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章 法律幽默(2 / 3)

丹妮太太:“為什麼?”

瓊斯:“那位律師已成為我的未婚夫了。”

誠實的證人

法官:“證人,在你作證之前,我應該告訴你,在法律麵前,你隻能講你親眼看到的事,不要講從別人那兒聽到的事,明白嗎?”

證人:“明白了!法官先生。”

法官:“我有幾個問題要問你。請你先告訴我,你是何時何地出生的?”

證人:“天哪!我尊敬的法官,我無法回答您,因為這是我母親告訴我的。”

不分晝夜

警察:“你為什麼要搶別人的東西?”搶劫犯:“怎麼能說是搶呢?先生,我不過是來不及和人家商量,就把東西拿去用了。”警察:“你的膽子真不小,公然在大白天……”搶劫犯:“先生,我的工作從來是不分白天黑夜的。”

偽證的後果

一家經營尚可的商行突然宣布破產了。可前不久,這家商行還向社會集資作為發展資金。

法庭認為,這很有可能是蓄意侵吞購股者資金的一個花招。

商行的女秘書被傳到法庭。

法官嚴肅地叫她對她所說的每句話負責:“你應該知道作偽證將是什麼後果!”

“是的,我知道!我們經理答應給我1000美元和一件貂皮大衣。”

怨氣難消

法官望著被告說:“我是不是曾經見過你,你好像有些眼熟。”

被告滿懷希望地說:“是的!法官,您忘啦?二十年前,是我介紹尊夫人跟您認識的。”

法官咬牙切齒地說:“判你二十年有期徒刑。”

同理

某國一個小孩,燃放鞭炮誤傷了眼睛,家長控告到法院,要求發明並製造鞭炮的鄰國賠償損失,法院傳訊了鄰國的製造商,可是商人過了兩個月才到。

法官生氣地責問:“你怎麼現在才來?”

商人答道:“法官先生,我一接到傳票就急忙駕著貴國製造的小汽車往這裏趕,途中撞在了一棵樹上,我立即向當地法院控告了貴國的汽車製造商,判決書到現在才下來,廠家不承擔因使用不當而引起的一切後果,我不服,又告到貴院來了。”

公理

民國時期,有個姓胡的先生留美時,曾被一頭富翁的狗咬傷。胡控告富翁。富翁請了律師辯護,結果法庭竟判定:非但富翁的狗不曾咬胡先生,倒是胡先生咬了狗。

胡敗訴後,叫道:“公理呢?法律呢?”

法官馬上禁止他作聲,嚴厲地說:“你得知道:這兒是法庭啊!”

都一樣

在一個小鎮上,一位老婦人被傳去出庭作證,當問到她是否認識辯方律師時,她拍了拍手掌答道:“是的,他是個騙子。”

“那控方律師呢?”

“當然——他也是個騙子。”

於是,法官立即把兩位律師召到麵前,低聲對他們說:“如果你們誰敢問她是否認識我,那我將以蔑視法庭罪處罰你們兩人。”

打狗

一隻狗向一個農夫撲過去,農夫忍無可忍,用糞叉打死了這隻發瘋的狗,狗的主人告了農夫,要他賠償損失。

“你要是,”法官說,“把叉子倒過來,用沒有齒的那頭,不就沒有事了嗎?”

農夫回答:“那倒是,法官先生,要是他的狗倒著向我撲過來,我會那樣做的!”

證人

科恩去找律師:“博士先生,您看,格林這個無賴都寫了些什麼?說我該還他2000銀幣,否則就要控告我,我敢發誓,我這一輩子從未從他手裏拿到過2000銀幣!”

“那麼事情就非常簡單了……秘書小姐,請錄下我的話,‘……由於我從來未從您手裏得到過這樣一筆借款,因此對您的起訴不予理睬……’。”

“哎呀,博士先生,錯啦,完全錯啦!您是在哪裏學的法律?秘書小姐,您這樣寫:‘……在我早已還清您2000銀幣之後,對您的控告我不予理睬……’。”

“科恩先生!您剛才說您敢發誓從未從他手裏借過錢!”

“那麼,我得到過嗎?”

“那您為什麼要寫上您已經還掉了?”

“博士先生,您瞧:如果我照您所說的那樣寫,那麼最後他就能舉出兩個證人來證明他給過錢……而照我的意思寫,那麼證人就必須由我來提出。”

從善如流

柯雅德希:“律師先生,如果我在開庭前送一隻肥鵝給法官,並附上我的名片,您認為會怎樣?”

律師:“您發瘋了?您立刻會因為賄賂法官而輸掉這場官司的!”

開庭的結果是柯雅德希贏了這場官司。第二天,他得意地告訴律師:“我沒聽你的勸告,還是把鵝給了法官!”

律師懷疑地說:“這不可能!”

“可能的!”他解釋道,“隻是我把對手的名片同鵝一起寄去了!”

遲悟

“法官先生,有人把我說成犀牛,我可以告他惡意中傷罪嗎?”

“當然可以。他什麼時候把你當成犀牛的?”

“三年前。”

“什麼?三年前的事,你怎麼到今天才想起要起訴呢?”

“是這樣,法官先生,以前我從未見過犀牛,直到昨天我才知到犀牛是什麼樣子。”

滋擾瘋子

一個喜歡投訴的人,三番五次跑到警察局去,要警察把鄰人抓起來。局長把違禁條例翻來覆去看了半天,歎了一口氣說:“不能定罪,除非你控告他滋擾瘋子。”

請律師出庭

兩個冤家在大吵大鬧。

一個說:“我要到法院去告你!”

另一個說:“奉陪!”

“我要把你告到最高法院!”

“奉陪,”

“我到地獄都要告你!”

“這個……到時我會請律師出庭的!”

毫無指望

“法官,”被告從被告席上站起來喊道,“難道審理我的案子的陪審員全都是女的?”

“別吭聲。”律師低聲地說。

“我不想沉默,法官,我對我的老婆了知指掌,尚且瞞不過她,這兒竟有12個陌生的女人要我認罪!”

吃素

原告:“被告無故咬我的手,請嚴辦!”

法官:“被告!你有沒有咬過他的手?”

被告:“沒有!我是吃素的。”

改行

法官:“我希望這是最後一次,我不想再在這裏見到你了。”

小偷:“怎麼,先生,你要改行嗎?”

惡棍是誰

喬治·傑弗裏斯是一個慘無人道的英國法官,臭名昭著。一天他用手杖指著一名受審的犯人說:“我的手杖的一頭是個惡棍。”

犯人直愣愣地盯著傑弗裏斯的眼睛,說:“請問閣下,您說的是哪一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