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秧歌
秧歌是流行於我國北方的一種集體性的民俗舞蹈,多用於傳統的節日慶典,如正月十五鬧元宵,就一定要有秧歌,才能鬧出元宵節的氣氛來。但是近年來,秧歌已經打破了逢年過節才拋頭露麵的傳統,在我國北方大大小小的城鎮裏,每天清晨或傍晚,人們都能看到許多由中老年人組成的秧歌隊,少則數十人,多則上百人,在陣陣哨聲和喧天的鑼鼓聲中,又扭又跳,充滿了青春的活力。秧歌集文娛和體育於一身,已成為我國群眾體育中引人注目的一項運動。溯蹤求源,這種動作簡單、節奏鮮明的秧歌可能與曆史悠久的“踏歌”有一定的關係。踏歌是一種群眾性的歌舞,人們手臂相連,踏地為節,邊歌邊舞。早在遠古時期的陰山岩畫中就有踏歌的雛形,到了漢代踏歌已經登堂入室,《西京雜記》記載漢高祖劉邦和戚夫人,“十月十五日共入靈女廟,以豚黍樂神,吹笛擊築,歌《上靈》之曲,既而相與連臂踏地為節,歌《赤鳳凰來至》。”進入唐代後,踏歌發展到極盛,達到今天人們難以想象的規模,如唐玄宗先天二年(公元71輪下踏歌,三天三夜才罷(《朝野僉載》卷三)。也許是受到踏歌的影響,我國古代勞動人民創造性地將歌的節奏和舞的動作與生產結合在一起,清人李調元在他的《粵東筆記》裏,記錄了廣東農民每逢春天下田插秧時,在田壟上放一麵大鼓,一位老者用鼓槌將大鼓擂得震天響,這時候,在田裏插秧的幾十名婦女就一邊插秧,一邊唱起歌來,於是“群歌競作,彌日不絕”,作者說這就是秧歌。清道光五年一部地方誌的記錄更為有趣:農民在薅秧時,相互牽扯著衣袖,按照田埂上擊鼓的節奏,在田裏行走,以腳趾代替鋤頭,一邊走一邊撥鏟,時前時後,時快時慢,看起來似乎是一種興趣盎然的娛樂活動(《晃州廳誌》)清代,這種插秧、薅秧時擊鼓唱《秧歌》的風俗不但湖南、廣東一帶流行,四川也有插秧、薅秧都是相當勞累和單調的生產勞動,很容易使人身體疲勞,精神困頓。將一些不斷重複的單一勞動動作融入歌舞之中,使生產勞動藝術化,娛樂化,既提高了生產效率,又使人從中得到娛樂,還培養了勞動者的集體感,實在是一個絕妙的辦法。由於貼近廣大群眾的生活,秧歌具有很強的生命力,在中國各地逐漸發展出種類各異的多種秧歌形式。
扭秧歌,是我國人民喜聞樂見、具有代表性的一種民間舞蹈,主要流行我國北方廣大地區。它是農民在插秧時的一種歌詠活動,起源於農業生產勞動。清代屈大均《廣東新語》記述說:每年春耕時,農家的婦女兒童數以十計,一起到田裏插秧,一人敲起了大鼓,鼓聲一響,“群歌競作,彌日不絕”,稱之為“秧歌”。它最早是以唱歌的形式出現,後來發展成舞蹈和戲劇表演的形式,並流行於我國南北各地。逐步演變成燈會、年節中必須表演的習俗。清初,北京正月到處都有“秧歌小隊鬧春陽”,圍觀的人摩肩接踵,婦女們連頭上的金釵都被擠掉了,達到盛況空前的程度。湖州的燈節,每夕各坊市都必須伴唱秧歌。