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在派兵南平閩廣和北伐中原的時候,正式建立了明朝,年號是洪武,建都在南京,做了明朝的開國皇帝,曆史上稱為明太祖。
元末農民大起義,曆時十七年的時間,轉戰在全國大部分的地區,在我國農民戰爭史上寫下了光輝的一頁。雖然最後被以朱元璋為代表的新興地主階級集團所利用,成為他們改朝換代的工具,但它卻具有巨大的曆史意義和作用。
首先,這次大起義推翻了元朝腐朽落後的統治,對曆史發展無疑是一個貢獻。當一個朝代或者社會不再適應當時的生產和生活狀況的時候,它就會被新的社會形式和新的朝代所取代。所謂的曆史向前不斷發展的狀況就是如此。
其次,這次大起義在若幹方麵實踐了農民的平均主義思想。如南方紅巾軍的領袖彭瑩玉,針對元朝“財富不均”的現象,提出了“摧富益貧”的響亮口號。所謂的“摧富”,就是奪取富人的財產;“益貧”,就是把奪到的財物分給貧苦農民。當他領導的部隊打進邵武的時候,貧苦農民都來起義,瞬間就達到了數萬人。這種“摧富益貧”的思想和行動,企圖解決封建社會貧富不均的問題,是唐宋以來農民起義軍提出的“均貧富”口號的繼續。雖然不能從根本上去解決問題,但畢竟是使那些受苦受難的人民聚集到一起的最好的口號,也是農民起義的一個最根本的原因。
再次,這次大起義觸動了封建生產關係,在一定程度上緩和了尖銳的土地問題,從而推動了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在元末農民起義的猛烈打擊下,元朝皇室逃到內蒙的順昌府。蒙古貴族、色目的大商人、上層僧侶和一些漢族的大地主,在農民起義的沉重打擊下受到了重創,江南的大族,也是四處逃竄,出現了“往年大姓家、存者無八九”的局麵。過去被他們霸占的土地,包括“官田”“莊田”和“寺田”,變成了無主空閑的土地。如當時北方郡縣城鎮附近的土地大多荒蕪,朱元璋下令把這些田地分給無田地的農民進行耕作,每戶十五畝,另外還給菜地兩畝,還有能力的人,不限製田畝,都免三年的租稅。這樣,元朝土地高度集中的趨勢得到了緩和。元末農民大起義消除了蒙古貴族給中原地區帶來的某些落後的生產關係,大批的“驅口”掙脫了奴隸的枷鎖,獲得了自由。在明初,他們又取得了民籍,成為了佃戶。手工業工匠的地位也有所改善,爭得了自由的權力,生產的熱情大大提高。所有這些變化,都是元末農民起義所帶來、爭取的結果,它為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創造了有利條件。據統計,在明朝建國後的二十五年,全國耕地總麵積已經達到了八百五十多萬頃,比元末增加了四倍,全國戶數有一千萬,人口五千六百七十多萬,超過了曆史上的任何朝代。工商業和商品經濟也有了明顯的發展。沒有元末農民大起義,明初社會生產力是不可能在短時間內就得到如此迅速的發展的。
最後,我國是一個多民族的國家,民族矛盾和階級矛盾交織在一起的現象是經常出現的。凡是在民族矛盾和階級矛盾交織在一起的地區爆發的農民起義軍無不帶有民族鬥爭的色彩,元末民族起義就是很好的一個例子。但是這次起義還是有力地促進了民族的融合。元朝統治初期,雖然實行“漢法”,但是蒙漢兩族並沒有真正地融合。在實行的政治、經濟和科舉的策略中可以發現,元朝後期,蒙古貴族公開推行民族壓迫歧視政策,製造民族分裂和民族仇恨。元末農民起義推翻了元王朝,終止了他們所推行的民族壓迫政策,對於密切各族人民的關係,促進民族融合有重要的作用。新建立的明王朝,在對待漢族同各少數民族的關係上,雖然也存在有民族壓迫的一麵,但是與蒙古貴族的種族統治相比,要進步得多。有人曾經指出,國家建立的時候,蒙古和色目人散落到各個州縣的人,大多都給了姓名,在民間和漢族人民相處,久而久之,就忘了彼此,特別是經過幾代人之後這種觀念就更加淡薄。大多數蒙古人留居中原地區,從事農業生產,同漢人幾乎沒有什麼區別了。漢族同其他少數民族人民也存在類似的情況,特別是受到儒家大同思想影響的中原民族。可見,元末農民起義促進了我國的民族大融合。
不論何時何地,我們都不希望看到戰爭。明末農民大起義之後雖然建立起一個新的政權,但也是以人民的流血犧牲為代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