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好大力氣才考上S大的我立誌要找一個一等一的大帥哥。

生活很沒意思,隻有找帥哥能讓我覺得,這個世界還是很美妙的。

非師二的那個大帥哥——向海,是我的第一個獵物,可惜……被瑞歌給暴殄天物了。

所以,我相中了向海身邊的另一個帥哥……陶琅。

雖然比不上向海,但是,我是很容易滿足的,所以,我一樣照單收了。

可是,我以為我可以很瀟灑的玩轉帥哥,結果,才發現,自己其實隻是一個弱者。

大學裏,我居然沒有再交過別的男朋友了。

對於我自己來說,也是絕對受不了的。

我居然這麼純情!

或許,我隻是被愛情荼毒了。

我以為我可以雲淡風輕地對待這段感情,該放手時就放手,可是……

結局是我怎麼也想不到的淒涼。

我在愛情上載了一個大跟頭。

想起他的點點滴滴,我還是很感動的。

他是一個很講義氣的人,很有風度,也很幽默,就是有點輕浮。

他對每一個女孩子都很好,不過,我知道,他喜歡的隻是我,因為,有我在,他都會跟那些女人保持距離。

這一點讓我覺得很驕傲。

他從來不染指朋友的女朋友,不過,我卻知道他曾經很迷戀薛彤。

我第一次遇上他的時候,他正在買醉。

我沒想到,我去酒吧找帥哥,結果撿到了這麼一個活寶。

那時候,我心裏竊喜了好多天。

其實,那個時候我就是認準了他的好皮相,還有就是他喝醉酒了,比較好乘人之危。

我知道,或許我卑鄙了些,不過,感情上,好聚好散,但是有遇上逞心如意的,就要奮起全力,乘勝追擊。

這一直都是我的戀愛原則。

所以,結果非常明顯,他跟我在一起了,雖然不情不願,不過憑我的魅力,結果他還是被我收拾的服服帖帖。

他說我有一種致命的吸引力,讓他移不開眼。

那時,我的虛榮心得到了極大的滿足。

在我們宿舍,或許就屬我跟陶琅這對是最順風順水的,因為有我的嚴格把關。

愛情對我來說很實際,就隻是愛或不愛。

愛了就愛上了,就不能反悔了,在彼此不愛之前是不能出軌的,這是我的最高底線,也是我的最低底線。

每次跟他手拉著手,上街,我都覺得特別幸福。

因為,曾經有人說,要是一個男孩子願意陪女朋友不厭其煩的逛街,那麼,他必定是很愛他女朋友了。

我問他愛不愛我,他說愛。

愛情永恒的時間是多長,隻是比背叛早一秒鍾而已。

我以為我跟陶琅是可以長長久久的,這樣矯情的我,自己都覺得惡心,不過,依舊樂此不疲。

他大四了,要去工作,他說他等我。

我說好。

他在N市,我也依舊一個星期去串一次門。

每次去,他都很高興。

我們會整夜整夜的聊天,或者……

我喜歡他身上的味道,也越來越依戀他的懷抱。

我說,等我畢業後,我們就訂婚吧。

他說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