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零四章 環印度洋地區合作聯盟(2 / 2)

其組織宗旨是,遵循尊重國家主權、領土完整、政治獨立、不幹涉內部事務、和平共處、平等互利與協商一致等原則。不卷入雙邊等有爭議的問題,推動區域內貿易和投資自由化,促進地區經貿往來和科技交流,擴大人力資源開發、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麵的合作,加強成員國在國際經濟事務中的協調。

其組織機構:1、部長理事會(CouncilofMinisters-COM):最高權力機構,由成員國外長或經濟合作部長組成。負責製訂聯盟政策,決定新的合作領域和項目。每兩年召開一次例會,需要時可舉行特別會議。

2、高官委員會(CommitteeofSeniorOfficials-CSO):執行機構,由成員國政府官員組成,會期一年一次或視需要召開。負責監督和審查部長理事會決議執行情況,審議聯盟高級別工作組、商業論壇、學術組、貿易和投資工作組提交的工作報告。確定聯盟合作重點並向部長理事會提出政策建議,有關報告連同高工組、商業論壇、學術組和貿投組報告一並提交部長理事會審批。

3、環印度洋商業論壇(IndianOceanRimBusinessForum-IORBF):由成員國政府官員和工商界人士組成,每年舉行一次會議。負責就擴展聯盟成員間在貿易、投資、金融和旅遊方麵的合作、減少貿易壁壘、加強科技交流和人力資源開發等問題提出政策建議,並實施聯盟合作項目和工作計劃。

4、環印度洋學術組(IndianOceanRimAcademicGroup-IORAG):由聯盟各國學術界人士組成,每年舉行一次會議。負責開展聯盟學術合作和信息交流。

5、貿易和投資工作組(WorkingGrouponTradeandInvestment-WGTI):根據聯盟第二屆部長理事會會議決議設立,由成員國技術級官員組成,會期每年一次或視需要召開。負責協調和擬定聯盟合作項目和工作計劃。

6、高級別工作組(HighLevelTaskForce-HLTF)。根據聯盟第三屆部長理事會決議設立,以聯盟前任、現任和候任主席國政府主管官員為主體組成。負責就聯盟發展方向、內部組織建設和加強對話夥伴國參與聯盟活動等問題,進行研究並提出政策建議。

總部在毛裏求斯。協調秘書處(Co-ordinatingSecretariatoftheIOR--ARC)為常設機構,設在毛裏求斯共和國瓦科阿市,享受外交使團待遇;負責協調聯盟政策的執行,處理日常行政事務。

截止2010年,共有19個成員國、5個對話夥伴國和2個觀察員組識。

成員國:南非、印度、澳大利亞、肯尼亞、毛裏求斯、阿曼、新加坡、斯裏蘭卡、坦sang尼亞、馬達加斯加、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也門、莫桑比克、塞舌爾、阿聯酋、伊朗、孟加拉、泰國、。

對話夥伴國:扶桑國、埃及、龍國、英國、高盧國。

觀察員:環印度洋旅遊組織和印度洋研究組。

看完資料後,趙風問道:“林愛卿,加入這種區域性經濟組織,不是我們應該向他們提出加入申請,然後他們經過討論在決定的嗎?”

“官家,因為我們大宋帝國,已經成為印度洋地區一個重要的經濟體了。”林蔚回答道。

“對了,我記得前幾天,陳安平愛卿向我提起過此事,我們正準備申請加入環印度洋地區合作聯盟。”趙風說道。

“是的,官家,郵件上說,讓我們大宋帝國在11月去白象國的加羅爾參加環印聯盟第十一屆部長理事會會議。”

接著,林蔚和趙風又討論了一些政事後,便回到中書省。因為有許多事情,還要等待林蔚去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