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0章 暢銷書是這樣打造的——暢銷書策劃與經典案例分析(3)(2 / 2)

剛才講的是內容方麵,我們的編輯一定要參與到前期的創作中間。如果以後要做暢銷書,這個就會顯得越發的重要,因為作者和市場是有距離的。大部分的作者都有比較良好的自我感覺。我們見過的作者一般都說,這書怎麼著也能發個三五萬冊呀!其實你一看這書,能發個1萬就很了不得了。所以,如果是自由來稿,還好辦一些,如果是約稿,前期就一定要跟他談清楚。從開始約稿到後來的截稿,再到怎麼和市場相接合,一定要相互合作。我說的和市場接合並不是說要完全迎合市場的胃口,不是這樣的。我們要力求貼近讀者的閱讀心理。

第二個問題就是怎樣來吸引作者和策劃好的選題。我認為吸引作者,稿酬、發行量、印製都是條件,但是最重要的就是誠信加能力。所謂誠信,並不是僅僅不隱瞞他發行印數。現在有些出版社,印5萬,卻告訴作者隻印了2萬,隱瞞印數。實際上,我覺得誠信是貫穿始終的。你隻有對作者、讀者是非常非常負責,對周邊的發行人員負責,最後才是對出版社自己負責。這個是一個出版社在參與談判時必須堅持的一個思想。編輯在談稿的時候,是有壓力的,因為現在出版社一般都會有利潤指標。編輯在談稿的時候,腦袋可能在迅速的轉:這本書大體上能掙多少,我給你多少版稅才算合適。所以在談的過程中間,你的這些想法,盡管你不說,但是作者是看得清清楚楚,非常明白的。所以我的看法就是,你在算賬的時候,在前麵一定要算清楚,這本書大體上能賺多少。然後你再跟作者談的時候,你的小九九不要打得太細。有的出版社的老板特別愛這樣。他特別愛跟編輯算賬。他說,你這書還沒出呢,前期的投入就要那麼大,作者的版稅能給9%,你幹嘛給10%?等等。我覺得這些話從經營角度來講是正常的。

最近有一個陸天明的《省委書記》這本書。競爭的出版社特別多。我們是其中一家。很多非常好的出版社和編輯都跟他談了,但是他最後選擇的是春風文藝。這個裏麵我後來了解到有很多的因素。就是說出版社開出的條件一般是12%,也就是起印數15萬冊的12%,這應該是一個比較好的數。後來,可能又牽扯到有些出版社開的價錢比較高,除了印平裝本以外,還印精裝本,並且還加印文集。這樣的話,我算了一下,我就覺得作為一個出版社,這是肯定承受不了的。這樣,我們在這個書稿上就放棄了。但是,如果說,還是同樣這樣的條件,如果陸老師當時說,你給我13%行不行?如果我當時是編輯,我很可能就會同意。

為什麼呢?因為這15萬的13%,等於加了一個扣,加這一個扣的話,這15萬本還是可以掙到17萬的。但是,別的出版社有願意出13%的,所以最後被人家拿走了。就等於是你原來可以掙20萬,你談了談,隻能掙17萬,再讓老總一指示,你談到最後成了什麼都掙不著了。所以我跟他們在講的時候,從來都是跟他們講投入產出比,也就是你在掙錢的時候,一定是大家都有之後,你最後一定會有。如果你一開始就想我得有什麼的話,到最後你肯定什麼都掙不著,所以有的時候我們讓的步比較大。可能有的書在一些出版社是能掙10萬,到了我們出版社可能就隻能掙5萬,這樣的理念應該有,就是說,在掙錢的時候,一定要保證周邊的所有參與這個項目的人都要掙到,然後你自己的那份就肯定有。我們嚐試過好多次,情況大體都是這樣的。精打細算,所有的人都得為你服務,所有的人都得為你掙這點錢,到最後,你肯定是掙不著的,這是必然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