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廟會風情》出版之際,我想起了它的醞釀之初。
16年前,我擔任縣委政策研究室主任。一次會議上,聽取了時任陝西省委書記張勃興同誌關於農村廟會現象的講話,他把鄉村廟會定位成“文化現象”。
張勃興同誌說,廟會是中華傳統文明的組成部分,其曆史作用體現在多個方麵:第一,廟會是民俗風情的載體。各式各樣的民俗、民風、民習,在廟會上活靈活現,一覽無餘。第二,廟會是傳承民族文化的載體。廟會上,百姓們或是看大戲,或是聽念經,或是聽大鼓書,實際上,都是在接受“高台教化”。中華民族傳統的忠、孝、誠、信、仁、義、禮等美德,潛移默化地影響著每一個聽眾。第三,廟會是民間藝術存續發展的載體。特別是戲劇藝術,表現尤為明顯,逢會必唱戲。這樣,熱鬧了觀眾,也發展和振興了劇團。沒有廟會的支持,劇團將成“無米之炊”。第四,廟會是中華建築藝術得以保留的載體。民間的能工巧匠,將他們匠心獨具的建築工藝,極盡所能地凝固在了寺廟的殿堂上。今天,我們有緣目睹,幸賴廟會傳續。第五,廟會是中華民族的教育完成從私塾走向學堂這一過程的載體。“戊戌變法”的主張中,就有“廟堂改學堂”這一條。當時的國家財力,絕對承擔不起新建學堂這一重負,隻能借用廟堂完成這一變革。我們黨和國家老一輩領袖人物,大都是從“廟堂教室”中走出來的傑出人才。第六,廟會是農村市場經濟萌芽階段的載體。千百年來,老百姓的農副產品和手工工藝品的貿易,大多在廟會上進行。廟會成了農村的商品集散地。即使是改革開放以來,許多農民群眾的觀念更新、視野擴大、思想激活,也始自廟會。第七,廟會是開發宗教旅遊的載體……
這一席話,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此前,那種把廟會與封建迷信聯係在一起(甚至混為一談)的認識一下子冰釋雲散、蕩然無存了!
我生在農村,長在農村,在廟堂改成的教室裏上課,在年年逛廟會的快樂享受中度過了一生中黃金時段的童年。在廟會上看戲,一出《三娘教子》,讓我淚流滿麵;一出《安安送米》,在我心中深植了“孝根”。在廟會上聽大鼓書,一節《嶽母刺字》,為我最早灌輸了忠誠民族報效祖國的思想;一節《羅通掃北》,激勵我自小立誌,努力成才。在廟會上看社火,一個個“文官武將公主丫鬟”的“麗子”,讓我眼花繚亂,拉著身邊的“知識人”不住地問長問短,刨根究底。我記憶中的曆史朝代、曆史故事,亦始自斯時。聽了張勃興書記的一番論述,結合自身體會,我時常思考這樣一個問題:廟會固然是一種文化,但這種文化有它自身的複雜性。其一,它過分的散在。千百年來,村有廟,廟過會,過會唱戲耍熱鬧,早已成了慣例,身在其中的人,並不以為這是一種文化。其二,它本身挾帶了太多的色彩。曆史上,它被宗教活動利用過(近代亦然),它被農民起義利用過,它被“極左”路線“打倒”過。提起它,人們容易見仁見智,莫衷一是。其三,它亟須挖掘、整理,並加以正確引導。有句話如此說:“越是民族的,越是世界的!”從這個意義上,我萌發了動手寫一本廟會文化散文集的念頭。
世紀之交,在省委副書記楊永茂同誌主持的一次文化工作座談會上,西安市委副書記李書磊同誌與我談起了廟會文化。我將自己所想所聞所見和盤托出。他十分讚同。其後,又先後用寫信和電話的方式多次與我交談這一命題,並親自來周至專題調研,還派市委有關部門考察論證,形成了支持周至文化產業發展的專題調研報告。此番接觸,更加堅定了我寫好這本書的信心和決心。
有學者將廟會文化定位為“村落廟會文化”,認為,“……村落,首先……它是中國農村廣闊地域上和曆史漸變中的一個實際存在的最穩定的時空坐落。其次,是基於‘民俗傳承’的概念,把它看作是緊密結合的小群體,也是在其內部互動中構成的一個個有活力的傳承文化和發揮功能的有機體。再次,在村落觀察到的民俗文化現象,就某一類別的民俗而言(如同民俗學概論書當中劃分的那樣),必然具有時空的限製意義,因而有助於我們避免急於概括某類民俗的內涵、結構、功能、演進規律等。我們民族深厚和豐富的傳統卻是因時因地而異的,我們在把握共性的探索道路上,也許還要首先建設好村落或其他時空單位個案調查的堅實基礎,需要走一段艱苦的路程。”寫作《廟會風情》,便是對“村落廟會”的“個案調查”,便是“走一段艱苦的路程”的嚐試。
廟會文化又被稱為“民俗文化”。其主要特點是文化內涵豐富,道德根基深厚。主要影響有:(1)凸顯民族精神,激勵愛國愛民情誌;(2)強化社群意識,培養集體思想;(3)傳承優良美德,積澱文化元素;(4)增強親族凝聚,修複失諧現象;(5)調適心理情緒,營造祥和氛圍;(6)融合人際關係,促進社會和諧等。對待它,要處理好三個關係:繼承與提升的關係;保護與引導的關係;政府支持與群眾自發組織自願參與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