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是關於寧夏回族自治區南部一個典型鄉村回族社區社會結構及其變遷的田野報告。“社會結構”一詞在不少情況下被含混地使用,社會學、人類學界對社會結構的定義也是多種多樣的。所謂社會結構,簡單地說就是構成社會的各種要素間相對恒常的結合。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通常把社會分為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築兩大部分,又把經濟基礎分為生產力和生產關係。順著這一思路,我們可以把村莊社會結構界定為構成村莊社區的各要素間相對穩定的排列與組合,這些要素包括婚姻、家庭、人口、生產、宗教、教育、政治等。筆者對單家集社會結構及其變遷的觀察和研究將在這個概念框架內展開。

一、觀察範圍的確定

社會學、人類學工作者一般都傾向於在特定的地域範圍內開展自己的研究,這種研究通常被稱為“社區研究”,英國社會人類學家雷蒙德·弗思(R·Firth)教授稱之為“微型社會學”。從20世紀20年代開始,國內外人類學家就已經在有關中國的微型社會學研究方麵取得了許多有價值的學術成果,如費孝通的《江村經濟》、林耀華的《金翼》、葛學溥的《華南農村生活》等都是以一個村落或村落中的若幹家族為單位開展實地調查的。費孝通教授的《江村經濟》又名《中國農民生活》(Peasant Life in China),林耀華教授《金翼》一書的副標題是“中國家族製度的社會學研究”(A Sociological Study of Chinese Families),美國人類學家葛學溥教授在調查廣東潮州鳳凰村的基礎上寫就《華南農村生活》一書。由此可見,借助對某一小型社區的田野調查來透視區域或整體的社會文化是人類學家的基本學術取向。著名人類學家馬林諾斯基對以村落社區為單位的“小社會”觀察的價值給予充分肯定,他在費孝通教授的博士論文《江村經濟·序言》中指出:“通過熟悉一個小村落的生活,我們猶如在顯微鏡下看到了整個中國的縮影”。

盡管如此,我對於究竟應該在多大的空間範圍內完成自己的研究心存顧慮,這種顧慮根源於有的學者對小社區研究所持的懷疑態度。英國人類學家埃德蒙·利奇(Edmund Leach)對費孝通教授的《江村經濟》就曾提出過這類疑問,他的問題是“中國這樣廣大的國家,個別社區的微型研究能否概括中國國情?”對此,費孝通教授先後在《人的研究在中國》(1990年)和《重讀〈江村經濟·序言〉》(1996年)兩篇文章中回答了利奇教授的質疑。費孝通教授在回答利奇教授的責問時提出了兩個觀點:第一,人文世界裏的“整體”並不是數學上一個一個加起來而成的總數,人文世界裏的個別是整體的複製品,所以人們可以通過“解剖麻雀”式的研究而實現“以小見大”、“以微明宏”的目標。第二,可以從總體中選擇若幹不同類型的社區分別開展實地調查,然後通過比較研究得出結論。以江村來說,它雖然不能代表中國所有的農村,但是確有許多中國的農村由於所處條件的相同,在社會結構和所具有的文化方式上和江村基本上是相同的。江村不是中國全部農村的“典型”,但不失為許多中國農村所共同的‘類型’或‘模式’。從這個意義上說,有可能用微型社會學的方法搜集中國各地的類型或模式,而達到接近對中國農村社會文化的全麵認識。費孝通的這一學術思想在他後來與張之毅合作完成的《雲南三村》一書中得到了具體實踐。

一般來說,對於由千差萬別的個體所組成的總體,如果能做全麵的、普遍的調查——將總體中所有個體無一例外地全部作為調查對象進行調查,其所得到的結果是最具有普遍意義、最能反映總體特征的。但從目前社會學和人類學的理論、方法、技術水平等來看,社會學和人類學意義上的社區研究隻能保持在“小社會”層次上,如農村的村莊、城市的街區等等。空間過於寬泛難免會失之於淺,尤其是在研究者人力、時間和精力等有限的情況下,要想進入社會深層幾乎是不可能的。本論文試圖通過對一個回族社區的深入考察來透視寧夏南部農村回族社會的結構及其變遷,即借助於對“微型社會”的觀察達到認識和把握區域性回族社會的目的。寧夏南部是一個空間範圍超過2萬平方公裏,回族人口超過100萬的人文地理板塊。顯然,一個單個的研究者要想對這個回族聚居區域開展全麵調查是相當困難的,所以隻能在把握該地區回族社會總體特征的基礎上選擇一個基層社區開展實地調查。

毫無疑問,這種微型社會學的方法是有“誤差”的,也可能會出現利奇教授所說的那種“以偏概全”的缺陷。但正如有的學者所指出的:“社區研究是社會研究的範本和材料庫,社會研究的結論的基礎應當是社區研究的材料。尤其對於中國人來說,理解人們在社區中的行為、互動和結構、文化,距離理解社會就不遠了。”村落社區是一個較為完整的基層社會單位,一些最基本的社會文化現象都可在村落社區中看到。村落社區規模較小,特別易於進行深入觀察,獲得翔實、可靠的實證資料。筆者相信,本論文所選擇的單家集村或許就是費孝通教授所說的“用微型社會學的方法搜集中國各地的類型或模式”中的一種,這項研究應當屬於“達到接近對中國農村社會文化全麵認識”的個案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