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輝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有些詞語寓意頗廣,並且很多都存在某種貶意,如“二百五”,它本是個普通的數字,但是將它用在人的身上,就是說那些少心眼兒的人。這種人,我們有時也稱他叫作“傻冒兒”,但是比起“二百五”來,似乎更刻薄一些。又如“顛倒”兩字,本意為反常,也指把事情做反了,然而到了我們家人的語氣裏,寓意就賦予了更大的延伸,甚至發生了質的變化。具體含意,隻有我們清楚,外人是弄不明白的。
這“顛倒”兩字就發生在我的身上。我出生在晚上,從出生的那一刻起,似乎就有點反常:白天睡覺,晚上醒著,還要大人抱著哄著才行。母親的同事,一位性子慢悠悠的阿姨,說起話來吐氣輕輕,語音軟軟。她撫弄著繈褓裏我的小臉說:“這女兒,把覺睡得顛倒了喲。”她那溫柔的“顛倒”兩字一出口,即被我的父母不斷改版,從此,“顛倒”兩字伴著我長大,以致成了不知世事的我的笑談。
開始是“顛倒”的“可愛”。記得六歲那年,母親去單位上班,領著我的小妹,把屋門上的鑰匙給了我,意在把我留在家中。並囑咐不要丟了。我把鑰匙放入上衣袋裏,對著母親使勁點頭。屋裏幽暗,牆角又有鼠窩,讓我雙手緊抱著自己,無意中摸到了口袋裏的鑰匙,於是想,與其把它裝在袋裏,倒不如找個地方藏起來,丟不了,還可以溜出去玩。這樣想著,就把鑰匙輕輕塞到了我的小枕頭底下,鎖上門就開開心心地玩去了。等到玩累了,回到家裏的時候,母親正一手遮著涼兒,一手牽著小妹,在家門口等著呢。可鑰匙已被我鎖在家裏了。等母親知道了事情的經過,哭笑不得,說這孩子,做事兒總是顛顛倒倒的。
然後,母親找來幾個大人,把我家的鎖頭撬開了,重新買了一把新鎖。另一次是為了勸架。此時我已是三十而立的年紀,也做了母親。並且自以為是比較成熟的了。
其實那場架也沒怎麼打起來。是一個同事的女兒,正談著戀愛,男孩各方麵都很不錯,同事也很喜歡他。原本早上女孩還和男孩上街閑逛,一路上開玩笑鬥著嘴,誰知鬥著鬥著竟真吵起來了。這下可不得了,女孩兒臉皮薄,哭著跑到我這裏,死活不願再與男孩交往了。
我自然百般勸慰,一邊勸女孩,一邊埋怨男孩,數落他的不是。勸了半晌,女孩才止了哭,發誓與男孩一刀兩斷,之後平靜地走了。我十分惋惜,怕女孩真的不理男孩了,因為她們真的很般配。
隔幾天,在下班的路上碰見了男孩,我就做他的思想工作,雖然嘴笨了些,但肚裏的好話還是有的。
誰知好話說完,唾沫星子費了許多,那男孩硬是不搭言,也不表態,隻是一味撓著頭皮憨笑,把我氣得差點沒跳腳。又沒過幾天,我正伏案工作,從門外走進來一對男女,抬頭一看,那對冤家正笑嘻嘻地站在我的麵前,兩雙手還在桌下偷偷地牽著。我感覺沒趣,埋怨自己做事真的“顛顛倒倒”,隻是心中的這“顛倒”兩字的意義,還不至於人們所說的“傻冒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