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受到性侵犯的時候,我們怎樣才能幫助他們把傷害降到最低點?”研討會的組織者、青少年熱線的張平老師首先向與會者講述自己的困惑:“一個多月前,一個江西女孩來電話,說是11歲時被老師強奸,後來盡管老師已經結婚生子,可還是有別的學生不斷地受到傷害。現在她已經16歲了,卻因為遲遲沒有來月經遭到別人的恥笑。”
“為什麼不把這件事情告訴家裏,去法院告他呢?”張平問。
“老師,我的一個同學就是因為把事情告訴了家裏,家裏不允許她繼續讀書。我還想讀書。再說,老師的妻子和孩子都是無辜的,如果告他,他的家就會破碎了。”善良的女孩說。
張平不知如何是好:“我隻能在電話裏給她安慰,可什麼樣的實際幫助才能幫助她解決問題呢?”
“症結就是,青少年被侵害的事情發生以後,我們該如何處理。”中國公安大學副教授王大為說:“我也遇到過這種情況。一個女孩被7個男孩輪奸了,她不敢告訴任何人,惟一傾訴的對象就是自己養的小貓,一說就是兩三個小時。”
中國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專家委員會副秘書長劉淑玫表示,現在,已經到了正視這個問題的時候了,要加大力度去解決。劉淑玫認為,首先應該從教育入手,重視對孩子的性教育。盡管我們現在從小學五六年級就開設生理衛生課,中學也有這門課,但老師一般對此比較輕描淡寫,孩子得不到應有的性教育,許多問題在半懂不懂的情況下發生了;其次是認真考慮女童和少女的安全保護問題,並在社會上進行廣泛的宣傳,讓孩子有保護自己的意識,也對成年人提出警告,盡量減少悲劇的發生。
青少年法律谘詢熱線的負責人佟立華律師認為,目前社會的大環境,性侵害的被害人仍然比較多地遭到歧視,盡管他們是無辜的。目前法院對未成年人的案件是不公開審理的,但沒有對公安部門提出不公開偵查未成年被害人案件的要求。他呼籲,應該在保證未成年人隱私權的情況下辦理此類案件。
王大為教授說,我們應該建立一個社會保護鏈。不僅告訴孩子在生活中注意些什麼,告訴他們這樣做會有什麼樣的危害,更應該建立一個過渡機構,把保護落到實處。他建議,應該將民間和政府的保護機構建立密切的銜接,因為公安部門不可能24小時保護受害的孩子,最好有這樣一種社會機構,一旦發生這樣的事情,除了公安部門介入以外,還應該有機構的工作人員隨行,對孩子進行心理安慰,減輕孩子的壓力,避免其他問題的發生。如果孩子提起訴訟,這個機構還可以暫時收容孩子,為孩子提供各方各麵的幫助。
怎糾正性侵害的錯誤觀念?
1、不隻是穿著暴露的年輕女子才會受到性侵害,從六月大的嬰兒到七十歲的老都有可能是被害人。所以,無論是幼齡兒童或是學齡兒童都可能受到性侵害的威脅。
2、受到性侵害的並不限於小女孩,小男孩同樣有可能受到性侵害,所以對小男孩一樣要灌輸、教導正確的性侵害防治觀念。
3、對孩童進行性侵害的並非都是陌生人。有可能是我們熟識的親友。
4、無論何種教育、社會地位的人士都有可能瞬間變成吃掉小羊的大野狼,並不一定僅限於社會的低下階層。
5、加害人並不都是行為怪異或精神有問題的人,就因為有些加害人平日的表現太過正常,反而容易讓人失去戒心,使人逐步踏入‘野狼就在你身邊’的陷阱裏。
6、許多父母以為將小孩放在家中絕對萬無一失,但許多加害人往往趁著孩童獨自在家的時刻,進行性侵害。
7、性侵害不一定是以暴力的手段來達到目的,有時歹徒會以欺騙、偽裝、威脅利誘的方法使孩子就範。
8、大部分的性侵害都是加害人長時間的‘預謀事件’,而非臨時起意的‘突發狀況’。
9、性侵害並不一定發生在深夜或暗巷中,無論任何時間、地點,都有可能發生,電梯、住宅、公園及校園都有可能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