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真相
陸杉看到滕巽居然坐在了首位,吃驚並欣賞的看著他,尹豔華等人同樣注意到了這點,不過他們的眼神就比較耐人尋味了。
滕巽清了清嗓子,緊張的有些大喘氣的說道:“這…個案…子,我已…經知…道凶手…是誰了?”他自信的口氣讓人不由而然的去相信他,也讓滕巽自己更相信自己了。
不等大家驚訝完並提出問題,滕巽緊接著說道:“這個案子隻是個開始,真相是另一個事件的發生。沈雪和李彥都在酒吧工作,日久生情,不過不曾想酒吧老板對沈雪施暴了,沈雪和李彥在經過了老板私下的威脅和賠償之後就把這件事瞞了下來。”
滕巽說道這裏看這神色慌張的沈雪和李彥,他們的表情驗證了自己的推想,滕巽接著說道:“我找到了你們兩人在酒吧的最早時間證明,酒吧是在2年前建立的,李彥你在一年前就在我們這裏登記了暫住證,然後你現在租住的房東則顯示你才居住了半年,那半年時間你去那了,李彥你能告訴我嗎?”
“我那半年和沈雪住在一起。”
“是嗎?可是沈雪的租約也隻有半年啊,”滕巽和李彥聊著聊著好像有點跑題了,聽得眾人都糊塗了。
沈雪被滕巽看了一眼後,點頭證明了滕巽所說的是事實。
李彥欲言又止的張了張嘴,什麼也沒有說:“那半年你們其實是住在老板家裏的,對吧老板娘。”
尹豔華無奈的點了點頭,說:“瞞不住了,警察先生們,請你們不要把這件事說出去,我的丈夫的確做了錯事,他現在的下場也隻是報應而已,請你們不要讓人斜眼看這兩個孩子。”
滕巽很煞風景的打斷了尹豔華的煽情訴說,義正言辭的說:“不管死者生前做過什麼,我們警察的目的就是要找到凶手,所以我現在就要找出凶手。根據我們的分析和視頻錄像的證據,我認為凶手是沈雪的可能性是最小的,一個懷孕的女人是不會很快下腰的,這是一種保護孩子的行為,這和視頻裏的那個凶手的行動不符。接下來背排除的是陸杉,首先雖然陸杉最近總是在老板到達之後第二個到達酒吧的,可是他才出獄,本著一種警惕心理和對監獄的恐懼,他都會極力克製自己,就算是要殺人也是要有目的的,在這起案件裏與死者也隻是有單純的口角糾紛,更重要的事他不會在有監視器的地方動手,而凶手就是希望我們能看見他。”
凶手就是希望我們能看見他,這樣的凶手很可怕,他讓我們看到他一定是有目的的,是炫耀、嘲諷、還是誤導,對就是誤導。
滕巽看到眾人不解的神情,更加信心滿滿的說:“凶手是在誤導我們,從一開始,凶手就在利用時間來誤導我們,錄像中犯人離開犯罪現場是淩晨6:30,死者的死亡時間在6:40左右,之後尹豔華在6:45左右的時間到達了現場,打開卷簾門。然後我趕到了案發現場,陸杉大約在6:50左右出現在凶案現場,沈雪和李彥則在7:00左右才到達現場,如果送時間點上分析的話,打倒酒吧越早的人越有時間殺人,因為死亡時間的誤差不會差太多的,但是我之前就排除掉了陸杉,那麼最有嫌疑的人就是尹豔華了。尹太太,你有什麼要說的嗎?”
“沒有,但我不承認我殺人,我要證據。”
滕巽說:“我沒有證據證明你殺人了,因為你沒有殺人,但是我最後要說的是,李彥你的殺人動機是存在的吧?”
“我有殺人動機怎麼了?我殺人了嗎?還有按你說的我就算要殺老板要怎麼做到呢?你不會想說離時間點越遠越可疑吧?”李彥見滕巽居然認為自己是凶手,敲著桌麵大聲的質問滕巽。
“你平常都是最後到的對吧?”滕巽問道。
李彥有些不解,不耐煩的說:“你不是都知道的嗎?”
“那麼案發當天你在來的路上是不是買了兩個煎餅。”滕巽想起那天她買完煎餅後小攤隨口說的:“還警察呢?買沒酒吧的人有錢的,一買就是兩個。”滕巽把當時的情況複述給大家,然後問李彥:“那個小攤說的是你吧,那是你到酒吧的必經之路,用不用我把那個小攤叫過來呀?”
李彥的身子顫抖起來,沈雪抓住了他的手,眼神裏充滿傷心和失落。李彥開口承認了自己的罪行。你們以為事情結束了嗎?不,事情才剛開始。
正當德勝正要給李彥拷上手銬的時候,滕巽開口製止道:“放開他吧,他不是凶手。”
滕巽的話讓眾人有些不知所措,在人群中有一個人抓緊了自己的褲子,緊張的等待著滕巽接下來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