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頌·閟宮》:“新廟奕奕,奚斯所作。”
當然,這五篇作品中所標明的孟子、吉甫、奚斯,究竟是何許人,現在也無從詳考。
有的作品,可以在古書中尋找到它們作者的某些信息。如《左傳》閔公二年說:“許穆夫人賦《載馳》。”《載馳》見於《鄘風》。它的作者許穆夫人約生於公元前六九0年,是衛宣公兒子頑的女兒。她有兩個哥哥:戴公和文公;兩個姐姐:齊子和宋桓公夫人。她從小就以聰慧出名,許穆公和齊桓公都曾向她求婚。她從國家利益出發,認為應該嫁給齊桓公。因為齊國“大而近”,萬一衛國有難,可以得到及時的救援。可是父親卻把她嫁給了許穆公,所以人們稱她為“許穆夫人”。北狄攻陷衛國國都,懿公戰死,國人分散。在宋桓公的幫助下,衛國人暫時在漕邑安身,並擁立戴公為國君。不久戴公身亡,文公即位。許穆夫人驚聞故國傳來的噩耗,痛心疾首,立刻驅車奔往漕邑,吊唁戴公,又四處奔走,請各大國馳援衛國。按照當時的風俗,國君夫人除非遭逢父母喪事,否則不得出國境。許穆夫人受愛國之情驅使,親自驅車千裏回衛,她的行動遭到了許國大夫的百般阻撓。許穆夫人悲忿不平,作了這首詩,抒發心中的憂傷和救國的決心:
【原文】【今譯】
載馳載驅,車兒馬兒快快奔馳,
歸唁衛侯。趕回祖國吊唁兄弟。
驅馬悠悠,驅馬踏上漫漫征途,
言至於漕。眼看來到故土漕邑。
大夫跋涉,大夫們千裏跋涉來攔阻,
我心則憂。我的心中悲傷不已。
既不我嘉,即使你們說我不好,
不能旋反。也不能讓我往回轉。
視爾不臧,你們的主張不怎麼樣,
我思不遠。我的思慮更周詳!
既不我嘉,即使你們說我不對,
不能旋濟。也不能改變我方向。
視爾不臧,你們的想法並不高明,
我思不?我的考慮有什麼不妥當?
陟彼阿丘,登上高高的阿丘,
言采其蝱。采些貝母免煩憂。
女子善懷,雖說女子多善感,
亦各有行。每人也都有自己的追求。
許人尤之,許國人對我喋喋埋怨,
眾稚且狂。幼稚狂妄真可笑。
我行其野,走在祖國的郊原上,
芃芃其麥。綠油油麥田招人愛。
控於大邦,我要向大國奔走求援,
誰因誰極。誰和我親誰就趕來。
大夫君子。朝中的大夫眾官員,
無我有尤!不要再把我責怪!
百爾所思,你們縱有好主意,
不如我所之。不如我的決定實在。
許穆夫人賦《載馳》一詩的事跡,《左傳》中言之鑿鑿,從未有人懷疑過。這一首詩中深厚的愛國情思和卓越的政治見識以及情景交融的藝術手法,都使它成為優秀的政治抒情詩。據《左傳》記載,許穆夫人歸衛不久,齊國就派大將無虧帥車三千乘、甲士三千人戍守在曹地,在軍事和政治上給了衛國強有力的支持。這就是許穆夫人詩中“控於大邦”政治主張實施後的一個成績。
但是,漢代的經師們對《詩經》作者的考證,也不乏主觀臆斷或捕風捉影之說。如《鄘風·柏舟》一詩,其第一章為:
【原文】【今譯】
泛彼柏舟,柏木船兒飄飄蕩蕩,
在彼中河。漂到河的中央。
髧彼兩髦,那額前垂發的人兒,
實維我儀,正是我的情郎,
之死矢靡他。我到死也不改變心腸。
母也天隻!我的娘啊,我的天!
不諒人隻!為什麼對我這樣不體諒!
這首詩很顯然是寫一個姑娘已有了心儀之人,母親卻逼迫她嫁給別人,她激憤地表明自己至死不變、矢誌不渝的衷腸。《毛序》對這首詩的解釋是:春秋時衛國的世子共伯早逝,其妻共薑要為他守節,卻遭到父母的反對,共薑作此詩以明心誌。姚際恒《詩經通論》對這種說法表示不滿:“(此時)共伯已四十五六歲,共薑為之妻,豈有父母欲其改嫁之理?至於共伯已為諸侯,乃為武公攻於墓上,共伯入釐侯羨(墓道)自殺,則《大序》謂共伯為世子及早死之言尤悖矣。”《史記》卷三十七《衛康侯世家第七》記載共伯之事可以作為姚說的佐證:釐侯卒,太子共伯餘立為君。共伯弟和有寵於釐侯,多予之賂;和以其賂賂士,以襲攻共伯於墓上,共伯入釐侯羨自殺。衛人因葬之釐侯旁,諡曰共伯,而立和為衛侯,是為武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