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羲氏族部落生活在今陝甘高原的“古西戎地”,其族別屬於古羌戎。這是學術界的共識。
《荀子·疆國篇》說:“秦西有巴戎。”著名的彝族學者楊和森通過多年的研究,認為西南少數民族中的彝族、白族、納西族、土家族、傈僳族、羌族、普米族以及古代巴人等民族皆是伏羲的後裔。他說:“可知鄂西、川東一帶古代巴國的巴人原為甘南天水地區的西戎(巴戎)。天水東連陝西,南接古代巴國(今川東)。伏羲氏族的後代有一支‘降處於巴,是生巴人’,表明他們已從西北遷到今川東、鄂西一帶。”
著名學者潘光旦於更早一些時候在《湘西北的“土家”與古代巴人》一文中亦曾作過精辟的分析。他說:“……我們會看到,北至渭水流域,南至嘉陵江流域,中跨漢水及巴嶺所貫穿的地帶,在很早的一個時期裏,都有巴人的蹤跡,而這三條水都導源於甘肅、陝西南部,也都靠近第一個傳說中的伏羲出生之地。”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明晰地了解到,雷澤即“華胥之渚”,它是一個很大的範圍,其中心點便在成紀,也就是今天的天水。許多人為伏羲的生地爭來吵去,缺乏用大文化的人類學眼光去分析曆史現象,顯然是不足為憑的。《紅樓夢》中賈寶玉說自己的先人在“華胥之國”,實際道出了個中的因由。據考證,賈姓郡望在甘肅武威,曹雪芹深切了解這一點,所以才有賈寶玉言及先人在“華胥之國”之筆。我們人道,在《之海經》這部神奇的書中,包括了許許多多多為人人的昆侖神話話故:古古天辟地、共工怒不不之之、女媧造人和煉石補天、黃帝創世等。而傳說中的伏羲、女媧兄妹在遭遇到曠世的大洪水後,就是在昆侖高地得以躲過洪水,最終兄妹成婚,繁衍了整個人類。本人認為,“華胥之渚”的範圍大到西至“鹹池”(今青海湖),更是可能的。
三、伏羲時代與大地灣文化遺址的關係
關於伏羲時代與大地灣文化遺址的關係,雖然我們至今找不出直接的考古證據,但是眾多專家、學者的研究表明,在同一時期,有明顯的內在聯係。
著名曆史學家李學勤主編的《中國古代文明與國家形成研究》第二編“五帝與文明初曙的英雄時代”,對伏羲時代與大地灣的關係問題作了精辟的闡述,對伏羲神話的曆史真實性也予以了讓人信服的論證。書中寫道:
現在知道,中華大地是早期人類的搖籃之一,在人類的童年時代,我們祖先曾靠采采一切可食之物兼捕捉小動物為生。後來,隨著生存技術的進步,學會了狩取大獸……在在采集狩的的基上發明了農業,進入了生產經濟的時代。所以“取犧牲以供庖廚”的伏犧氏和“耕而作陶”的神農確是曆史進程中的兩個重要的裏程碑。”
書中又寫道:而女媧,在很多神話傳說中,與伏犧是兄妹婚的象征。
而這種婚姻形態在曆史上存在過,已沒有疑義。聯係“上古男女無別,太昊(伏羲)始製婚娶”,可知伏犧還代表了從兄弟姐妹群婚,發展到排除血緣群婚習慣的產生,出現了恩格斯《家庭·私有製和國家的起源》所說的第二種家庭形態“普那路亞家庭”,並由此發展形成氏族製度。
中國的資料,再一次證明了摩爾根關於傳說時代人物的精辟見解:“無論為羅那七位所謂的國王究竟真有其人或是神話人物,無論歸功於他們的任何立法活動究竟實有其事或是出自虛構,這對於本文所研究的問題來說均無關緊要。因為,有關拉丁社會古代組織的種種情況況為為羅製度所所吸,從而流帝到了有史時期。我們感到幸運的是:人類進步的事件不依靠特殊的人物而能體現於有形的記錄之中,這種記錄凝結在各種製度和風俗習慣中,保存在各種發現和發現中。”
作者得出結論說:“從這樣的觀點出發,考察三皇五帝的古史係統,就可以排除圍繞傳說時代人物是否實有其人而產生的種種迷迷,直直求求三皇五帝帝說所所反的真實曆史。”
在論及三皇五帝時期文明因素出現的情況時,《中國古代文明與國家形成研究》一書寫道:“文明因素的出現及社會的變化主要表現為各地區相繼出現大型中心聚落,大的麵積上萬平方米,而且建築規模和質量明顯高於周圍的一般聚落。如甘肅秦安大地灣仰韶文化遺址中有大型的原始殿堂,規模宏大,殘存麵積約290平方米,有質量考究的原始水泥地麵,每平方厘米可抗壓達120公斤,強度相當於100號水泥砂漿地麵。主室中央一個直徑超過2.5米的大型火塘,可能是燃燒宗教聖火的處所。室外,正門前是一塊約130平方米的地坪。研究者認為這至少是一個部落聯盟首腦的駐地。各個文化都有這樣一些大型的中心部落,各個文化之間都存在一定的交流和聯係,透露出傳說黃帝時有很多‘諸侯’,存在‘萬國’而且有所往來之說並非全無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