向榮,儒家和諧思想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啟示[J]。經濟與社會發展,2006(7)。)第一,“天人合一”觀為正確審察人與自然的關係提供了動態發展的、普遍聯係的文化視野。在人與自然的關係上,儒家主張天人合一,強調人類應當尊重和保護自然,反對片麵地利用自然與征服自然,要求以和善、友愛的態度對待自然萬物,提出了豐富的保護自然資源的思想。孔子主張以“仁”待物,他提出“釣而不綱,弋不射宿”(《論語·述而》)。孟子提出“仁民而愛物”,他說:“不違農時,穀不可勝食也,數罟不入汙池,魚鱉不可勝食也;斧斤以時入山林,林木不可勝用也。”(《孟子·梁惠王上》)荀子更提出“取物有節”的觀念,他說“草木榮華滋碩之時,則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絕其長也;黿鼉魚鱉鰍鱔孕別之時,罔罟毒藥不入澤,不夭其生,不絕其長也。”(《荀子·王製》)北宋張載提出“民胞物與”的思想,他認為,天地萬物有共同的本性,人與人是同胞手足的關係,而人與萬物是一種朋友與夥伴的關係。這些都體現了儒家善待自然、保護自然的樸素生態文化觀。人源於自然、存在於自然。人的和諧發展是以自然生態環境的協調為前提和基礎的,而良好的自然環境是人類全麵地建構自身、實現人的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當前我國正處在工業化加速發展時期,正以曆史上最脆弱的生態環境,承載著最龐大的人口,進行著規模最空前的經濟建設,以最快的速度消耗著可再生和不可再生的資源,人與自然的不和諧已經成為構建和諧社會的嚴重障礙。在這種情況下,要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儒家的“天人合一”的思想,更有其現實意義。儒家和諧文化主要強調政治功能:人與自然的和諧以及與自然秩序緊密相關的社會秩序的和諧,就在這兩種和諧中達到文化的最高理想——宇宙和諧。和諧從根本上說是從整體著眼的,當然它是由部分通過一定的方式形成的和諧整體。儒家和諧觀的根本特征正是以宇宙整體為中心和基礎的整體和諧,是一個對立而不相抗的,把時間空間化的容納萬有的和諧觀。儒家和諧觀決定著中國藝術的主客統一的實現。中國的藝術文化,從書法到音樂,從詩歌到建築,作為矛盾結構,強調得更多的是對立麵之間的滲透與協調,而不是對立麵的排斥與衝突。作為反映,強調得更多的是內在生命意義的表達,而不是模擬的忠實,再現的可信,作為效果,強調得更多的是情理結合。情感中潛藏著智慧以得到現實人生的和諧和滿足,而不是非理性的迷狂或超世間的信念。作為形象,強調得更多的是感性的優美(陰柔)和壯美(陽剛),而不是宿命的恐懼和悲劇的崇高。這就是儒家美學“中和”之美在藝術上的體現。中國畫所追求的神、氣、意、韻也正是中國文化的整體性所要求的。中國畫充滿了離形、變形、輕形,獲得了神似、氣韻、意態,正是儒家和諧以整體規定個體的藝術表現。這也是藝術上的主客統一的必然要求和表現。(呼博,中西藝術主觀與客觀和諧統一本質的比較[J]。社科縱橫,2006(7)。)儒家“天人合一”思想以天下萬物和諧共處、共生共榮為目標,是和諧文化的重要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