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子規》原名《訓蒙文》,為清朝康熙年間秀才李毓秀所作。其內容采用《論語·學而篇》“弟子入則孝,出則弟,謹而信,泛愛眾,而親仁,行有餘力,則以學文”的文義,以三字一句,兩句一韻編纂而成,全文1080字,單字482個,主要闡述在家出門、待人接物、為人處世、求學做事等方麵的禮儀與規範,特別注重家庭教育和生活教育。後經清朝賈存仁修訂改編,並改名為《弟子規》。
“弟子”一般有兩種意義,一是年紀幼小的人,二是指學生。這裏指年紀幼小的人。“規”就是規範、道理。“弟子規”製定了學童的行為規範,引導少年兒童如何做一個善良的人,做一個孝順父母的人,做一個有禮貌的人,做一個文明的人。
《弟子規》被譽為“人生第一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