《柳邊紀略》中記載了當時黑龍江邊緣地區的元宵節,人們組織起秧歌隊,伴以鑼鼓,“舞畢乃歌,歌畢乃舞”,通宵達旦。然而,嘉陵區地處淺丘,農民插秧時節的農活十分繁重,人們不可能在栽秧現場扭秧歌。所以,這種男女老少都喜愛的活動,隻有在逢年過凶等喜慶的日子裏,由組織起的秧歌隊來進行。秧歌隊的表演,有以下幾個特點:一是扭,表演者手持扇子、手帕、采綢等道具,踩著鑼鼓點,口中唱著當地文人流行的秧歌詞,步履輕盈,邊扭邊舞。二是走場,一般開始和結束時為大場,中間穿插為小場。大場是邊走邊舞的各種隊形組合的大型集體舞,表演出“龍擺尾”、“雙過街”、“九連環”等各種圖案的舞蹈。小場是由兩三人表演帶有簡單情節的舞蹈或歌舞小戲,如“劉海英戲金蟾”、“車幺妹”、“跑旱船”、“傻子接媳婦”等。三是扮,舞者扮成民間傳說、曆史故事中的各種人物,類型有文武公子、少婦、醜婆、貨郎、漁翁和小孩等。四是唱,伴隨著嗩呐、鑼鼓聲,由歌手演唱當地的民間歌謠。秧歌隊的人數可多可少,少則幾人,多則八、九十人。既可以統一表演一個大型節目,也可以分別表演各自準備的小節目。秧歌隊的領頭叫“傘頭”,是這支秧歌隊的總指揮。他手持一把傘邊舞邊唱,象征著風調雨順。他唱的內容基本上是即興發揮,也有當地民間小調。他後麵跟著裝扮成男女老少和醜角類的各種人物,走出各種隊形。走鑼鼓、嗩呐的伴奏下,邊扭邊舞。那些動作詼諧有趣、樸實可愛,具有廣泛的娛樂性和群眾性,很受人民大眾的歡迎。扭秧歌的類型可劃分為“地秧歌”。踩著高蹺表演的叫“高蹺秧歌”。由於受川北地域條件影響,嘉陵區大都以表演“地秧歌”為主。“地秧歌”的難度不大,動作簡單,詼諧有趣,既不需要多大的體力,還可以通過這種娛樂活動舒鬆筋骨。所以,扭秧歌很適應於山區不同年齡的人參與。過去嘉陵區人民大多數都可以在閑時扭幾步。逢年過節,隻要一聽秧歌隊來了,大家都爭先恐後地跟著扭起來。現在,扭秧歌這一民間舞蹈,已成為節日遊行的必演節目。它不但給人們帶來了無窮的歡樂,也給人們帶來了幸福和吉祥。
八、兒童體育遊戲
兒童時期是人一生中最奇妙的時期。在兒童的眼裏,整個世界就是一個大遊戲場,他們無時無刻不在做遊戲。正是在蹦蹦跳跳的遊戲中,兒童們完成了對未來人生的準備。他們不僅模仿大人們的體育活動方式,如蕩秋千、踢足球,而且以自己特殊的想象力創造出各種各樣的遊戲。早在唐朝兒童體育遊戲就已經令人目不暇接了,如騎竹馬、口接拋果、藏鉤、捉蜘蛛、粘蝴蝶、爬樹、掏鳥窩、打泥彈、放風箏、踢球、積木、壘石等等(路德延《小兒詩五十韻》),以後曆代又在不斷地增加,其中好多遊戲誰也不知道是怎樣發明的,又是如何流傳的。但是它們的確一代一代地傳了下來。甚至不少大人們的遊戲也是在兒童遊戲的基礎上加工提高而成的。兒童遊戲一般都有明確的時間性、季節性,什麼時候幹什麼都有約定俗成的規律,正如清代北京一首兒歌中唱的“楊柳青,放空鍾(空竹);楊柳活,抽陀螺;楊柳發,打尜尜〔gá嘎〕(遊戲時先用手中木棍將放在地上的紡錘形的木塊擊起,在空中向遠處的目標擊去);楊柳死,踢毽子”(《帝京歲時紀勝》)。下麵簡要地介紹幾種:騎竹馬、打陀螺、踢毽子、跳繩。騎竹馬一手握住竹竿或木棍的一端,一手揮鞭或木刀,
