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啦啦啦,這個不錯。這個衣服還漫流行的。”你們想知道洛玲現在為什麼沒心沒肺的逛街嗎?答是因為反正時間錯過了,還不如逛逛街,玩玩,最重要的是她是喪屍王。
洛玲買完衣服呸拿完衣服,就去找食物去了。洛玲噠噠噠!的走在長長的樓梯上。慢慢地在食品架子上選食物。又上一樓去找一些生活用品。
“唔,這個空間好小哦,一下子就裝滿了”洛玲邊走邊抱怨的說給暗聽。
【叮還小,你都把這個大型超市給全搜刮完了】暗的心裏可是淚流滿麵啊。
洛玲走出大型超市的門看見外麵還有好多喪屍在整整齊齊的站在。要是一個人看見了還不被嚇死。整整這個S市的喪屍都在這裏了嚇。
“嗬嗬,要是洛陽在這裏,我就讓喪屍吃了她,唔現在我要好好當一當這個喪屍(王,現在就把這個S市做大本營吧!開工!”洛玲大聲宣布著。
一群群喪屍組成的隊伍,在這個S市尋找著人類。一些幸存著被一對對喪屍找出來。可是喪屍並沒有吃掉他們。
喪屍把幸存的人類牽到廣場上。“唔,不錯呀!這麼多人呢?我還以為這個S市沒有人呢?那,就,不,好,玩,了。嗬嗬”洛玲的聲音如魔鬼般傳到一群人的耳朵裏。
“她是誰啊!”
“為什麼沒有被喪屍”
“為什麼她生活的這麼好?”
“你快點放了我們”
“給我們住房子”
等一些嘈雜聲從人群裏傳來,他們完全忘了,他們被抓了,而且是被喪屍抓住,居然被嫉妒衝昏了頭腦。
“嗬嗬,人類啊,還是這麼貪,喪屍,吃了他們,對了,你給我出來”洛玲點了一個低著頭的女孩,那個小女孩完全沒有料到她會點自己,她也已經做好死的準備了。
“我,我嗎?”那個小女孩受寵若驚的問道。
“嗯,就是你,你出來”洛玲把她點出來是看見她那種和她以前的那種無奈又堅強的樣子。
“好。”那個小女孩叫諾兒,是因為末世來臨的時候被她爸媽丟下的,所以一直躲在家裏,直到今天喪屍把她找到,不然會被活活餓死。