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2章 提高認識,開拓進取,大力推進甘肅省中醫事業改革與發展(2)(1 / 3)

(二)堅持用科學發展觀指導中醫工作

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是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決策,是我國經濟工作必須長期堅持的重要指導思想,也是解決當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諸多矛盾和問題必須遵循的重要指導思想。中醫藥事業要在傳承中發展,就要堅持科學的發展觀,把中醫藥工作放在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大局,放在大衛生的發展之中,以維護和增進人民健康為目標,以深化改革和提高防病治病能力為主線,一切以病人為中心,把向人民群眾提供人性化的、滿意的中醫藥服務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一是中醫藥要與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沒有健康就沒有小康,發展中醫藥事業是全麵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內容,是保障人民健康的需要。甘肅省是中藥材資源大省,科學開發利用中藥材資源,既有利於甘肅省經濟發展、農民脫貧致富,又有利於中醫藥事業的發展。二是中醫要與西醫發展相協調。中醫和西醫都是我國醫藥衛生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一體兩翼”,但當前這兩翼發展不平衡,存在西醫強、中醫弱的現象,我們要堅持中西醫並重的方針,加快中醫事業的發展,使中西醫相互促進,相互補充,協調發展。三是中醫行業自身發展要協調。我們要在實際工作中,正確處理好中醫發展過程中的各種矛盾和關係,即保護發展中醫與加強管理規範行為的關係,深化改革與促進發展的關係,中醫、中西醫結合和民族醫藥之間的關係,中醫醫療、教育和科研之間的關係,城市中醫與農村中醫的關係,中醫參與處理公共衛生事件與醫療保健的關係,突出中醫特色與吸收利用現代醫學科學技術的關係,中醫與中藥的關係,中醫藥發展與資源保護、可持續利用的關係等等,努力實現中醫行業自身全麵、協調、健康發展。

(三)發揮中醫藥優勢,滿足人民群眾對中醫藥服務的需求

中醫藥是我國醫療衛生事業的特色和優勢,我們要充分發揮它的作用,建立和完善城鄉中醫藥服務網絡,以解決城鄉人民群眾的醫療保健需求。各級中醫院要重視內涵建設,要以提高中醫防病治病能力為核心,在科室設置和人員配備上,中醫藥要占絕對優勢,治療疾病要以中醫藥為主,要有體現中醫藥特色的專科(專病),要把加強中醫藥專科(專病)、學科、急診和中藥製劑建設,作為提高中醫臨床療效的一個重要途徑,作為繼承發揚中醫特色與優勢的一個突破口常抓不懈。同時,鄉(鎮)衛生院要有中醫科、中藥房,村衛生所要有能夠開展中醫藥業務的鄉村醫生,使農村居民能夠“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鄉”,就近得到中醫藥醫療保健服務,以滿足人民群眾的基本醫療需求。

要積極發揮中醫藥在開展城市社區衛生服務,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製度,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製度過程中的優勢作用,努力使中醫藥進入社區。要引進推廣中醫藥適宜技術,因地製宜地自采、自種、自製、自用中草藥,為廣大基層群眾提供優質廉價的中醫藥服務,為城鄉居民提供健康保障。

三、深化改革,真抓實幹,努力開創中醫工作新局麵

新世紀新階段,甘肅省中醫工作的總體發展思路是: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條例》、《甘肅省發展中醫條例》和甘肅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中醫事業改革與發展的決定》,進一步健全和完善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的中醫醫療預防保健體係,建立適合中醫藥事業自身發展規律的體製和機製,加強中醫機構基礎建設,加大中醫藥人才培養力度,提高中醫學術水平和防病治病能力,加快中醫現代化建設步伐,滿足人民群眾對中醫藥服務的需求。

(一)認真實施中醫藥條例,依法推進中醫事業發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條例》和《甘肅省發展中醫條例》為甘肅省中醫事業的發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依據法律規定,將中醫藥管理納入法製化軌道,要始終將兩個《條例》的貫徹實施作為首要任務。一是要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體,采取多種生動活潑的形式,向社會宣傳《條例》,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要組織廣大中、西醫藥人員和管理人員認真學習《條例》,熟悉條款內容,掌握精神實質,自覺地維護和執行《條例》,切實指導和規範工作。二是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及中醫藥單位要進一步明確職責,認真研究中醫行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最大限度地予以解決,依法促進中醫事業發展。三是要將《條例》的貫徹實施與《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執業醫師法》、《藥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緊密結合,加強對中醫工作的全行業管理。嚴格加強對中醫醫療機構、中醫藥從業人員和中醫藥診療技術的準入管理,強化醫療質量監測和評價工作。要把貫徹《條例》的情況納入衛生執法監督的重要內容,統一安排部署,統一監督檢查,開展專項整治,打擊非法行醫活動,營造良好的醫療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