胯下的竹竿隨著兒童的蹦蹦跳跳的馬步逶迤前進。這種為男孩子們所喜愛的騎竹馬遊戲的產生,大概與從西漢開始興起的騎兵有直接的關係。騎兵們金戈鐵馬,馳騁如飛的英姿成為男孩子們模仿的榜樣。《後漢書郭025?傳》寫道,當郭025〔í及〕做了並州州官,前去上任時,走到黃河北
邊的美稷縣城時,有好幾百個兒童騎竹馬在路邊迎接。兩晉南北朝時,七八歲的孩子們也很喜歡這種遊戲(張華《博物誌》)。
唐代的李白也曾在他的詩歌《長幹行》裏寫道,一個男孩騎竹馬去找一個小女孩玩青梅,以後人們常用“青梅竹馬”形容青年男女從小培養起來的純潔感情。抽 陀
螺陀螺,用實心的木頭做成,呈小鍾形狀,遊戲時用鞭子抽打,使它快速旋轉,這是一種深受孩子們喜愛的冬季和早春的體育遊戲。早在四、五千年前的仰韶文化遺址中,就已經挖掘出陶製的小陀螺,這很可能就是當時人們的一種玩具,是不是也用鞭子抽打就不清楚了。陀螺,這種古老的遊戲不知伴隨多少代人渡過了自己的兒童時代,明朝北京就有“楊柳活,抽陀螺”的兒歌。《帝京景物略》比較詳細地記錄了崇禎年間這種遊戲的形製、器材、遊戲方法。陀螺有各種各樣的類型。有一種可以發出聲音,叫做“鳴聲陀螺”。這種陀螺在公元931年以前就傳到了日本、朝鮮。日本承平年間(公元931?938年)出版的《倭名類聚抄》已有記載。
日本最初譯為“辨色立成”,後來譯“唐獨樂”。“唐”指中國,“獨樂”與“陀螺”的字音相近。日本學者考證出,唐獨樂是從中國經朝鮮傳入日本的,在平安朝以前到德川幕府末期這種遊戲最受歡迎,現仍流行。踢
毽
子中國古代用腳踢的各種體育活動十分豐富,踢毽子就是其中極有特色的一種。早在1500年前的北魏,少林寺的第一代住持,印度來的高僧佛陀在洛陽遊曆時,就看見一個12歲的小男孩站在高高的井欄上十分靈巧地踢毽子,一口氣踢了500下。佛陀十分驚異,就收了這個男孩做他的弟子,
這就是後來有名的少林高僧慧光(《續高僧傳》)。不過,當時慧光踢的與後來用雞毛和銅錢做的毽子不一樣,可以算是毽子的雛形。
從宋代開始,雞毛毽流行起來。城市裏出現了專門製造毽子的手工作坊(《武林舊事》)。孩子們三人一夥,五人一群邊走邊踢。宋代個人技巧性的足球已到很高的水平,出現了各種各樣的踢法,這對踢毽子產生了很大的影響。踢毽子的技術也越來越複雜,名堂也越來越多,不僅用腳,而且用膝、用肚、甚至用頭頂。按照身體部位的不同和不同的踢法,出現了各種花樣,像什麼裏外廉、拖槍、聳膝、突肚、佛頂珠、剪刀、拐子等等。這些踢法與古代中國足球“白打場戶”中的踢法相似,因此,宋朝人高承指出踢毽子與踢足球之間有密切的關係(《事物紀原》)。到了明清,毽子更加普及,不僅兒童踢,而且成為婦女喜愛的體育活動,被稱為“攆花”,帶給深閨中的女子許多樂趣。她們換上輕便的短裝,常常不知疲倦地踢到日頭西落(《清代北京竹枝詞百戲竹枝詞》)。小小的毽子甚至走進了皇宮,成為宮女們的一項消遣,光緒皇帝的瑾妃就很會踢毽子。清代還出現了以踢毽為生的江湖藝人,這些人的技藝非常高明,表演起來手舞足蹈,連貫流暢,毽子在他們的頭上、臉上、後背、前胸、腳上、全身的各個部位盤旋飛舞,如花簇錦團,妙不可言(《帝京歲時紀勝》)居住在我國廣西的侗族的姑娘們也有毽子遊戲的習俗,已有1000多年的曆史。不過她們玩毽子不是用腳踢,而是用手打的,叫哆毽,即用手拍毽的意思。據說這項活動是由插秧中一拋一接的扔秧動作發展起來的。宋代末年,人們已用稻草紮成的小球互相拋接,到元朝發展成為哆毽。侗族的毽子有青草毽、稻草毽、蘆葦毽和雞毛毽等多種。比賽以打得高、遠、接得穩、落地少為優。
打法多種多樣,有男單、女單及一二十人的集體打。毽子流傳到今天,已經發展成為一種十分正規的體育比賽項目??毽球,有一套嚴格的比賽規則,運動員隔網將毽子踢來踢去,常常可以表演出難度很大的技術動作,對練習者的協調性和靈活性有良好的鍛煉作用。由於需要的場地不大,器具簡單,這項體育活動在我國許多中小學已十分普及。跳繩跳繩是舊曆正月兒童們進行的一種娛樂活動,因為跳繩遊戲遠看如一白色的光輪,近看又恰似數百條繩上上下下,在古代中國人們將跳繩叫做“跳白索”或“跳百索”。沈榜對明代元宵節時節兒童們的跳繩是這樣描述的:兩個孩子對牽一丈多長的長繩,飛擺不定,讓人難以看清楚,好像有一百條繩索。一群孩子們乘著繩子的擺動,輪流跳入,能跳過去的為優勝,跳不過去的或讓繩子絆住了腿的,就得讓掌繩人用繩子打一下,以示懲罰,這就叫跳百索(《宛署雜記》)。孩子們常常一邊唱著歌,一邊跳出各種不同的花樣。特別是在正月初一和元宵節時,孩子們穿著色彩鮮豔的衣服跳繩,給節日增添許多生氣,就像一首詩裏描繪的“太平鼓,聲冬冬,目光如輪舞索童。一童舞索一童唱,一童跳入光輪中”(《鬆風閣詩鈔》)。跳繩是一項非常好的健身活動,不僅有助於提高人的靈敏、協調和彈跳力,而且對內髒功能有良好的促進作用。與跳繩在運動方式上十分相似的另一種跳躍運動是跳竹竿。跳竹竿是我國海南黎族男女青年十分喜愛的傳統體育娛樂項目。逢年過節,農閑之時,就在村寨的場上擺上竹竿陣,即在兩根平行放置的粗長的竹子上,橫置八根竹竿,竿間保持一定距離。遊戲的人分為擺竿的和跳竿的兩組。擺竿的有八人,兩兩相對,跪在地上,左右手各持一竿,在鑼鼓和樂器的節奏中,擺動手中的兩根竹竿,使之時開時合。跳竿的人則輕盈靈活地在這開開合合的竹竿陣中跳來跳去,旋轉舞蹈。而在一旁圍觀的村民們則不住地為跳竿者叫好加油。隨著鼓樂的節拍越來越急促,竹竿擺動開合的節奏越來越快,腿腳不靈、反應緩慢的一個個被竹竿夾住腳踝,被扔出場外,淘汰出局。能跳到底,順利過關的都是身手矯捷、技藝過人的男女青年。於是,跳竹竿的優勝者往往成為小夥子和姑娘們傾慕的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